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1 这应包括根据每个人的角色和职责,了解与 ASC 认证申请人评估相关的国际协定、公约和条约。
6. 资源要求
6.1 CAB 人员
6.1.1 所有参与提供合格评定服务的人员都应了解 ASC 的宗旨和目标。
6.1.1.1 这应包括根据每个人的角色和职责,了解与 ASC 认证申请人评估相关的国际协定、公约和条约。
6.1.2 对于所有审核员和技术专家(包括分包员工以及分包公司的员工),CAB 应:
6.1.2.1 向 ASC 和指定的认可机构登记所有参与 ASC 认证项目的审核员。
6.1.2.2 确保所有 CAB 人员在具备所需经验、完成规定培训并证明其具备附件 B 中所述的岗位能力之前,不得参与 ASC 合格评定服务。
6.1.2.3 支付相关培训费用。
6.1.3 能力保持
6.1.3.1 CAB 应制定书面程序,每年确认每位审核员以及所有参与合格评定服务的 CAB 人员都具备附件 B 中所述的资质和能力,并按要求在 ASC 进行了登记。
a) 该程序应包括:
i. 对参与 ASC 合格评定活动的 CAB 人员进行定期绩效评估;
ii. 定期举行校准会议,以确保审核员和其他 CAB 人员的操作保持一致。
b) CAB 应保存所有培训和校准会议的记录,包括参与人员的记录。
来源:璐说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