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沦陷!男子偷梨被绊倒骨折,果农被罚3.5万!律师:防卫过当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6-03 21:33 2

摘要:据贵州广播电视台官方账号零度时评6月3日讯,日前,广西男子王某在梨园偷摘梨子,果农李大爷看到大声喝止:发生争执后男子拔腿就跑,由于跑的慌张,没有看清路,直接被树枝绊倒,正巧锄头砸到他腿上,事后男子找到果农,以锄头造成自己受伤为由,索要各种损失20万。

据贵州广播电视台官方账号零度时评6月3日讯,日前,广西男子王某在梨园偷摘梨子,果农李大爷看到大声喝止:发生争执后男子拔腿就跑,由于跑的慌张,没有看清路,直接被树枝绊倒,正巧锄头砸到他腿上,事后男子找到果农,以锄头造成自己受伤为由,索要各种损失20万。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大爷追王某是为了保护果园的果子,这是正当行为,但是李大爷在追逐的过程中用锄头砸到王某的腿,这属于防卫过当。所以法院判决李大爷要承担50%的责任,需要赔偿35000元给王某。

这一判决结果传到网上,瞬间引发舆论海啸。网友们在评论区开启“吐槽大会”,各种辛辣评论直指判决的荒谬。

有网友表示:他要是抢银行,被保安用警棍打断腿,银行要不要赔钱?

随即有网友回复:一样要赔。

还有网友表示:现在做小偷还有保障,失手伤了、死了都会有赔偿,比打工还滋润!

不得不说,法律不该保护坏人,这容易让好人寒心。

还有网友评论:面对小偷光顾,果农应该热脸相迎,笑脸相送。事后还打个电话问下,小偷是否安全到家,偷的果子吃的是否舒心。

诚如网友所言,果农李大爷欲哭无泪,他一年辛苦种梨的收入,就这样赔给了偷他梨的人。

言归正传,不少网友对该事件表示不满,因为法律本该惩恶扬善,但在此案中,规则运行得如此“精准”,以至于“它能准确判断谁该闭嘴,谁可以撒泼,谁的伤需要被鉴定,谁的委屈只能自咽”。而勤劳果农的尊严,“在程序和逻辑面前,反而成了最廉价的消耗品。

众所周知,法院判决的关键依据是认定李大爷的行为构成 “防卫过当”。法律界对防卫过当的认定有一套“四步判定法”:判断是否防卫行为、是否适用特殊防卫、是否造成重大损害、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然而,根据刑法理论,“重大损害”通常指重伤以上的损伤程度。在此案中,王某小腿骨折虽严重,但法律上是否达到“重大损害”标准存在疑问。有司法判例明确指出:“因防卫致人轻伤的,不负刑事责任”。

更重要的是,李大爷的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值得商榷。法律要求判断防卫行为是否必需、强度是否导致法益明显失衡。李大爷只是手持劳动工具追赶小偷,既没有主动攻击意图,也没有使用极端暴力手段。

防卫过当的本质应具备防卫目的的正当性,但行为超出必要限度。在此案中,李大爷的行为完全符合保护财产的正当目的,锄头伤人是意外而非故意。

这起案件暴露出的更深层问题是:法律对小偷小摸的惩戒力度明显不足。偷水果这类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常被视为“小事”,但其危害不容小觑。

根据法律规定,偷菜属于盗窃行为。若价值较小,可能面临5-10日拘留及500元以下罚款。若数额较大(在海南为1000元以上)或一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则构成盗窃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但现实中,偷水果者很少受到严厉惩处。此次判决传递出一个危险信号:违法者可以通过“受伤”获得赔偿。正如网友担忧的:“这到底是在惩罚谁?是惩罚偷东西的人,还是惩罚敢站出来维护权益的普通人?”

毫无疑问,法律不该成为“谁受伤谁有理”的和稀泥工具。一个文明社会,“不是要永远平衡‘双方观点’,而是要在明显的是非前,坚定地站在那一边”。当小偷的违法行为与被偷者的合理防卫同时出现在法庭上,法律的天平不应倾向违法者。

在乡村地区,果园被盗是常见问题。法院此次判决开了先例,未来农民遇到类似情况可能更加无所适从,毕竟追小偷有风险,不追则损失财产。法律应当有温度,但温度不该施与错误的对象。“这个世界需要温柔,但不该对偷盗者温柔到麻木。文明不是要‘替每个人都找到一个解释’,而是要让伤害不再被奖励,恶行不能翻盘。”

回到该案件,锄头安静地立在梨园角落,这个曾经的生产工具如今成了“防卫过当”的证据。但真正受伤的,远不止王某的腿。当受害者反成赔偿者,当守护财产反被法律惩罚,司法判决从不是冰冷的数学题,它的每一次落槌都在塑造着我们如何相信正义。

来源:00后已成老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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