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她说:“他意气风发的样子,总使我想起属于我们的青春。没有蹉跎过岁月,也不曾亏欠过彼此。像两棵树一样,只是生长。”
夜读·开卷有益
畅销书《36岁,人生半熟》作者宽宽的最新力作《长夏记》,坦诚书写了自己的人生“前传”:
他们,一个憨直磊落,一个清冷疏离。
他说:“为着我们的未来,请一定坦诚相待。”
她说:“他意气风发的样子,总使我想起属于我们的青春。没有蹉跎过岁月,也不曾亏欠过彼此。像两棵树一样,只是生长。”
那并肩生长的二十年,是人生的长夏。在人们逐渐不再相信爱情的今天,这本书或许会让人重拾对亲密关系的信心。
今天的文章节选自《长夏记》。
长夏记
第一章 相逢既若旧
九月中旬的北京,仍热得黏黏腻腻。
大学开学两周,从塞外小城的干爽,突然被抛入千万级大城市的热浪,我有点晕头转向。
北京这个城市,连同财经类院校和中文专业,都是报考志愿调剂后的结果,不只与“离家要远、不读中文和会计”的初衷相背,甚至样样踩在最不情愿的点上。
接到通知书时即被告知,大一在清河分部读,大二才回学院南路本部。
大学第一次班会。挤在十几平方米的男生宿舍,三架上下铺,坐了三十来人。我缩在下铺角落,看着最活跃的几个男生站在中间一小片空地上,眉飞色舞地展望大学生活。
我不属于这里。周遭一切如尘如雾,纷纷纭纭,自我却是如此不可逃脱。
好像从没觉得自己属于哪里。刚离开的家乡,生活了十七年的小城,除了一条东西向主大街,再没了熟悉的路。小城那么小,我的同龄人,大多熟悉它的每一条小巷,每一家地下录像厅、游戏厅,知道哪条路最快通向悬空寺,恒山北坡有哪几条小路可以直通山顶……听他们说起时,我觉得自己像客居在出生长大的家乡。
“过得不食人间烟火,冷冷清清”,我妈总这么说。亲戚邻居不说得这么直接,用的词多是文静内向,还有清高,总之都是不接地气的意思。我很怕这类言辞,担心成为文学作品中描写的——掉进现实就溃败的文艺女性,一生过得清苦幽愤。
对床上铺,有一道目光,沉沉投到我缩着的角落。正神游的我,稍捕捉到,便紧张起来,一旦在人群中有了存在感,我就开始不自在。
鼓起勇气正要回看过去,那人突然从上铺跳下来,站稳后,看了我一眼。
暗绿色卫衣,稍长的头发微微卷曲,高高的,一跃而下的动作利落矫健。我在角落打量他,眼角堆着几条深刻的笑纹,嘴角向上,天生一副和善的笑相,还有那么点慈祥。
我也不知道脑子里怎么会蹦出“慈祥”。对上他的眼神,干净却又带着探究,并不闪躲。我只好白他一眼,别开脸。
“我叫王一龙,因为我爸姓王,我妈姓龙。我在新疆喀什出生,十二岁搬到山东荣成。”原来是轮到他自我介绍。
“我还有个妹妹,叫……”话音被打断,有人起哄:“王二凤!”
