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推进,我国“走出去”企业对外投资规模不断增长,投资区域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天津市“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已遍布6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促进“走出去”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境外投资税收政策服务,天津市税务局收集、整理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推进,我国“走出去”企业对外投资规模不断增长,投资区域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天津市“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已遍布6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促进“走出去”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境外投资税收政策服务,天津市税务局收集、整理了我市“走出去”企业分布相对集中的国家(地区)税收资讯,希望为“走出去”企业了解最新境外税收政策信息提供帮助。
本期内容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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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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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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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国
法国发布新版支柱二申报表
1月27日,法国税务部门推出新版支柱二申报表格,要求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提交。新版表格适用于需遵守国别报告(CbCR)规定的跨国企业集团,以及被纳入2024年财政法案(支柱二)引入的全球最低税范围的大型集团实体。
根据法国公共财政总局规定,仅允许直接母公司对最低补足税(DMTT)和低税支付规则(UTPR)下的应缴税款进行集中支付。根据收入纳入规则需支付额外税款的集团实体,无论何种情况,均需提交结算申报表。
意大利
意大利预算法案引入物流行业相关增值税新规
2025年意大利预算法案1月1日生效,其中包含多项税收措施,特别是针对物流行业的增值税改革,旨在遏制物流行业增值税逃税行为。此次预算法案提出了两部分改革方案,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长期方案
针对运输和物流行业的部分服务引入反向计税机制,将增值税纳税义务从供应商转移到消费者。这一机制适用于通过工作合同、分包合同、委派给联合企业成员等形式的合同关系所提供的服务。这些服务需满足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
主要在客户的营业场所使用劳动力;
二是
使用客户拥有或以任何形式归属于客户的货物;
三是
服务必须提供给从事运输、货物装卸或物流服务的公司。
该机制不适用于提供给公共行政部门、其他公共机构或职业介绍所的服务。依据规定,新机制适用需要得到欧盟批准。
第二部分为临时方案
在长期方案未获批准前由消费者代付增值税。在过渡期间,消费者以供应商的名义代为支付相关服务的增值税,供应商对增值税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需使用税务部门批准的特定表格进行申报,并在供应商开具发票的次月16日前缴纳增值税,且与其他税种不得“横向”抵扣。如果最终确定无需缴纳增值税,消费者可以在证明税款已缴纳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申请退税。
印 度
印度公布2025年个人所得税法案详情
2月13日,印度财政部长向议会提交《2025年所得税法案》,核心目标是简化税法、优化合规流程。新法案获得批准后,将于2026年4月1日生效。
新法案在结构和内容上均有重大变化,通过大量缩减篇幅、重组复杂条款、优化表述和简化流程等,以便于纳税人理解,减少歧义。此外,新法案修订了个人所得税税率,并提高了起征点。
修订后的税率如下:
来源:京津冀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