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执法可以这么随意吗?男子邓建国因质疑儿子的校服存在质量问题,把视频发布到了网上,被当地宁县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七天,约21个月后又拿到了撤销行政处分决定。
执法可以这么随意吗?男子邓建国因质疑儿子的校服存在质量问题,把视频发布到了网上,被当地宁县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七天,约21个月后又拿到了撤销行政处分决定。
事件起因是邓建国发现自己儿子学校的校服是100%聚酯纤维,而根据国家标准,校服的含棉量不得低于35%,于是邓建国找到学校要说法,结果学校不仅不解决,还推脱称不满意可以退还校服或找服装供应商。
同时邓建国还发现,该批校服的检验报告上明确写着检测值聚酯纤维含量为92.2%,但校服吊牌上标注的却是100%聚酯纤维,这也和检测结果不符。
笔者查询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GB / T31888-2015发现,标准中确实有对棉含量的要求,但要求是直接接触皮肤部分,棉纤维含量不得低于35%,并未对整套校服的棉纤维含量作要求。
找学校理论未能得到解决后,邓先生这才把视频发布到了网上,不曾想给自己招来了牢狱之灾,被行政拘留了,罪名是寻衅滋事。
笔者又查询了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发现没有一条能和邓建国的寻衅滋事罪对得上,如果校服质量真没问题,那他的行为最多也就是网络散播不实言论,如果校服质量确实存在问题,那发布视频并不违法。
后经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警方程序违法,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需撤销原先的行政处罚。
随后警方出具了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邓先生道歉称“工作不到位”,邓先生虽然很难受,还是表示愿意接受道歉,他说:“现在我想忘掉过去,不想再为这个事折腾了”,同时他表示行政处罚早已执行完毕,现在撤销对自己没有意义了。
一句轻飘飘的的工作不到位,却让邓先生工作被辞、被迫离婚,自己也患上了中度抑郁症,可以说原有的生活全毁了。
虽然拿到了3000多元的拘留赔偿,但对他而言完全挽回不了任何东西,至于公职人员、学校人员是否会受到处罚,目前还没有相关后续。
来源:黑山白惘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