大家哄堂大笑,气氛骤然轻松起来。我也觉得好笑,一抬头,看到他又在看我。莫名其妙。
很多年后,五岁的女儿翻出我大一的照片,从此执着于梳同样的发辫。全部头发从中一分为二,低低地扎成两束“清汤挂面”,从耳后垂至胸前。
每天早上给她梳头,都想起同他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你那时心事重重的样子,还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冷清劲儿,穿一件淡蓝的上衣,跟周围人有壁,完全不属于那里。”他后来说。
没想到,会有一个人第一次见你,就像看透了你的过去。
他说对我一见钟情,然而我不相信一见钟情。或者说,不相信任何头脑一热的冲动。一时的情绪,再饱满强烈,也受限于场景。一旦时空移易,分分钟归于平淡。
但第一次见到他的场景,在我的记忆中顽固地占据了二十年,细节还越发清晰,连卫衣上的纹理都看得清楚。后来读叔本华,明白了何为“意欲”,它又如何主宰我们的人生。
“有个女生在追他,听说是从老家追来的,艺术生,在我们学校附近复习备考。”
选出的女班长是我下铺的女生,嘉善人,后来成了我大学时最要好的朋友。职分所在,她时常出入男生宿舍与男班长沟通工作,不时带回一些消息。关于他的,总是特别说给我听。
“那个女生好主动哦,给他整理床铺、收拾书桌,还洗衣服,啧啧。”
哦,有些意外,原来他喜欢这类型,我在心里翻白眼。
那时也有男生追我,热烈地,从家乡追来北京。可是我,以一种惯用的方式,也是我仅会的方法,转过身去,不理睬,不回应,长长久久地沉默下去。直磨得对方没了招,也不明白我究竟怎么想的。
很多年,我都没办法跟一个人好好说,我是怎么想的。像有一个壳,把我罩住,什么都说不出口。拧巴、忧郁、一肚子心事,眼前没几样称心如意。
我待在一种冷眼旁观的境地,等待他人在我的沉默中放弃,像是为了证明我对世界的某种厌弃——看吧,人不都这样,当“意欲”长久得不到满足与回应,热情便消磨殆尽。没什么可高兴的。
面上与同龄人维持着一种和谐共处的假象,心里却从未想同他人交心、发展出关系,也不想为此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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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极的预设中,令我困扰的是,总在校园的角角落落“偶遇”他。
打个热水,十回有九回能碰到。偶尔被同寝女生拉去参加舞会,等大家组好舞伴,我缩在角落顺其自然地落单,然后看到不知从哪儿冒出同样落单的他,满脸慈祥地朝我走过来……
上晚自习一回头,一张笑嘻嘻的脸恰好被我的视线撞上。高中同学来信(对,那还是个热衷写信的年代),总是很凑巧地由他转交给我……
大一排球课,我打得很烂,为了考试过关,常在晚自习后,到篮球场练习。学校分部篮球场挤在两栋宿舍楼之间,他住靠北那栋的一楼,走廊每隔几米有一扇玻璃窗,可以看到篮球场。
路灯昏黄,我手腕并拢,一次次练习颠球。不时有脑袋从一扇窗户后探出头,张望一眼,又缩回去,过了一会儿,再张望一眼。迟钝的我,半学期过去,也没多出心思想想,这人老这么张望做什么。
直到班级元旦晚会,他上台唱一首歌,握着话筒说:“送给我们班一位女同学。”台下许多人起哄帮腔,我才留意到他似乎人缘很好,一众帮腔的,非要他说出是谁。
我心里想着“幼稚”,游离于喧闹的氛围外,为不显突兀,面上也跟风起哄。
“不说出全名,说姓什么也行啊……”有人喊。
简陋的大教室,放了几只20世纪80年代歌舞厅那种彩色摇头灯,连带眼前毛头小子们起哄谁喜欢谁的场景,很有种“土潮感”。我中学时代沉溺于一箱箱书中,看腻了小说里的情感与暧昧,自以为淡然通透,不屑融入现实氛围。
见他正调吉他,匆匆往台下扫了一眼,低低对着话筒说:“姓赵。”倒是一点不扭捏。
我转头去搜寻班上一位姓赵的女同学,隔了几排,她竟也正在看我。她旁边的人竟都在看我,我迅速扫了扫四周的同学,怎么全都在看我。
有人继续起哄:“我们早就看出来啦。”
胡说八道,我怎么没看出来。脸腾地热起来,后背却漫上一层冷汗。在人群中被关注,使我极其不自在。
他唱起歌,我再也不抬头看了。
唱完了下台,他干脆过来坐我旁边,说:“抱歉,希望没打扰到你。”
我面色很淡,除了有些恼火成为被关注的中心外,并没有丝毫波澜。“我有喜欢的人,你不是也有女朋友吗?”我趁早拒绝。
他说:“我没有,我不介意你有。”
我没说话。
“你真有的话,我也可以等,你别有压力。”他又说。说完默默坐了会儿,没等到回应,起身回了他的座位。
这么直白,我无言以对。
不忘用小说里看来的标准,对他的言行评价一番:利落直接,给人余地,没有调笑的神色,看上去还算成熟。
虽然但是,那你等吧,我有未来要忙活,顾不上这些。我心里说。
终于熬过大一。暑假前最后一件事,要从清河分部搬回学院南路总部。
眼下,先要应对搬宿舍的麻烦事。
所有家当装箱、打包,学校安排货车到宿舍楼下拉,学生可以跟自己的行李一起,坐货车厢去总部。
书多的可就麻烦了,得拜托相熟的男生,帮忙从四楼抬下去。
自从我们宿舍出了一位把所有书装满一个一米见方的大纸箱、六个男生差点没搬下去的女同学后,男生再路过我们宿舍,都目不斜视快步走过。
我们都被气笑了。
直肠子的舍友数落她:“你死心眼啊,就不能把衣服和书混着装吗?被子和书混着装也行啊!那么大一箱子,只装书,就差用吊车给你吊了。”
有自行车的也麻烦了,得把车骑到总部去。
我有自行车,也有许多书,没有够用的脸皮,坐在箱子上等着天兵天将。
然后,他满头大汗地进了我们宿舍,话不多说,直接问:“哪几个是你的?”
