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已婚女醉酒后遭老板性侵,监控曝光!老板仅获刑4年,罚款3千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6-03 10:01 2

摘要:女员工因为商务应酬喝醉了,结果被同去应酬的老板,利用自己醉酒的机会,趁机性侵。

女员工因为商务应酬喝醉了,结果被同去应酬的老板,利用自己醉酒的机会,趁机性侵。

这样的事,让人听了有些怒不可遏。

这件事,发生在去年的杭州,而如今的判决却引发了众议。

2023年9月的一天,已婚女子丽丽,和老板系统出席了商务应酬。

在应酬过程中,女子因被灌酒,进入了醉酒状态。

自己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喝醉酒了,作为老板,应该派人对其进行照顾。

可这位公司老板,一个留着地中海头的男人,不仅没有履行作为一个老板的责任,反而趁虚而入,对女子进行了性侵。

他不顾众人的劝阻,也不顾丽丽已婚的身份,强行将醉酒的女员工丽丽抱进了自己的房间,实施了性侵。

丽丽清醒后,内心饱受煎熬。

她深知一旦此事曝光,自己的职业前途可能会毁于一旦,而且还要承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指指点点。

出于这些担忧,她最初选择私下找老板协商赔偿事宜,试图以一种相对低调的方式解决问题。

她提出让老板私下赔偿,或者按工伤处理。

然而,沟通过程中,未能与老板达成一致。

老板怕丽丽事后纠缠自己,只同意补发之前欠下的工资,并且给两倍的违法开除赔偿金。

这些,不过是公司本该给到自己的权益,然而却被老板当成了对她性侵的补偿,丽丽当然不愿意。

双方没有谈拢,万般无奈之下,丽丽在老公的陪同,选择了报警。

她鼓起勇气,将自己所遭受的苦难公之于众,满心期待法律能给予公正的裁决。

为此,丽丽还患上了创伤性应激障碍。

可令人震惊的是,法院最终判决老板仅需服刑4年,并缴纳3000元罚款。

这个结果,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

很多网友对于这样的裁决,表示不满。

“这个世界有太多房思琪,感谢你勇敢站出来。”

这名女子就像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的勇者,尽管遭受了如此巨大的伤害,但她能够站出来面对这一切,已经需要莫大的勇气。

不少网友对判决结果表示强烈反对:

“判几年不说,三千有点儿戏了。”

“强奸罪名的刑期降低了?还是法院那边有人收到成本了?才4年,并罚3000!”

在他们看来,4年的刑期和3000元罚款,远远无法弥补女子所遭受的身心创伤。

确实,这样的处罚,对于犯罪者来说实在是太轻了。

“支持维权,必须给某些人面兽心的老板以教训!”

很多人认为,必须通过法律手段严惩这种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给受害者一个公道,也给社会一个警示。

当然,也有部分网友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

例如,有的网友质疑,“女的为什么搂着男的脖子?”

这种质疑,反映出部分人对事件的片面解读,但这也恰恰说明了社会舆论的复杂性。

要知道,丽丽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对自己的行为,是完全无意识的。

而且,对于喝醉酒以后,连站都站不稳的丽丽,扶住老板的脖子,是为了保持自己的身体平衡,这只是一种下意识的本能的反应,跟个人意愿完全没有关系。

此外,还有人表示,女主在自己的某音直播号上,已经说明了事情的经过。

说她已经结婚了,今年40岁。

有网友抓住这个梗不放,开始散布了一些三观不正的评论:

“40岁了,让老板赔偿点钱就行了。”

40岁,就应该被强奸吗?

40岁,就可以不用尊重妇女的意愿了吗?

40岁的女人,就不配谈维权了吗?

这样的评论,真是三观碎了一地。

何况现在很多40岁的女人,风韵犹存,正是很多不轨男人觊觎的目标。

这不是年龄的问题,这是违背个人意愿的犯罪问题。

不要拿年龄来混淆事情的边界,给犯罪分子开脱。

不过,有很多网友是拎得清的。

“3000赔偿强奸?犯罪成本真低呀。”

对于一个老板来说不管他的生意做多大?3000元简直就是儿戏,如果犯罪成本这么低,那大家都可以去肆无忌惮的挑衅法律了。

这个社会,不是你有了钱就可以为所欲为,虽然钱很重要。

在讲究公平公正和威严的法律面前,钱不是万能的。

这起事件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悲剧,它更是引发了整个社会对性侵犯罪处罚力度、女性职场安全以及社会舆论环境等诸多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我们迫切希望社会能够更加公正、安全,让女性不再处于这样的恐惧之中,同时也希望法律能够真正保障每一个受害者的权益,让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惩处。

在这里,我想说,对于丽丽在遭到侵犯后,那种怕影响自己职业前途和怕周围人指指点点的心理,是非常不可取的。

她不敢报警,私下里和老板去谈赔偿,其实这也成了被老板拿捏甚至敢开除她的软肋。

老板就是拿准了丽丽不敢报警的心理,才敢在性侵之后,继续对她肆意妄为。

可悲的是,生活中,还有很多这样的不幸的“丽丽”。

她们把自己的价值,建立在别人的评价和眼光之上。

她们不是活在自己的心里,而是活在别人的嘴里和口里。

明明犯错的是老板,被周围人指指点点和谴责,被唾沫淹死的,也应该是老板。

可丽丽却把作为受害者的自己,置身在一个被外界评价、被吊打在耻辱柱上的施暴者立场。

这样的想法,只会纵容真正的施暴者,而委屈和为难了自己。

所以,劝诫所有在这类案件中的女性,不要拿自己的善良,来为别人的错误来买单。

不过,这个趁人之危、以身试法的老板,也已经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与其坐4年,罚款3000,还不如当初就选择私下里跟丽丽赔偿几十万了事。

作为一个生意人,这个老板终究是没把这笔账算清楚。

因为这样的处罚,虽然很轻,对丽丽不公,但也影响了老板子女的政审和考公,让他搭上下一辈人的前途和自己这一辈子的脸面。

想必,现在正呆在铁窗里的这位老板,肠子都悔青了。

只可惜,为时晚矣!

来源:爱笑的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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