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序言:荆襄群山如屏,流民聚散如潮。明成化年间,一场铁血与怀柔的博弈在鄂西北展开——当刘通、李原的起义烽火渐熄,左都御史原杰踏遍荒山野岭,以户籍为笔,以耕牛为墨,在流民血泪中书写新政。从强行驱逐到垦荒附籍,从军事镇压到砖城高筑,郧阳府的设立不仅终结了百年封禁,更
请加关注随时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该话题共15集)
第1集:流民治理与政区革新——郧阳府建置始末
序言:荆襄群山如屏,流民聚散如潮。明成化年间,一场铁血与怀柔的博弈在鄂西北展开——当刘通、李原的起义烽火渐熄,左都御史原杰踏遍荒山野岭,以户籍为笔,以耕牛为墨,在流民血泪中书写新政。从强行驱逐到垦荒附籍,从军事镇压到砖城高筑,郧阳府的设立不仅终结了百年封禁,更以六府六十五县的辽阔辖区,在四省交界的乱局中铸就一方治世铁锚。这里,既是流民的归所,亦是皇权的边疆,一场跨越明清的行政创举,就此拉开帷幕。
今之十堰地区位于数省交界处、荆襄地区西北部,元代已有流民聚集。明初朱元延续元代封禁政策,对这一地区进行大规模清剿。到了明代中期,皇权贵族大量兼并十1失去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多,赋税徭役繁重,人民不堪重负,纷纷流亡逃生。这时的荆山区已经百年封禁,人烟稀少,加上山区封建统治薄弱与松弛,四方流民得以冲破封进入山区,于是这一地区成为流民生存繁衍的乐土。对此明廷深以为忧,先是采取以抚为主的政策。后来大规模的流民起义爆发,明政府放弃了原来的安抚政策,改为采军事镇压和强行驱逐流民出山的错误政策。
成化元年(1465年),荆襄流民4万余人在刘通、石龙的领导下,于房县大木厂义并组建农民政权。朝廷命官兵四路合围,起义军终因寡不敌众,刘通、石龙均遇害。轰轰烈烈的第一次荆襄流民起义被镇压。
然而,残酷的军事镇压并没有真正解决社会矛盾和流民问题,流民为生计仍不断入荆襄山区。成化六年(1470年)又爆发了以刘通余部李原、小王洪、王彪等人为首领的第二次荆襄流民起义。由于力量悬殊,起义被残酷镇压。
流民起义失败后,朝廷中不少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依靠武力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问题,主张改变封禁政策。成化十二年(1476年)五月,明宪宗命左副都御史原杰往荆襄抚治流民。七月,北城兵马指挥司吏目文会上疏,对安置流民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措施,都察院命原杰予以落实。明代统治者终于改变了长久以来的封禁政策,最终促成了郧阳府的建立。
原杰奉命来到荆襄地区后,不辞劳苦,走遍各县,劝流民附籍,允许就地安插,鼓励开垦,提供耕牛、种子,让流民安居乐业。
不仅如此,原杰通过实地勘察,认为可以建置新的司、府、州、县,方便治理,明确提出设立郧阳府。他上书朝廷,即获准奏:开设湖广郧阳府,即其地设湖广行都司、卫、所及县。成化十二年(1476年),郧阳府正式建立,下辖竹山、房县、上津、郧县竹溪、郧西、白河七县。成化十三年(1477年),白河县复隶陕西金州。弘治十一年(1498年),割房县修文、宜阳二里置保康县。郧阳府所辖仍为七县。
原杰在任时间不长,但用人公正清廉。他推荐邓州知州吴远任郧阳知府,又举荐御史吴道宏代替自己的巡抚职责,继续主持各项建府事宜,完善机构建设。后来,湖广行都司都指挥使柴政组织官兵扩建郧县城、修建府署、郧阳知府吴远组织民工予以协助配合,很快把原土城改建成砖石城,建成了长八百余丈、高二丈四尺,设有六道城门的新府城。
郧阳府的建立使今十堰地区有史以来第一次成为一个以郧阳城为中心的、独立的、完整的行政区域。鉴于以往流民问题的教训,明政府设立郧阳府之始,就赋予其特殊的政治、军事地位。