我指了指,心虚地说:“书都分装在几个箱子里了。”他一听就笑了:“听说了。”
一趟趟搬下楼装上车,我站在楼门口等着他搬完,准备打个招呼就骑自行车回总部。他抹了把汗:“你上车,跟车走,自行车钥匙给我,停哪儿了?”
“我自己骑过去。”
“挺远的,骑车得一个小时,你坐车过去,听话。”说着,把我手上的车钥匙抽走。
“不用了,我自己就行。”我追上去说。
“一会儿天黑了,再说你也不认路。”
我没再跟着,心里盘算,只好等开学了再想其他办法还他人情,送个什么礼物,或者请他吃顿饭。
走出十几米,他突然又转回头说:“想那么多。”
我语塞,被言中,欠的人情是个无底洞,我很怕暧昧不明。
我扶着箱子,坐在其中一辆货车的车厢里,是那种三面围合,车尾门敞开着的老式货车。旁边还坐着几个其他系的女生,忙活一天脸上红扑扑的,说笑着,终于能离开菜地校园,回到大学密集的本部校区。
十几个男生骑着自行车,靠路一侧远远近近地跟着。我看到他也在那里面。
2001年的北京,七月头几天,天色已近黄昏。热浪退去,凉风阵阵,路面上的车流还没有太密,天空也还没有被雾霾遮着,天边有橙红的晚霞。车后的路,是金色的,正青春的男孩们,骑车说笑,恍然像小说中北平时代的样子。
我那时已有规划,大二通过德语考试,申请出国读传媒专业。但那片刻,我在想,不管多年后我在哪里,都会记着这个场景。
有一个人甘愿对我好,我不会同他有进展,但我会记住他。
日子在沉默中继续。
暑假回到学校,宿舍只住着我一人。每天骑个自行车,来来回回地去上校外的德语课。一周之后,在去食堂打饭的路上碰到他。他说,就知道你不会提前告诉我,所以我提前回来了。
“嗯。”打过招呼,我就走了。
一年同窗,跟他说过的话,加起来也没多少,但又觉得挺熟悉了。
除了换校区搬宿舍这种大事,平静的校园生活中,尤其还是暑假,没有课,没有舞会,没有自习,没有借口可以联系。
他不说什么,我也巴不得他绝口不提那点心意。
如果人生真有至难时刻,那我的人生中,首先要算上大学头一两年,像有能量封印,将我少之又少的勇气和热情,都封印在孤独的罩子里。对世界厌恶,对前途忧愁,对周遭的人与事漠不关心,自我是何面目,过于模糊。
大学生活有着群体的属性,多人同住,一起上课,女生们打饭打水都要结伴,独来独往的人,特别容易凸显出来,显得孤僻不合群。
我多年来习惯一个人待着,骤然投入群体世界,又不敢在群体中显得突兀,因此不敢独来独往,不敢不合群。
骑着自行车穿过校园回宿舍,路两侧是篮球场和足球场,我听得到呐喊,闻得到空气中的青春味道、汗水与荷尔蒙的气息。但尾随我的,是冷飕飕的孤独感,是与世界格格不入的内在冲突,和不知怎么突围的迷茫无措。
校园里遇到,他常常刚从球场上下来,满头大汗,与同伴勾肩搭背,拍着或踢着球,嬉笑着。眼里没有郁气,身上蒸腾着热气。同样的青春时光,全然不同的感受。
那天,上完德语课回来,骑到半路开始腹痛——后来知道是痛经,当时不明所以,还以为吃坏了肚子,弯着腰推着自行车一步步走回学校,刚进校门就瘫坐在一旁的草坪上,觉得随时要晕过去。
