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强奸前科教师出狱后想办教培,要用制度杜绝“蠢蠢欲动”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15 17:50 2

摘要:近日有网友发消息称,柳州市一名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老师李某某服刑出狱后,开办教育机构。网友发布的聊天截图显示,疑似李某某与他人聊天对话,称自己开了一家教育机构,并发布了相关海报图片。

像李某某这样,之前身为教师,却实施了可耻的强奸罪行,是依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培训工作的,甚至自己出资开办培训机构也不被允许

据大皖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发消息称,柳州市一名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老师李某某服刑出狱后,开办教育机构。网友发布的聊天截图显示,疑似李某某与他人聊天对话,称自己开了一家教育机构,并发布了相关海报图片。

据查询发现,李某某之前为教师,与所教的未成年学生发生性关系,行为构成强奸罪,刑期至2024年11月30日止,且被禁止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相关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工作。

5月15日,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发布辟谣声明称,经核查,没有发现注册法人为“李某星”(上述李某某),注册名为“A梦教育”的培训机构。经入户核查,李某星声称只是口头表示过想开设教培机构,并未实际开办,刑满释放至今未从事过教培行业的相关工作。

万幸,曾经犯下强奸罪的前教师,并没有“秽土重生”开办教育机构。结合之前网上流传的信息来看,是其在网上自吹自擂。

这件事,首先要为网友的警惕性点一个赞,神经绷得很“紧”,坚决对有强奸前科并在从业禁止期内疑似开培训机构的前教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网友及时举报、反馈,态度值得点赞,也得到相关部门的认真调查和反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网,是由全社会共同编织的,不仅有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还包括每一个善良热心的普通人,每一个人都是“哨兵”。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中,亲属、教师、邻居、网友等熟人作案的占九成以上,部分犯罪分子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给孩子撑起一片晴空,国家推出相当严格的针对教师工作的“从业禁止”“入职查询制度”,将有性侵前科的人隔离在学校、培训机构之外。

那么,为什么李某星想以身试法,挑战司法权威?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依照对李某星的从业禁止要求,其五年内不能从事相关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工作。不能就是不能,绝对不能给这样的人“开口子”,没有任何松动的空间和变通的方式。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实施从业禁止的“教职员工”,不仅包括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工作的教师、勤杂人员、安保人员,还包括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甚至还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如果犯罪,也参照本意见执行。

也就是说,像李某某这样,之前身为教师,却实施了可耻的强奸罪行,是依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培训工作的,甚至自己出资开办培训机构也不被允许。

李某某出狱不久,还在职业禁止期内,哪怕自己没有真实开办教育机构,仅仅在心中想、在网上“吹牛”,这也是在藐视法律、挑衅司法权威。而且从网上传播的相关信息来看,已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构成了对社会秩序的冲击。

所谓的“强奸前科老师开教育机构”,某种程度上,算是当事人自己制造的一个“谣言”。这说明,有些人还企图以身试法,在法律的明确规定面前蠢蠢欲动,不安分、不老实。这提醒了,教育部门务必要抓紧制度规范,不留漏洞,严格执行既有的从业禁止、入职查询的规定,把问题挡在校园、培训机构的外面,容不得一点侥幸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克鲜

编辑 赵瑜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

来源:红星新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