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谋面的新娘:诈骗罪构成和侵犯财产罪法定刑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6-21 17:03 3

摘要:2025年6月20日,《今日说法》播出的由重庆市万州警方侦查的“未曾谋面的新娘”案,引发了社会关注,如:未曾谋面为何举办婚礼、未曾谋面的嫌疑人为何判处8年有期徒刑;欲知其中的法律“奥秘”,还得从那位“新娘”爽约说起。

2025年6月20日,《今日说法》播出的由重庆市万州警方侦查的“未曾谋面的新娘”案,引发了社会关注,如:未曾谋面为何举办婚礼、未曾谋面的嫌疑人为何判处8年有期徒刑;欲知其中的法律“奥秘”,还得从那位“新娘”爽约说起。

2024年1月28日,对于家住重庆市万州区的陶家来说是个大喜的日子。这天35岁的陶家儿子陶明,即将迎娶21岁的大学生萌萌。

陶家对这个未来儿媳妇相当满意。萌萌不仅家境优越,还善解人意;女方主动提出,不要彩礼、陪嫁两套房子,“三金”也由女方来准备。

婚礼按部就班地进行着,一直忙碌到了约定婚期的头天晚上。按照当地习俗,男方迎娶新娘,提前一天就得办上酒席,招待三亲六戚。

婚礼当天,20多桌亲友总共200多人陆续到场,眼看着吉时已过;陶明却突然收到萌萌发来的信息告知,她妈妈说今天日子不好,不适宜婚嫁。

陶家人始料未及,在焦急和忐忑中纠结了一整夜。第二天,感到既气愤又丢人的陶明来到万州警方求助,那么陶明未婚妻身上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呢?

陶明的回答出人意料。2023年2月10日,陶明与萌萌在聊天软件上认识,却和未婚妻从来没见过面。

刚开始,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直到萌萌提起自己的身世触动了陶明。萌萌说她父亲离世母亲改嫁,这让幼年丧母的陶明有了亲近感;俩人相互加入微信,开始深聊。

几天后,陶明开始频繁进入萌萌的唱歌软件主页。每天晚上,陶明就会在某平台上点歌,然后萌萌就给他唱歌。

陶明生活圈子单一,很少接触女性;萌萌对他如此上心,还唱歌给他听,这让陶明觉得被人惦记关心着。

尽管两人还没见过面,陶明却对萌萌产生了感情。在加上微信的第四天,陶明鼓起勇气向萌萌告白;萌萌同样也表达了爱意,这让陶明欣喜若狂。

在此后的相处中,萌萌向陶明透露了更为详细的家庭情况:

萌萌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父亲去世后母亲改嫁,她跟弟弟相依为命,被寄养在万州的亲戚家;萌萌爸爸留了一些遗产,需要在她结婚以后或者大学毕业以后才能享有继承权。

没过多久,萌萌说急需要用钱,请律师打官司争夺遗产,……。双方关系急速升温,就这样过去了近一年,陶明前前后后也花了12万余元。

陶明渐渐意识到自己像是被骗了。一天,萌萌向陶明提议,是考虑结婚的时候了;后来,就发生了酒席办完了,新娘一家却说日子不好、不能结婚的场面。

就在陶明跟民警讲述事情经过的时候,萌萌打来电话解释说:她之所以婚礼当天没来现场,是因为要紧急赶去沈阳处理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

尽管心里有点小疙瘩,但陶明还是选择相信萌萌,并撤销了报警。

万州警方也曾怀疑过“未曾谋面新娘”涉嫌诈骗陶明,两个人面都没见过,怎么就谈婚论嫁了呢?陶明始终坚称这是他们小两口之间的事,让警方不要干涉。

万州警方以为陶明的事就此解决了,没想到10天后又有一名男子来报警。报警人付晓俊称,他跟女朋友萌萌在网上交往不到一个星期,找他借了2万多元就不见了。

付小俊向警方提供了向萌萌的转账记录,巧的是与陶明未婚妻使用的支付宝账户是同一个账户。

报警人付晓俊和陶明提到的名字一样,账户相同,萌萌究竟是“脚踏两只船”,还是以谈恋爱为名骗取他人钱财?

万州警方很快确定了支付宝账户注册人叫喻亮。喻亮也是一名男性,而且是重庆市綦江区的人,他究竟是萌萌本人,还是“她”的同伙?

让万州警方没想到的是,喻亮也是萌萌的男朋友,认识都快两年了。支付宝账户是他俩的恋爱小金库,喻亮只负责往里面存钱,共计3.2万元。

喻亮告诉警方,他跟萌萌是在游戏平台上认识的。萌萌说之前一直用她父亲的支付宝账户;父亲去世后账户被冻结了,解冻手续麻烦就找喻亮帮了个忙。

账户给了萌萌,喻亮就没再操作过。梳理支付宝账户流水,万州警方基本确定喻亮、付小俊、陶明的网恋女友萌萌可能是同一个人。

万州警方还通过支付宝账户“梳理”出另一被害人。成健与萌萌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在网上恋爱三个月,萌萌以装修、买家具等理由找他“要”了十几万元。

掌握相关证据后,万州警方对女孩萌萌的真实身份进行了侦查,结果也让警方也有点意外。萌萌真实身份是某政法大学法学院毕业、体态臃肿、有诈骗前科的31岁男子。

经依法侦查查明:2022年至2023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兰某通过拿捏人性弱点、输出情绪价值,精心设计、步步为营从5名被害人处共骗取35万余元。

2024年8月20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兰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

未曾谋面新娘“侦查记”

