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不应沦为短视频流量“围猎场”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14 10:11 1

摘要: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搜索“师生日常”“校园生活”“班主任视角”等关键词,大量标注老师身份的博主分享学生出镜短视频和教室监控视频,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有。不少学生为打造“网红”账号,也以校园为背景创作短视频引流。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搜索“师生日常”“校园生活”“班主任视角”等关键词,大量标注老师身份的博主分享学生出镜短视频和教室监控视频,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有。不少学生为打造“网红”账号,也以校园为背景创作短视频引流。

随着短视频的快速发展,短视频已经成为人们记录日常生活的重要工具,校园短视频以中小学校园生活为背景,也吸引了不少网友的关注。但目前的校园短视频乱象不少,不仅有老师将镜头频繁对准学生,一些未成年人自己也制作短视频,成为网络主播,将校园生活当成了流量密码。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新加的第五章专门提到了网络保护的内容。其中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另外第七十七条写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不少校园短视频中拍摄未成年人并发布到网上,很少有征得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更多是擅自拍摄与发布。这就变相地把学生变成了网友的娱乐对象,不仅涉嫌侵犯未成年人的肖像权、隐私权,还可能会让孩子因此遭受网络欺凌等侵害。

教师本应是知识的传播者和学生成长的引路人,然而一些教师却将课堂变成了个人短视频账号的拍摄现场。他们或是设计各种“挑战游戏”吸引学生参与,或是捕捉学生窘态博人一笑,更有甚者刻意制造冲突情节以获取更高流量。这种行为的危害不仅分散了教学注意力,还向学生传递了错误的价值观。教育需要的是专注与投入,而非镜头前的表演与做作。

一些教师热衷于拍摄校园短视频,把未成年人当成迎合短视频流量的工具,这样做既违背了职业道德,也违反了规章制度。教育部在2018年发布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对教师的行为也提出了要求,其中包括“不得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当然,对校园短视频也不能“一棍子打死”,通过规范引导,校园短视频也能成为传递校园青春向上正能量的“窗口”。对此,一方面拍摄者要能厘清权利边界,不能为了拍短视频侵犯学生隐私权等合法权利,不能扰乱教学秩序。如要让学生参与拍摄短视频,要事先征得未成年学生及其家长的同意。另一方面,拍摄校园短视频,不能只是“演段子演尬剧”,更不能低俗、恶俗、媚俗。

变味的校园短视频亟待规范,需要好好管一管。一方面,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从维护校园秩序和维护学生权益的高度出发,对校园短视频立规矩、定标准,结合教师、家长、大众和学生的意见、建议,出台校园短视频内容的“白名单”和“黑名单”。另一方面,短视频平台要负起主体责任,既要加强校园短视频账户资质审核,也要加强对校园短视频内容的审核把关。

校园是学生学习的主场所,是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道德观、世界观和人生观的重要场所,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不应该过度将校园生活曝光在短视频平台上,更不能放任校园沦为短视频流量的“围猎场”。只有还课堂以宁静,坚守育人初衷,才能抵制泛娱乐的不正之风,让校园真正成为滋养心灵的地方。(戴先任)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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