我在草地上坐了会儿,眼前阵阵发黑,恍恍惚惚地想到,绝不能在外头晕过去。犹豫了几秒,在体面和恐惧之间,选择掏出手机往男生宿舍打电话。那时他还没用手机,只有一只BP机。
接电话的同学说,他踢球去了,估摸着快回来了。
“如果他一刻钟回去,麻烦请他到学校正门口找我一下,有点事麻烦他。”
“哦,那我帮你去叫他啊,你等会儿。”同学很热心。
挂了电话,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暧昧不明的关系中,主动麻烦别人,难免惹人猜想,很不体面。
我死撑着站起来,想着还是靠自己慢慢挪回去。
挪了没多远,看到他迎面跑过来,穿着球衣,满头的汗,是刚从球场下来。一把扶住颤巍巍的我,另一只手推着自行车,一起往宿舍走。
大概是我脸色太差,有气无力,吓得他半天没说话,再开口时,我竟听出了一丝不该有的歉疚:“我明天就去买个手机,以后你直接打给我,不用等着”。声音很低,听着暖暖的。
送到宿舍楼下,我说:“可以了,你回去吧,我上去睡一会儿。”
翻出一片散利痛吃下,也不知对不对症,没一会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天黑了。宿舍黑黑的,外面安安静静,我晕乎乎地起身,坐在床铺边,看着里里外外的黑暗,浸着熟悉的、无尽头的孤独。
手机屏幕亮了亮,一串陌生号码的短信:“好点儿没?给你买了饭,放在楼下宿管阿姨那里,记得吃。”
好像空寂的荒野上,铺洒的月光。
我开始留意他的消息。没打算做什么,只是人本能地凑近生机,凑近那些令你感到安全、欣喜、活泼泼的人与物。
他比我大三岁。我读书早,他从新疆迁回山东后,多读了一年小学。又在第一年高考时,自信地填报了唯一一个学校和一个专业,“不服从调剂”,于是以很高的分数“死档”了,只好复读一年。
命运的齿轮一旦开始转动,便将一切裹挟其中。我不信一见钟情,却信天命。他后来说,“都是为了遇见你”。这种话,一半的我视为恋爱脑发作,还有一半的我,会当真想一想。
我和他都生长在坚定的唯物主义家庭,家中避谈神鬼,崇尚拼搏奋斗,中立不倚。然而,我从小内心叛逆,经年累月在沉默中旁观周遭人生,热衷于体会虚空与留白中的氛韵,在散点状的细节中,串起天命的线索。
他这个人,一脸慈祥,天生笑相,有山东人骨子里那种正经劲儿,可时而说句话,能把我噎得脸皮发热,他还一副“本就如此”的严肃模样,挺让人扛不住的。
谢灵运有句诗:“相逢既若旧。忧来伤人。片言代纻缟。”他说,“都是为了遇见你”,片言能拨动人心,不是由于这言语多动人,而是它带出虚空世界的信息,使我好奇。
有一些人,你对他一开始就有好感,忍不住把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调门儿起高的后果,是日后相处很难回归天然。
与他相处,我没有过期待,也没有幻想,总露出最狼狈的一面,反倒获得了一种随性的自由。
大一一年,我胖了二十斤。与他第一眼看到的“淡淡得像要飘走”的清冷感,判若两人。
