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53岁男子冒充初中生诱骗近百名女生,被法院判处十二年六个月 律师:触犯了四个罪名!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30 17:25 3

摘要:如皋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海琴介绍了其中一例典型案例,检察院通过深挖彻查,该案从1名被告人追到3名被告人、从1个罪名查到5个罪名、从1起强奸事实挖到19起犯罪事实、从1名被害人增加到12名被害人。

5月29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的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如皋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海琴介绍了其中一例典型案例,检察院通过深挖彻查,该案从1名被告人追到3名被告人、从1个罪名查到5个罪名、从1起强奸事实挖到19起犯罪事实、从1名被害人增加到12名被害人。

2024年8月,53岁的冯某某冒充15岁初中生张某,与13周岁的小慧网恋,并用红包诱骗小慧与“张某大伯”实为冯某某本人,发生性关系。

检察院依法以强奸罪批捕冯某某,但是办案中发现,冯某某作案手法老练,还存在“隔空猥亵”的犯罪事实,需要进一步侦查。于是,检察院列出继续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还原、分析冯某某已删除的聊天记录。

最终从冯某某手机内提取到其向近百名中小学女生发送淫秽视频的记录。至侦查终结时,增加认定猥亵儿童4名、传播淫秽物品200余部的犯罪事实。

2024年12月,公安机关以冯某某涉嫌强奸、猥亵儿童、传播淫秽物品罪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通过“拍”“幼”等关键词,对冯某某20余万条聊天记录进行梳理。

聊天记录显示,冯某某知道这些孩子可能不满14周岁,甚至故意不问年龄以逃避刑事处罚。检方认为,其冒充初中生,专门添加、诱骗中小学女生网恋并“隔空猥亵”,虽自称不确切知晓未成年人具体年龄,但以幼女为猥亵对象目的明确,据此将审查起诉时的猥亵儿童4人追加到11人。聊天记录还显示,冯某某以公开视频要挟16岁的小敏,发送隐私部位视频、照片,检察院依法以强制猥亵罪进行了追诉。

冯某某的聊天记录中充斥着大量的淫秽视频,这些视频来自哪里?有没有其他犯罪分子?检察院决定追查淫秽视频来源。经过研判,视频买卖记录指向因强奸罪正在浙江服刑的万某某。

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到原一审法院调取万某某手机,重新提取聊天记录。经过一个多月的自行补充侦查,检察院收集到万某某与李某某等90多人互换淫秽视频、向400多个账号出售淫秽视频的证据。2025年3、4月份,检察院依法将万某某、李某某追诉到案。

2025年5月1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冯某某十二年六个月;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合并之前的强奸罪判处万某某八年;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李某某六个月。

头条号作者“梅姐说法”@梅姐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触犯了四个罪名!

从冯某某的行为来看,他同时触犯了多个罪名:

1,强奸罪方面,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冯某某冒充初中生诱骗13岁小慧并发生关系,小慧属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冯某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这一情节在量刑时必然会被从重考量。

2,猥亵儿童罪上,《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冯某某“隔空猥亵”众多中小学女生,其手段恶劣、影响范围广,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符合加重处罚的情形。

强制猥亵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同样不可轻视。强制猥亵罪侵犯了他人的性自主权,传播淫秽物品罪则破坏了公序良俗。

冯某某将淫秽视频发给近百名中小学女生,这种行为不仅传播了不良信息,还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形成产生了严重误导,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万某某被判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并与之前的强奸罪合并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具有更强的社会危害性,法律对此有明确的惩处规定。

万某某与冯某某存在犯罪关联,其参与犯罪活动,对案件的发生起到了推动作用,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在犯罪中的地位等因素。

李某某被判处传播淫秽物品罪,虽然情节相对冯某某和万某某较轻,但同样触犯了法律底线。

经过漫长的调查和审理,2025年5月1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冯某某因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万某某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合并之前的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李某某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

来源:零度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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