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惨带货”构成欺诈,给直播行业敲响警钟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27 11:01 3

摘要:5月25日,最高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在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告在直播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卖惨”带货,被法院认定有悖公序良俗,构成欺诈。2021年7月,网络主播焦某多次在直播间虚构其带人解救受困母女的故事,小女孩“玲玲”和亲生母亲被继

5月25日,最高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在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告在直播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卖惨”带货,被法院认定有悖公序良俗,构成欺诈。2021年7月,网络主播焦某多次在直播间虚构其带人解救受困母女的故事,小女孩“玲玲”和亲生母亲被继母软禁,焦某多次直播带人前去解救“玲玲”母女。谢某在浏览视频过程中留意到焦某直播“玲玲”母女求助、解救、治病、筹款等内容,出于同情在直播间购买了玉手链等33件商品,后发现系虚假剧情,遂起诉要求退一赔三,法院判决支持了谢某的诉讼请求。

“直播的尽头是带货”,很多短视频运营者通过摆拍剧情吸引大量关注和粉丝,引流成功后便开始直播带货。但毫无底线的摆拍卖惨并以此带货销售,是对消费者的欺骗。此次,人民法院判定“卖惨带货”构成欺诈,无疑给相关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悲悯之心,人皆有之,对很多人来说,往往会被直播和短视频中煽情的情节、主人公的悲惨、艰辛和努力所感动,并可能在感召之下购买一些所谓“货真价实”“原生态”的产品对主人公表示支持,甚至不惜以高出同类商品不少的价格购买这些带有公益、慈善性质的产品。

假如视频中所描述的内容是客观存在的,相关商品也不存在质量问题,倒也无可厚非。但事实真相恰恰相反,如之前曝光的多起“大凉山辍学儿童卖水果”视频,这些主人公的悲惨身世是虚构的,其与相关商品的关系也是虚构的,甚至主人公也是虚构的,只有带货牟利是真实的。

毫不客气地说,这种刻意造假、卖惨带货的操作有违商业伦理,有失公德和诚信。市场经济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任何营销都不能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以摆拍方式制造假象,编造出主人公悲惨身世等内容,进而推销商品的行为,显然属于恶意营销,愚弄了善良大众,带坏了社会风气,有悖于公序良俗。

此外,不知情的消费者也受到了欺诈。根据广告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良好社会风尚。一般而言,人们购物时自然希望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对商品不满意时还可能退货或给出差评。而在这些摆拍卖惨套路的蒙蔽下,多数消费者会基于同情心理购买商品,甚至不再计较价格高低和商品好坏,自愿掏高价购买产品,也不会以差评或退货来为难本就“悲惨”的卖家,反而让无良商家获利。

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理当诚实为本,守法经营。公众的善意经不起一而再再而三的折腾与捉弄。摆拍卖惨带货极大地愚弄和收割了消费者,让其善心被戏耍,同情心被利用,对此,相关行为人必须承担代价。消费者理当通过投诉、举报、诉讼等途径维护合法权益,让行为人赔偿相关损失;相关从业者更要引以为戒,不拿人们的善良和同情心来牟利。监管部门应及时查处并惩戒这种骗取消费者同情和爱心的恶行,网络平台则应尽到审核把关责任,采取屏蔽、删除、下架、封号等方式,让卖惨带货的商家难以继续行骗,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史洪举)

来源:光明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