胖到放假回家下了火车,爸妈等在车站出口接我,眼睁睁看着他们眼神瞟过我,没有停留,继续在人流中,寻找他们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儿。
多年后,我花了很长时间学中医,明白当时那种情形,归为“郁证”,长期情志不舒,肝郁气滞,身体屡屡出问题。
大二开学没多久,有一天上着课,忽然发起高烧,去校医院看,说是出水痘,校医说这么大的人出水痘危险,赶紧转院,“叫个你们班男生来,得是出过水痘的,送你去地坛医院”。又给宿管打电话,叮嘱去我的宿舍,做全面的消毒。
我只知道史铁生写过一本《我与地坛》,这时才知道,原来那儿还有个医院,传染病医院。
还能叫谁?我再次无耻地打给他。先问他有没有出过水痘,他听了半截就急急地说:“出没出过也是我送你。”
打完电话,在校医室门口的长椅上坐着,觉得老天爷简直没完没了,这人情债让我怎么还。
在地坛医院住了两周。第一晚,夜半,被走廊里的号哭声惊醒,听到人来人往的嘈杂动静。我烧没全退,浑身瘫软,抬手摸了摸脸,发出不少水痘,一个个滑溜溜。我躺在黑暗中,哭声远远近近,想起小时候。
小时候时常生病,有时躺在家里炕上,有时躺在小城医院的病床上,睡不着的时候,就盯着房间上空,看到空间变大又变小,屋顶四周线条伸长又缩短,像躺进无边的虚空,没有承托,飘浮着往下落。看得害怕,就使劲闭上眼。
四人间的病房,只住了我一个人。在逐渐远去的号哭声中,我闭上眼睛。
第二天一早问护士,说是一个得了脑炎的孩子昨夜离开了。护士叹口气,把我的脸涂得红红蓝蓝,叮嘱不能洗头洗澡。
病床靠着一面墙,墙上有个方洞,院工一日三次从洞口拉开两扇玻璃,递不锈钢的餐盘进来。
他每天上完课来看我,不能进病房,要等传染期过去。他站在方洞口,弯着腰隔着玻璃,跟我说几句话。
出痘最汹涌的一周过去,传染期也过去了。主治医生带着北大医学院的二十几个学生观摩病例,浩浩荡荡围在我的病床边,手中拿着镊子,在我脸上指指点点。
我坐在床中间,仰着脸,一脸冷漠地扫视一圈跟我同龄的医学生,身体虚,气势上不能虚。
人群刚散,他就进来了,放下饭盒,笑着说:“以前没看出来你还挺犟。”果然在门口看了很久的笑话。
出院时,换下病号服,一穿牛仔裤,肥得能装下两个自己。一场小病,瘦了二十斤。
他就在我人生的体重巅峰期,在种种不体面的状况中,话不多说,一直等待。如他开始同我说的,“我可以等,你别有压力”。没有三分钟热度,也没有出尔反尔。在我心里,君子笃行、重诺,是很重要的品行,而我很少在周遭同龄人中见过。
我话更少,总是闷闷的,两个人也不知道靠什么交流,好像就在虚空之中莫名其妙地缠绕着,如隔世的旧友,在兜兜转转中重逢。
然而我是要远走的人,有关未来的计划里,没有谈恋爱这件事。况且那时的我,自以为成熟、深刻、有远见,看不上校园里流行的风花雪月。
没有了意外状况的逼迫,我又缩回壳里,关系回到从前,变成偶然碰面的点头之交。旁观许久的同寝好友,忍不住质问我:“他对你多好啊,我都感动了,你怎么油盐不进呢?”
