摘要:婚姻关系已然终止,但深夜响起的敲门声、短信收件箱里的数十条侮辱性质的短信却表明着“噩梦”还未结束。面对前夫的频繁骚扰,应当如何破局?
离婚后前夫频繁骚扰
人身保护令为你撑腰
以案释法
婚姻关系已然终止,但深夜响起的敲门声、短信收件箱里的数十条侮辱性质的短信却表明着“噩梦”还未结束。面对前夫的频繁骚扰,应当如何破局?
案情回顾
王某某与蔡某某于2018年6月25日离婚。自2025年2月起,蔡某某多次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威胁、恐吓、骚扰王某某,并因感情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多次前往王某某家中与其发生矛盾,双方先后多次报警。
裁判结果
法院结合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调取的相关报警记录,认定蔡某某的行为已经使得王某某遭受并面临侵害危险,王某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故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蔡某某实施家庭暴力,同时禁止被申请人蔡某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王某某及其相关近亲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法官心语
精神压迫、纠缠骚扰,同样构成对妇女权益的侵害,应当受到法律的制止,和县法院用一纸保护令为离婚后的妇女筑起“安全墙”。在此,我们呼吁所有的受害者:沉默不会换来安宁,请拿起法律武器勇敢说“不”!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