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登科、刘卫东、潘金贵、朱桐辉等:可信时间戳认证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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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5年3月28日晚上19点,由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主办,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北大法宝学堂协办的全国青年证据法学者在线论坛第二季第一讲暨冠衡证据法学大讲堂第71讲:电子数据可信时间戳认证的理论与实践成功举办。讲座在北

全国青年证据法学者在线论坛第二季

第一讲暨冠衡证据法学大讲堂第71讲:

电子数据可信时间戳认证的理论与实践成功举办

2025年3月28日晚上19点,由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主办,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北大法宝学堂协办的全国青年证据法学者在线论坛第二季第一讲暨冠衡证据法学大讲堂第71讲:电子数据可信时间戳认证的理论与实践成功举办。讲座在北大法宝直播间线上进行。

本次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谢登科担任主讲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潘金贵担任主持人;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东担任致辞人;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云证国际司法鉴定中心学术部主任朱桐辉,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副院长、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国章担任嘉宾。

线上气氛热烈,在线实时收看共计达一千一百余人次,平台直播热度超22000。

刘卫东主任在致辞环节表示了对潘金贵教授的感谢,他提到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和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以及北大法宝合作共同举办此次讲座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次讲座不仅学术氛围浓厚,讲座质量高,同时也影响广泛。

刘卫东主任还提到,今晚的嘉宾来自五湖四海,相聚于此,意义非凡。

最后,刘卫东主任对各位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预祝本次讲座圆满完成。

谢登科教授的讲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第一,谢登科教授介绍了电子数据的概念及其特征,主要包括阶段性,显示性和功能性,同时,也以吕某诈骗案为例,进一步对相关概念和特征做出了解释和阐明。

第二,谢登科教授从概念对比着手指出电子数据鉴真是指通过一定的方法或材料来证明当庭出示的电子数据就是其所主张的电子数据。同时列举了大量电子数据鉴证本质的论文文献。

第三是关于鉴真的主要方法。首先是传统见证方法,主要包括证据保管链条,独特性辨认,取证笔录,取证录像、见证人见证,知情人员辨认、鉴定等。同时,在民事诉讼当中,主要包括公证和鉴定。其次是技术性鉴真方法,主要包括可信时间戳,完整性校验,数字签名,区块链存证。谢登科教授还列举了《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等法律规范。

第四,谢登科教授指出理论界存在"重区块链存证,轻时间戳认证"的倾向,存在理论研究重点与司法实践热点不相适应的问题。阐述了可信时间戳概念及其发展历程:境外最早的可信时间戳服务机构是1994年成立的美国 Surety 公司。我国最早成立的可信时间戳服务结构,是2005年成立的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其发展分别经历了初步探索期、市场拓展期、迭代发展期三个阶段。

第五部分是关于可信时间戳的技术原理与运行流程。首先,对于数字文件加盖的时间戳,需要给数字文件本身加盖时间戳,此种时间戳无需依赖数据存储介质的物理特征。对加盖了时间戳的数字文件,即便其仅有一比特数据的修改,也可以通过审查数字时间戳来发现此种修改。其次,对数字文件加盖的时间戳,不得与实际时间存在差异,而应当与实际时间相同。可以满足对数字文件时间戳的核心要求,但主要存在关于隐私性、存储量、无效性以及可信性的问题。斯图尔特和斯科特提出了Hash 校验、数字签名以及线式链接和分布式存储的可信时间戳方案。

第六部分是关于可信时间戳认证的法律性质,谢登科教授主要从公证替代措施说、证据保全说、电子认证说以及技术性鉴证方法等四个方面对其法律性质做出了详细阐述。

第七,谢登科教授论述了电子数据可信时间戳认证的适用限度,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可信时间戳认证在本质上是电子数据的技术性鉴真方法。2、可信时间戳认证主要解决电子数据的形式真实性问题。3、可信时间戳认证通常无法解决电子数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实质真实性。4、可信时间戳认证可以用于存在性证明和时间性证明。5、可信时间戳认证具有推定形式真实性的效果,从而影响当事人在电子数据鉴真中的举证责任。最后,谢登科教授结合具体的案例分析了可信时间戳的适用场域,主要包括民事诉讼、行政执法、刑事诉讼和公益诉讼。

随后,讲座进入嘉宾与谈环节。

朱桐辉副教授表示,首先谢登科教授带来的讲座内容详实,理论深入,同时将可信时间戳并没有局限于刑事领域,而是与民事诉讼,行政执法,公益诉讼等领域融合贯通。

其次,当前实践当中存在的最大困难就是域外取证,而谢登科教授的讲座对这个问题给予了启发。

最后,对可信时间戳的历史脉络进行了回顾,并充分且高度的评价了可信时间戳在实践中运用的积极价值。

吴国章副院长指出,谢登科教授从概念和特征概念出发,指出鉴真的主要方法,论述理论与实践不适应的问题,阐明其适用限度以及可适用的场域等多方面介绍了可信时间戳认证的理论与实践,这对于研究电子数据可信时间戳具有重大启发,对于实践运用有积极作用。

吴国章副院长也结合自己理论知识与办案经验论述了自己对于电子数据可信时间戳认证的理论与实践的观点与看法。

互动交流环节,线上同学向谢登科教授进行提问。直播间互动热烈,气氛良好。

讲座最后,潘金贵教授表示,今天是全国青年证据法学者在线论坛第二季第一讲暨冠衡证据法学大讲堂第71讲,谢登科教授从电子数据基本概念出发,结合法律法规和案例生动地讲解了电子数据可信时间戳认证的理论与实践,对于学者和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说,都是很好的学习机会。

同时,潘金贵教授指出,电子数据方面的知识专业性强,理论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都应当做好知识储备,加强相关的学习。

最后,潘金贵教授表示,希望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能够和广大的学者多多交流合作,并再次对谢登科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各位嘉宾以及线上的同学们表示感谢!

至此,全国青年证据法学者在线论坛第二季第一讲暨冠衡证据法学大讲堂第71讲圆满结束。

文字| 杨洪彬

图片 |会世琳

图片 |庞紫琴

审核 | 王云帅

来源:司法兰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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