我想了想从前那些追过我的人,说:“追着追着会淡的,转头还能对别人也这样。”
好友了我一句:“可现在他没对别人那样,他只对你这样了,你没办法控制以后,你只能把握现在。”
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我听进去了。
又一天晚上,他电话打进宿舍,说,“好歹我们谈一谈”,我没再拒绝。那通电话,起头他说:“我不希望给你压力,也知道你在准备语言考试,是打算出去的……我没这么在意过一个人,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怎么能放下。”
又说,“两个人可以相互促进,我不会拖累你,如果相处了觉得不合适,也能不留遗憾地放下,你试试给我们一个机会。”
话说得诚恳,我不知道该答什么。
听筒里适时响起女声提示音:“您还可以通话一分钟。”那时我们用的还是电话卡。他也沉默了。
那根电话线里,像有一个平行世界,寂静中时而响起嚓嚓的噪声,停歇时,又有大风呼呼刮起,仿佛还伴着大雪纷飞。
沉默的尽头,我感受到虚空中他的失落,听到自己说:“好吧。”
话音刚落,电话里便响起嘟嘟声。
挂了电话,我还在发蒙,就这么开始了吗?看了眼日期,一组顺溜到怪异的数字。几年后,这一天成了光棍节,后来又成了购物狂欢节。
来北京后,第一次看到鹅毛大雪,像塞上的家乡那样,眼见着呈片状的雪花,落在手套上。
这是第一次正儿八经的“约会”,下了晚自习,他问要不要去散步。出了门,看到漫天大雪,校园里空无人迹。
宿舍楼门口,伸出一方水泥顶,正中间挂着一只灯泡,孤零零地,风雪天里,甩来甩去。我仰着头看簌簌落下的雪花,开始担心那只灯泡,会在某次被吹撞到水泥顶上时碎裂。
我往一旁缩了缩,下意识地避开灯泡碎裂时可能掉落的方向,肩膀撞了他一下。
他转头看我,询问的目光,两个人都没说话。他盯着我脖子上的围巾,空空荡荡,我受不了高领毛衣,大雪天只一件低领,松松围了一圈围巾。
可真是不怕冷的年龄,我妈给带的毛线裤不穿,甚至秋裤也不穿,隆冬里只一条牛仔裤。他见过我第一次痛经的惨状,虽然我没好意思说,但好歹都是上过生理卫生课的一代,估计猜个八九不离十。
他皱着眉,也不先打声招呼,抬手就把围巾绕开,重新围了两圈,裹得严严实实。又捎带着把我的大衣拢紧,用围巾压了压。
“憋得慌!”我很不适应他突如其来突破社交距离的小动作,嘴上抱怨一句,掩饰不自在。
“冷!”他语气挺硬,自然而然,显得我那点不自在有些矫情。
“你这一年都病几次了,还不注意,我看你体育课上得很吃力,八百米也跑不下来,身体这样怎么行。”他絮絮叨叨,还皱着眉,一副老父亲般的操心神情。
我心里好笑,难怪觉得他慈祥,就极其务实的那种对你好,关心你是不是少吃了一顿,穿得暖不暖……
听他絮叨,觉得很受用,不是风花雪月虚无缥缈那一种。令我诧异的是,我竟然吃这一套。
雪没有消停的迹象,他有些犹豫,问我:“还走吗?”
我原本退缩的心,忽然升了温度,说:“走吧,下着雪,难得。”
我自小独立,当姐姐的。父母都是大大咧咧的疏朗性格,工作忙,对孩子没有腻腻歪歪的温柔照料,放养着长大。得了空闲,爸爸会给我们读诗,用土豆刻印章,过生日时会写一篇文章或一首诗作礼物。至于吃穿日用,过得去就行,并不讲究。
后来有男生追,竟也用写诗这种方式,要么送书,要么送飘雪的音乐盒,大概都被我面上的清冷误导。连我自己,很多年里,也不清楚会为什么而动心。
十来年后,有一次在小区便利店买东西,小店里循环播放着一首歌,几句歌词来来回回:
有人与我把酒分,有人告我夜已深。
有人问我粥可暖,有人与我立黄昏。
买完东西付好钱,在玻璃窗前站着,一直听到换下一首歌。回家后上网查,歌名叫《浮生》。不知写词的人是否读过沈复的《浮生六记》,那种缓缓流淌在日子里的,带着烟火气的平淡温情,能紧紧揪住我的心。
爱是什么?人与人不同,对我来说,爱首先是心疼。
在一起头一两年,他唯一一次对我翻脸,是我大冬天总不穿秋裤,他说了也白说,我总不听。有一次,雪后初晴约了外出,他让我上楼加秋裤,我说:“没事,我不冷。”结果他一言不发,扭头就走,留我呆愣在原地,不明所以,心想,这至于吗?但终归有所收敛。