有人或许追问,上述量刑是否适当?根据1979年《刑法》规定,单纯侵犯财产罪的最高法定刑为十年有期徒刑,司法人员如何解读侵犯财产罪的最高法定刑。

从法律角度回答上述追问,还需简单介绍自由的真实含义,如:“未曾谋面的新娘”案中的受害人所称的“少奋斗10年”指的是什么。

从法律上分析,自由有多种含义,如:政治自由、人身自由、处分自由、……,如此等等。就普通人而言,自由多数是指人身、财产的处分权,如:刑法理论认为,人身自由的处分包括轻伤结果;但在作者看来,前述处分权并不仅仅是理论上的认识,《刑法》还有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定罪处罚;本款没有将轻伤纳入故意伤害罪处理,意味着人身自由处分“包容”轻伤。

应当客观承认,上述有限的处分权是现代社会的产物。《长安的荔枝》剧情显示,在当时的社会还包括其他人身处分权,如:“荔枝史”可以用自己的女儿抵债。西方也有不少作品反映,当时社会的自由处分权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一磅肉》的故事,按照威尼斯的法律,夏洛克与安东尼奥竟然可以约定用胸口一磅肉顶替3000元借款;故事结局尽管惩罚了奸诈商人夏洛克,但也反映了当时社会自由民的自由真相,即:绝对的自由。

新中国成立前,社会处于半封建、半殖民状态,上述绝对自由的观念有着“肥沃”的社会基础,如:地租、房租可以自由约定。新中国成立后,尽管采取了一定的国家社会化措施,但开放后,绝对自由的观念又有“恢复”趋势:

例如:多数人认为少量财物的赌博不是违法行为。其结局多数人也能体会,赌博大致为“民不告,官不管”,甚至出现官方“赌博”合法化现象,如:福彩等。

目前绝对自由的观点,在民事活动中也有体现,如:婚姻状态作为自然人的隐私对待;再如,自然人借款向他人索取身份信息可能被认为侵犯个人信息权。从“未曾谋面的新娘”案情观察,不正是上述绝对自由观念影响的结果吗?

5名受害人不知道萌萌是男、是女就开始网恋;不知道萌萌的身份就开始赠予,或者借款。因萌萌隐瞒身份实施欺诈,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符合《刑法》的规定:

例如: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成立合同诈骗罪。本条规定可以类推其他诈骗罪,多数人对“萌萌”实施的欺诈认定为诈骗没有异议。

有人或许进一步追问,未曾谋面的“萌萌”倘若真实存在,没有隐瞒身份等情形而“脚踏两只船”与他人恋爱是否构成诈骗罪?

一般认为,“萌萌”倘若是在校大学生,以她在聊天的记录中描述的家庭条件,与“未曾谋面的新娘”中受害人的婚姻根本“不搭界”。犯罪嫌疑人兰某拿捏了人性弱点,如:“七仙女的故事”实施了诈骗。

“萌萌”倘若真实存在,以真实身份“脚踏两只船”与他人恋爱,并取得财产。从法律上分析,前述取得他人财物仅能评价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根据目前司法实践,“萌萌”能否被认定诈骗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第一,“萌萌”是否逃跑,或者将对方“拉黑”。

第二,即使实施了上述行为,“萌萌”能及时履行债务也不构成诈骗。

上述及时履行债务或许还包括人身债务,如:“萌萌”同意结婚,或者保持恋爱关系等。

通过分析认定诈骗罪的上述因素,多数人大致可以得出结论,诈骗罪的认定主要由“萌萌”们的履行能力决定。

学者为何认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欺诈行为就是诈骗,多数人也能得出结论,大致为资本代言,如: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认定诈骗,诸如证券商、房地产开发商可能构成诈骗。

基于上述因素考量,1979年《刑法》对单纯的侵犯财产罪设置了较轻的法定刑:如:根据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数人据此可以得出结论,单纯的抢劫财产罪,最高法定刑为十年。或许有人质疑,第一百五十条第二款规定也规定了死刑,对此,作者分析如下:

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情节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体系解释这里的情节严重,不包括抢劫的数额,如:与“致人重伤、死亡”作同等性解释。

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对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规定了法定刑,即:最高法定刑也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有人质疑,本条也对情节特别严重规定了无期徒刑。对此,作者也分析如下:

一是,抢劫罪的情节可以解释诸如盗窃、诈骗等罪。没有“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同等的后果,非暴力财产罪的法定刑不得高于抢劫罪的法定刑。

二是,《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档法定刑明示了“数额巨大”;第二档法定刑没有规定数额,“情节特别严重”不应包括数额特别巨大。

上述结论为反向推理规则,如:罗马法谚“明示其一即否定其余”,同一法条中明示了数额,其他情形不应再包括数额。

应当客观承认,1997年《刑法》对侵犯财产罪的修订也引起不少“非议”,如:将盗窃、诈骗罪设置了死刑后,少数西方国家出版的漫画有生命与金钱的比较。但在作者看来,此为西方国家不理解汉语,或者“国辞”独特的规则所致: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后一档法定刑即使没有删除死刑规定,因本条法定刑之间使用了分号,被告人即使诈骗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也可以转为为数额较大,甚至可以适用本法第十三条但书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如:退赃等。

诈骗罪构成和侵犯财产罪法定刑

目前不少司法人员也认识到上述分号的作用,或者含义,但令人奇怪的却是少数司法人员拒绝被告人退赃,如:南京某区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

就“未曾谋面的新娘”中被告人量刑而言,具体分析受害人所称的“少奋斗10年”指的是什么具体重要法治意义。有适当的话题,作者将再进一步分析,如:根据刑法适用的谦让性,公诉案件是否一定要追诉等。

来源:法能量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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