郧阳抚治。初设郧阳府时,朝廷命河南、湖广巡抚兼抚之。成化十五年(1479年),宪宗升吴道宏为大理寺少卿,抚治遂为定制。从抚治所设衙门机构看,地方“三司”俱全,由巡抚衙门统一管辖,显示郧阳巡抚衙门具有省级权限,职责广泛,已明显区别于此前一事任命的荆襄抚治,是实体地方政权,可以统辖邻近省份的多个州府。吴道宏即任时,郧阳巡抚衙门已抚治郧阳、襄阳、荆州、南阳、西安、汉中六府。辖区最广时,管辖湖广、河南、陕西、四川等四省的八府九州六十五县。
郧阳抚治至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裁撤,历时205年,共有巡抚120任。这120位封疆大吏凭借郧阳抚治的舞台,叱咤风云,尽显风流,为郧阳历史书写了灿烂的篇章。郧阳抚治存续期间虽三罢三复,但其对四省交界地区的安定、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同地域文化的整合产生了重要影响,刻下了深厚的历史印痕。
提督军务。弘治十四年(1501年)八月,朝廷又给郧阳抚治加了“提督”衔,以示巡抚兼有提督军务之职。万历二年(1574年),两度任抚治郧阳的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孙应鳌被任命为“提督军务兼抚治”。这个称呼的调整,实际上明确了抚治对地方军事的控制权,使抚治既可节制各地官军,还可直接统兵作战。
布政分司。郧阳布政分司与正式省份的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略有不同:在行省的布政司里,设有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之下是若干参政和参议,部分参政、参议还被派到下面兼任分守道;而郧阳布政分司的官员均是从三省派来兼职的,级别均为参政或参议。
按察分司。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是省级政权的最高司法机构。按察分司也即分巡道,由司里官员兼任,明时全国仅有41个分巡道。在布政分司东侧并紧挨着布政分司,还有一个叫“大理公署”的监察御史衙门。监察御史同巡抚一样,也是由朝廷都察院派往地方的官员,级别仅次于副都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纲纪等事务。
湖广行都司。在郧阳府设立湖广行都司,上隶前军都督府,统辖湖广七卫八所。
郧阳府建立后,官方加强了对流民的户籍管理,劳动人口持续增加,农民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推动了鄂西北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得以安居乐业。在此基础上,郧阳府历任官员重视教育与文化事业,或设立学校,或修缮学宫,或购书设馆,或延请名师,甚或亲自讲学,郧阳府文化教育事业得以蓬勃发展。
明代各省不直接设立学校,各府府学即是本省的几所最高学府,郧阳府学是郧阳府的最高学府。成化十二年(1476年),郧县县学升为郧阳府学。与其他地方一样,郧阳府学与文庙合一,既是儒学教育机构,又是地方祭祀之所。府学宫包括大成殿(先师殿)、启圣祠、明伦堂、尊敬阁、名宦祠、乡贤祠、五贤祠、时雨堂、教授训导署、射圃。府学设教授一员,训导二员。郧阳府自从有了府学,学宫经常得到维修。成化十八年(1482年),知府余盖维修之。弘治二年(1489年)和弘治十四年(1501年),都御史戴珊、王鉴之先后会同知府等人,加以维修,并设乐器、祭器等,有“祭器十八种,乐器十四种(今俱废)”,规模、面貌为之一新。
