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一个承认新中国的西方国家还真是英国。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新中国宣告成立;1950年1月6日,英国政府递交照会,正式宣布英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派驻驻华临时代表,再在前一天英国撤销了对国民党政权的外交承认。
第一个承认新中国的西方国家还真是英国。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新中国宣告成立;1950年1月6日,英国政府递交照会,正式宣布英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派驻驻华临时代表,再在前一天英国撤销了对国民党政权的外交承认。
1950年1月6日,英国外交大臣欧内斯特·贝文(Ernest Bevin)正式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首个与新中国建交的西方大国。这一决定不仅打破了冷战初期美苏阵营的意识形态壁垒,更展现了英国在帝国衰落期复杂的地缘政治计算。说白了,英国人的政治智慧,基本上重塑了二战之后的国际格局,不要以为是一个单纯的雅尔塔体系。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球正陷入美苏对峙的冷战铁幕。美国主导的西方阵营对中共政权采取敌视态度,杜鲁门政府坚持支持退守台湾的国民党政权。但是英国的选择却与美国背道而驰。
二战后英国在东南亚的殖民体系濒临崩溃,马来亚共产党武装起义(1948-1960)牵制了7万英军。贝文在1949年10月12日的内阁备忘录中警告,若拒绝承认新中国,可能导致中共对香港采取军事行动,使英国“失去远东最后一个战略支点”。
英国驻华大使史蒂文森(Ralph Stevenson)更直言:“没有香港,我们无法维持在东南亚的军事存在。”
尽管中苏于1950年2月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但英国情报机构早在1949年便研判中苏存在潜在矛盾。
军情六处(MI6)报告指出,毛泽东在1949年6月《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强调“一边倒”政策,实为向苏联索取援助的权宜之计。贝文认为承认新中国可“在中苏之间打入楔子”,这一判断在1960年代中苏决裂后得到印证。
解密档案显示,英国参谋长委员会在1949年11月评估认为,朝鲜半岛爆发战争的概率超过60%。一旦开战,英国需要确保联合国安理会的行动合法性,而拥有中国席位的苏联已多次抵制安理会。
承认新中国以换取其不否决联合国决议,成为英国的战略保险。尽管朝鲜战争最终在1950年6月爆发时英国尚未与新中国建交,但这一预判影响了其决策逻辑。
在军事考量之外,英国对华经济利益构成承认新政权的根本动力。1948年英国在华投资达3.84亿英镑(约合今150亿美元),控制着中国60%的航运业和40%的进出口贸易。
上海英资企业怡和洋行、太古集团等多次游说工党政府:“失去中国市场将让英国工业丧失复苏机会。”更关键的是香港问题。
1949年解放军饮马深圳河时,英国远东舰队总司令安德鲁·布朗特(Andrew Blunt)向伦敦发出警告:“我们只有5个营的兵力防守香港,而中共可以动员10万军队。”为保住这个年贸易额1.2亿英镑的殖民地,英国选择以承认新中国换取中共暂不收回香港的默许。
周恩来后来对英国代办胡阶森(John Hutchison)表态:“香港问题可通过和平协商解决”,印证了这一交易的达成。
英国的选择绝非偶然,而是其数百年实用主义外交的延续。自18世纪以来,英国外交秉承“承认控制领土的实际政权”传统。1831年承认脱离荷兰的比利时、1924年承认苏联均循此例。
1949年12月,英国驻南京大使馆报告称“国民党政权已丧失实际统治”,外交部法律顾问菲茨莫里斯(Gerald Fitzmaurice)据此建议承认新政权的合法性。而且承认新中国,也有个好处,那就是借此搭上了线,可以在美中之间扮演调停者角色。
1950年1月16日贝文致电美国国务卿艾奇逊时强调:“拒绝承认只会将中国推向苏联怀抱。”尽管美国强烈反对,但英国坚持认为接触政策更能维护西方利益,这一思路在1972年中美破冰时被尼克松政府沿用。
英国采用“承认但不立即建交”的弹性政策,既避免刺激美国,又为后续谈判保留空间。中英直到1954年才互派代办,1972年才升级为大使级关系,但是,这种“进两步退一步”的节奏体现了英国外交的审慎,而且,人家事先也跟美国人打过招呼了。
从现实主义外交的当代价值来看,英国承认新中国的决策,在短期内付出了代价——美国推迟对英军事援助,保守党领袖丘吉尔抨击工党“背叛自由世界”。但从长远看,这种选择保障了香港的稳定,使英国在1970年代成为西方对华技术转让的主要渠道。
2015年英国率先加入亚投行,与1950年的承认决策形成历史呼应,再次印证其务实外交传统的生命力。
在当今大国博弈加剧的背景下,英国当年的政治智慧提示我们:意识形态的刚性对立需要被国家利益的弹性计算所调和,而外交决策的真正艺术,在于在历史的三岔路口做出符合长远战略的抉择。
(注:本文史料来源于英国国家档案馆FO371/75833号文件、贝文内阁会议记录、军情六处1949年远东评估报告、《周恩来年谱》等)。
来源:历史那些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