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东莞烯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拖欠数十名员工工资,达68.76万元,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被东莞市人社局罚款1万元。
近日,东莞烯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拖欠数十名员工工资,达68.76万元,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被东莞市人社局罚款1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东人社监字〔2025〕第29-344号,东莞烯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拖欠50名员工2024年12月份工资200047.33元、55名员工2025年1月份工资276801.97元和61名员工2025年2月份工资210771.52元,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
东莞市人社局称,该局于2025年4月1日向该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29-344号),该单位逾期未支付,该局于2025年4月9日向该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29-344-02号),该单位仍逾期未支付。
行政处罚显示,上述事实有:营业执照、东莞烯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花名册、东莞烯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2月份工资、东莞烯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月份工资、东莞烯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2月份工资、东莞烯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入职申请表、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登记表(编号:2025-29-343)、劳动保障监察监察情况反馈表(编号:2025-29-343)、《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29-344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29-344-02号)、《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回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东人社发〔2024〕29号)第十四条及其附件《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74项(违法程度:一般)规定,对该公司处罚1万元。
5月26日,记者多次尝试通过天眼查工商信息披露的电话联系该企业采访欠薪整改情况,未获联系。天眼查信息显示,东莞烯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东莞横沥,是一家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销售:电池;研发、销售:电池材料;电池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池材料技术研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等。
来源:安徽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