正德年间(1506—1521年),郧阳府学官进行了两次重修。嘉靖年间(1522—1566年),又有过三次移建,先后迁于城北、城西、城东。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巡抚章焕认为府学宫规模宜大、不宜居官署闹市,于是将其改建于城东门外,并在外加修城墙。从此郧阳府学宫再无迁移。据记载,嘉清四十五年(1566年),巡抚刘秉仁重葺过府学宫,万历年间(1573—1620年),巡抚裴应章亦重修过府学宫。历任巡抚不遗余力,对府学宫不断扩建重修,可见对教育的重视。然而到了清末,府学官已经变得有名无实,生员很少再去进修,府学宫主要起定时祭祀的作用。
郧阳巡抚、知府重视教育,还表现在于各县举办大量县学、社学。郧阳设府前,郧县、上津、竹山、房县共有县学4所,社学18所。嘉靖年间,郧阳府已有县学7所、社学30所。
万历年间,知府吕师颜、徐顺明先后建社学3所。除此之外,官员们还创办了五贤书院、郧山书院和龙门书院,主要以会讲和讲会的方式教授儒家经典。巡抚黄纪贤建成龙门书院后,还明令向三省开放,这在当时引领了教育面向基层民众的学风。由于郧阳诸县书籍甚少,各位抚臣还想方设法,编订文书,刻印图书,购置书籍,建堂设馆。如文坛领袖、时为郧阳巡抚的王世贞购书三千余卷,藏于清美堂,建成郧阳的公共图书馆,当地学子有意查阅者,均可前往。这为郧阳读书风气的兴盛创造了便利条件,促进了当地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由于历史原因,郧阳府学、书院均缺少教师,历代抚臣求贤若渴,便多方聘请各地名师前来讲学,并特别招揽“经明行修,学有所长者”,以求兴学。这些被请来的饱学之士,在生员中有一定威信。学子勤奋不辍,不耻下问。历任郧阳抚臣都是进士出身,都具有真才实学,先后在郧阳留下诗文共约两千篇。这些诗篇多记本地风土人情,对外传播地方文化,对内吸引学子吟诵唱和,繁荣了郧阳文坛。他们不仅筹建、维修学校,还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教学活动。每有闲暇,他们多至学校,与诸学子讨论四书五经诸子百家,学子们在反复讨论、相互问答中深受教益。官员对教育热心及孜孜不倦的追求,使郧阳学风大盛,人才辈出,郧阳文坛也充满活力。
到明代中后期,郧阳的文化教育事业进入繁盛时期。以科举事业的发展为例,整个明代郧阳府共考中进士11人:洪武至成化年间2人,房县、上津各1人;成化以后郧县4人,房县2人,竹山1人,竹溪2人,共9人,约为进士总数的81.8%。明代郧阳府共有举人81人,成化以后有55人,约占举人总数的62.5%。由此可见郧阳建府后人才数量明显增多。特别是郧县,无论是进士还是举人,都远多于其他县。这说明郧县由于处于郧阳府署所在地,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尤为显著。
由于山大人稀,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明代中期以前的郧阳社会发展滞后,文化教育事业不兴,民俗教化萎靡不振。自郧阳设府后,教育逐步普及,对民众素质的提高和民风、民俗的变迁及社会风气的改变,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同治八年(1869年),湖广总督李鸿章、湖北巡抚郭柏荫、湖北学政张之洞,依据郧阳知府金达所陈“卑郡所属距省辽远,实与施郡相同”,“十余科来,乡举亦无一人”为由,向清廷奏请“仿照施南,请编字号。”清政府批准郧阳府另外设立乡试考场,根据考生成绩按序录取,但要求应试考生达到30名以上,才能定向录取一人。同治十一年(1872年),湖北学政洪钧在奏折中说:“查湖北文风,向以武汉、黄冈为最,此外各郡才华秀出者亦不乏人。
宜、施、郧三郡,僻在山陬,素称荒陋。”2据统计,嘉庆、道光、咸丰三朝,郧阳府考取进士、举人的数量位列全省十府一州之最后一位。可见即使到了清代,郧阳府的科举事业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相当大差距。
来源:秦楚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