大学毕业,我去上海读研究生,他留在北京工作。第一学期圣诞节,他寄来的礼物,是一条羊绒围巾。第二年圣诞,又寄来一块巨大的羊绒披肩。室友看了,说:“看出来了,明年该送羊毛裤了。”
我对爱的认知,是由书本启蒙。小说世界,爱情遍地都是,回到现实,又有谁在爱情中活着?或如《浮生六记》沈复所言,才是爱情的现实。
奉劝世间夫妇,固不可彼此相仇,亦不可过于情笃。语云:“恩爱夫妻不到头。”如余者,可作前车之鉴也。
多少动人的桥段,都不如这句话在心里划下的印痕深刻。时常想起,记了很多年。
我的个性,固不会与爱人彼此相仇,但这样的印痕,每每头昏脑热盲目乐观之际,便如一盆冷水,朝自己兜头浇下。大多时候,我是个理性遮蔽之下的性情中人,唯独在爱情中不是,冷静、平静,用他的话说,太难搞。
与我相反,处理现实,他理性得很,却在爱中性情,不预设、不盘算、不功利,也不计较,只一劲儿去爱,碰壁了有情绪,也不黏着,下一次仍像从未撞过南墙。
确定恋爱关系后,除了散散步,并不知道恋爱要怎么谈。我不会,看起来他也不熟练。课堂上遇见,他习惯坐第一排,我窝在最后一排,彼此的了解毫无进展。我向来被动,绝不会先迈出一步。
直到有一天,他打电话到宿舍,喊我下楼取东西。
两栋宿舍楼,只隔着一条路。他靠在矮墙上等,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
“什么事?”我问。
“这个给你。”他把信封递给我。
“什么东西?”我接过来,打算拆开。
“上去看吧,外面冷。”他说着,帮我紧了紧大衣。
拿着信封上楼,里面厚厚一沓,禁不住胡思乱想,写了什么啊,该不会是觉得不合适,想恢复到同学关系吧,不好当面说,只好写信了。
我心里忐忑,倒不是怕他放弃,而是面对一个人的真实面孔在眼前徐徐展露时,怕见到人性不堪的那种紧张。我对他人不抱期待,也不幻想会有绝世好人落在我头上。我的原则领域雷区太多,对于一个人会喜欢我多久这件事,不抱信心。
满满三张信纸,折成三折,以“赵君”开头。第一次被这样称呼,感到怪异。
他写道:
我没看过多少写男女感情的作品,对这件事可以说毫无概念,现实中也无多少体验。这几年我看鲁迅多一些,因此也只有鲁迅和许广平这一个案例。我想知道你对爱的看法,又想你恐怕是怎么也不肯当面跟我聊这件事的。受《两地书》的启发,想或许可以通过写信来和你交流,为着我们的未来,请一定坦诚相待。并且我先承诺,我所写下的,必是我真实所想,也必是我想尽力去做到的。不屑于说谎话,宁肯直面惨淡的真相,我以为是我和你,我们这样的人,为人处世的共识……
末尾署名“一龙君”。
我自认是个极其认真的人,对人与事认真到有些轴,最不能忍受玩世不恭的类型。由这封信,我看到他对待感情的审慎,这很打动我。
我们开始了来来回回的信件交流。老套的方式,遭到同学善意的嘲笑,每天一个教室上课,两栋宿舍楼相距不到二十米,却偏要写信,真是矫情。
大学四年,写了上百封信,起初为加深了解所做的尝试,后来成了习惯。每当遇到大事,或关系出现问题,不擅长吵架的两个人,就把情绪、道理、困惑写下来,发给对方看。
他身上展现出的全然信任、付出、不挑剔,包含着一种稳定和单纯,我猜测是得益于好的家庭教养。若无这些品质做底,我们的关系,不会例外于“人生若只如初见”的俗套结局。
几年后,我如愿读了喜欢的专业,在上海的梅雨中,坐在书桌前读《风雨》:“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脑中闪回他最初在信中的称呼,一个“君”字,包含了他对君子品格的朴素追求。风雨之中,君子不改其度,见到这样的人,会让人的心,由忧思渐至平静。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这样的不懈与单纯,当时的我是没有的。
…………
在《长夏记》中,宽宽用真诚的写作,探讨亲密关系,呈现了女性的强韧力量——看这世上普通平凡的两个相爱的人之间,跨越二十年温暖久长的关系,期望延续对情义的信心与恒心。
来源:青年文摘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