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8月28日凌晨4点,辽宁一家无人超市进了四个人,都蒙着脸,看着挺年轻。
为这点香烟,零食,至少失去三年自由,真是无知者无畏。
2025年8月28日凌晨4点,辽宁一家无人超市进了四个人,都蒙着脸,看着挺年轻。
这几个人进来就挺直接的,手里都拿着购物袋,看样子是早准备好了。
他们分工也挺明白,一个在门口守着,剩下的人往里走。
他们没拿那些零食饮料,专门找货架上值钱的东西拿,比如烟啊,槟榔啊,抓着就往袋子里塞。
他们干的这些事,全被店里的监控拍下来了。
有个值班的客服在另一头通过屏幕看到,就赶紧打开店里的广播,对着他们喊话。
广播里传出声音:“你好,东西请还回去!我报警了!把东西放回去!”客服把这话重复了好几遍,声音在超市里响。
可那几个人跟没听见一样,手里的活一点没停,继续装东西。
看喊话没用,他们还笑嘻嘻的,压根没把这当回事。
等他们把几个购物袋都装满了,几个人就直接走了。
整个过程里,也没人能真拦着他们。事后,超市的公司就去派出所报了案。
这事一出,问题就来了。
这四个人的行为,到底算偷东西的盗窃,还是算抢东西的抢劫?
这俩罪名听着像一回事,可是在法律上,那差别老大了。
想弄明白是盗窃还是抢劫,就得看他们拿东西的手段。
盗窃,说白了就是趁人不知道,偷偷摸摸地把东西拿走。
抢劫就不一样了,抢劫是必须当场用暴力,或者吓唬人、威胁人,让别人不敢反抗,然后把东西抢走。
再看超市里这四个人。他们虽然被发现了,还被人喊话警告,但他们从头到尾没动手打人,也没拿什么东西威胁人。
那个客服在很远的地方通过喇叭喊话,人根本就不在店里,这几个人想用暴力或者胁迫,也找不到对象啊。
他们做的就是不搭理警告,拿完东西就跑。
这种行为虽然看着挺狂,跟明抢似的,但是在法律上,只要没有暴力和威胁,它就还是盗窃。
咱们平时觉得偷东西都是偷偷的,其实法律上还有一种叫“公然盗窃”。
就是被人发现了还接着拿,只要不动手、不吓唬人,性质就还是偷。
定下来是盗窃还是抢劫,最后怎么判就完全不一样了。要是按抢劫算,那刑罚是三年起步。
可要是按盗窃算,一般是三年以下,要是拿的东西钱不多,搞不好连坐牢都不用,就是个治安处罚。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讨论。
来源:一个人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