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声明:作者用第一人称写故事,非纪实,情节虚构处理,存在艺术加工,感谢您的理性阅读!
文/情深诉笔 素材/林平耕
声明:作者用第一人称写故事,非纪实,情节虚构处理,存在艺术加工,感谢您的理性阅读!
那年我22岁,刚从县技校毕业,回村准备考村里的林业工作。
父亲早逝,母亲一手把我拉扯大,家里虽然穷,但我还算争气,长得板正,人也实在,在村里算得上有姑娘愿意嫁的“实货”。
可我心里一直装着一个人——林小芳。
她是村支书家的独女,大我一岁,城里师范毕业回来当小学老师,个子高挑,头发爱扎个麻花辫,爱笑的时候嘴角一弯,就像门口桃树刚开的花,叫人心都软了。
可我知道,我配不上她。
她家的房是砖的,我家的还是土坯;她骑凤凰牌自行车上下学,我连辆自行车都存几个月钱才买不起。
再说了,她爸是村支书,哪能把女儿许给我这种穷小子?
那是1992年夏天,下午三点多,天热得村狗都不愿动弹。我刚从田里收工,赤着上身,肩上搭着条毛巾往回走,走到村口就听见“哼哼哼”的一阵猪叫,还夹杂着女人的惊呼声。
我扭头一看——一头二百多斤的大白猪“咚咚咚”冲出来,后头跟着个姑娘死命追着,脚下一滑,竟直挺挺朝我这边扑来!
我还来不及让开,她整个人砸我怀里,带着汗味儿和一股洗衣粉的清香,撞得我差点没站稳。
“你没事吧?”我扶住她,手一僵,愣是没敢往下挪。
“你快帮我拦猪!我爸杀年猪前非得把这头养胖点,跑了我就惨了!”
我这才看清,是林小芳。
来不及细想,我赶紧追上那头猪。村里的猪圈大多是用木条钉的,那头猪显然是看见了缝儿就逃,一路撒欢,我一边追一边喊:“快,拦住它!”
就在猪冲进村口菜地的当口,我一个箭步冲上去,扑倒那头猪,结果自己也摔得一身泥。
等林小芳赶到时,我正死死抱住猪脖子,坐在地上喘气。她踩上滑泥,又扑倒我身上了。
“你行啊,”她笑弯了眼睛,“猪都追得上,你媳妇怕是也跑不了了。”
“啊?”我懵了。
结果村头坐着乘凉的大爷大妈全都乐了:“哎哟,这小芳摔进阿平怀里了,这可是天注定的缘分啊!”
“追上了!小芳,这回你跑不了了!”
我一脸通红,小芳也是羞得不敢抬头,但却没有挣开我抱着她胳膊的手。
这事一传开,村里人茶余饭后都在议论,说我们“猪做媒人,喜从天降”。可我却清楚,门不当户不对,这事怕是好不了。
果然,第二天林支书就找上门来。
“阿平,我知道你人不坏,但我家小芳是老师,她有前途。你要真为她好,就别耽误她。”
我低头没说话,心里像被刀剜了一样疼。
我妈站在一旁,也没吭声,晚上给我留了顿鸡蛋炒饭,一句话没说。
那几天我避着小芳,村里人也看得出来,但没人多嘴。直到一周后,小芳提着个饭盒来到我家。
“你就这么怂?”
我一愣,没反应过来。
“我知道我爸不同意,可那是我爸又不是我。你要是真喜欢我,追猪你能追,为啥不敢追我?”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她把饭盒往我手里一塞:“我做的红烧肉,还有你爱吃的凉拌豆皮。今晚你要不来找我,我就——让村里人继续起哄!”
我看着她转身走开,背影挺直,倔强又可爱,我那一刻才明白,原来不是我配不上她,而是我没去争取。
之后我白天帮村里做林业活,晚上自学招考资料,连着考了2次,终于在年底成了村林业站的工作。
这期间,小芳顶住了她爸的压力,还带我去了一趟城里,见她姑妈。
那天,我一身干净的蓝衬衣,是她提前两天托人从县城买的,说我以前那几件褪色的确良材质衣服实在拿不出手。
她还细心地给我剪了头发,手上拿着小剪刀,一边咔咔地修着我耳边的头发,一边小声念叨:“我姑最挑剔了,你要是邋遢,她一句话就能把你打发回村。”
我坐在板凳上,脸烧得厉害,却不敢动,怕一抖让她剪偏了。
进了城,我第一次坐进她姑妈那种“家属院”的房子里,房间明亮开阳,电视机是松下的,沙发上还套着蕾丝罩子,显得特别庄重。
她姑穿一身藏青色套装,戴着副眼镜,打量了我半天才开口:“你就是小芳说的……阿平?”
我点头:“阿姨好。”
“听说你准备去林业工作?家里几口人?”
我一一作答,声音稳,却满手汗。
她姑妈听完,没吭声,眼神飘到小芳那儿:“你爸不同意,不是没道理。你是老师,多少人愿意攀,你非要——”
话没说完,小芳忽然站了起来:“姑,我就是喜欢他。他人踏实、心地好,比那些有钱但油嘴滑舌的强一百倍。他妈一个人拉扯他不容易,我愿意跟着他,吃点苦算什么?”
那一刻,我一动不动,像钉子钉在沙发上,心里翻江倒海。
她姑妈盯着她看了半天,忽然叹了口气:“你这丫头脾气,随你爸,一旦认死理,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行了,我不拦你了。但你记住,你选的,苦也好,甜也好,以后别哭着回来找我。”
小芳点头:“姑,我认的这个人,一辈子不后悔。”
出了家属院,她挽着我胳膊,嘴角微扬,像是刚打了胜仗。
我那天回村的路上,脚下生风,心头也热。
不变的是,她爸坚决反对我们在一起的,甚至放话说:“我宁愿她嫁去城里,也不想她跟个穷小子吃一辈子苦。”
可后来事情发生了转变。那年冬天,村里起火,火苗烧到了他们家后院的柴垛。
我正好在附近干活,听见呼喊立马冲进去,提着水桶往火堆里扑,不顾烟呛火燎,胳膊上还烫起了一大片水泡。
小芳哭着守了我一夜,她爸也沉默了。
第二天他提着一壶酒来到我家,坐下第一句话就是:“你要是真敢对我闺女好,这彩礼,我一分不要了。”
我一愣,他接着说:“你救我一家的命,我认你这个人。我小看你了,是我错了。”
他说这话时,眼圈都红了。我妈在一旁抹眼泪,我也只是点头,喉咙哽得说不出话。
小芳后来悄悄告诉我:“那晚我爸看着你胳膊,叹了一晚上气,说你是个讲义气、扛得起事儿的男人。”
原来,有时候改变一个老父亲的心,不靠甜言蜜语,而是一次拼命的担当。
1993年我们订婚,我妈让我给1000块钱彩礼,她爸死活不要。小芳把嫁妆拿来盖了新屋。
我们婚礼那天,那头“媒人猪”成了酒席上的主菜,村里人笑着说:“真是好猪一头,成全了一桩好姻缘!”
现在我们都五十多岁了,她还在乡小学教书,我在镇上林业站快退休。
偶尔回村时,还有人笑我:“阿平,你那媳妇当年可不是猪追来的,是你命里该有的福气!”
我笑着应:“是啊,是追来的,这回,谁也抢不走。”
年轻时我们都怕配不上爱情,其实真心和担当,比背景和家境更值钱。
那年追猪摔进怀里的小姑娘,如今成了我一生最稳的依靠。
日子过成什么样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愿不愿意为了那个人,奋力追上一回。
来源:情深诉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