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枫”景看河南之:家政物业调解室的治理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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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雨过后污水淤积、一楼住宅墙体返潮发霉、业主物业关系紧张……这些困扰汝州市某小区居民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在汝州市法院家政物业调解室调解员的调解下,终于迎来了彻底解决的曙光。

□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李世昌 杨松播

大雨过后污水淤积、一楼住宅墙体返潮发霉、业主物业关系紧张……这些困扰汝州市某小区居民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在汝州市法院家政物业调解室调解员的调解下,终于迎来了彻底解决的曙光。

业主刘女士感慨:“家门口的烦心事少了,顺心事多了。”这感慨的背后,是汝州市法院创新构建的“法院主导、代表协同、多元共治”解纷新机制发挥的作用。

夯实纠纷解决基础

随着城镇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推进,居民需求日益增多,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类矛盾纠纷案件数量快速上涨。

为了更加高效地解决此类纠纷,2024年5月10日,汝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楚军荣与全国人大代表、汝州市家家靓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于莉共同为汝州市首家家政物业调解室揭牌。

该调解室由7名专职调解员组成,同时邀请具有相关领域专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特邀调解员指导并参与调解。

楚军荣说:“家政物业调解室的成立,既是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烦心事、满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需求的创新实践,也是健全和完善家政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平安建设的有益尝试。”

创新机制

代表协同提升效能

该院以闭环式解纷为目标,构建“代表嵌入型”多元解纷机制,实现人大代表专业调解与司法保障的有机融合。

构建“法院筛选+人大代表领办”案件导入机制。该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优先分流至家政物业调解室,由人大代表亲自参与或指导调解团队处理。

于莉在调解一起空置房物业费纠纷时,得知了业主李某的特殊情况。李某因长期未入住其购买的房屋,认为空置期间物业费应享受优惠政策,但物业公司以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由拒绝减免。

于莉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以周边省市空置房物业费优惠政策为突破口,积极征求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寻找利益平衡点。耐心倾听原、被告双方诉求,向物业公司详细解释了江苏、山东、浙江等省份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政策,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了兼顾公平与合理的调解方案。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物业公司最终同意适当减免李某房屋空置期间的物业费,并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对空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

“没想到全国人大代表亲自参与调解,还为我争取到了优惠,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李某激动地说。

人大代表提出专业解决方案,该院全程提供法律指导、效力确认等司法保障,并在调解不成功时,及时将案件转入审理程序,形成“专业调解+司法支撑”诉调无缝对接。

2024年5月24日上午,在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的指导协助下,家政物业调解室调解员成功调解了某小区35起群体性物业纠纷。

A物业公司自2018年10月开始为某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2021年年底,B物业公司通过公开竞标获得小区物业经营权,于2022年1月15日入驻并提供物业服务。

但因两家物业公司未妥善交接完毕,导致业主与前后两家物业公司三方之间产生多起纠纷。

于莉利用自身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以退还装修押金为切入点,与调解室专职调解员、兼职调解员一起兵分三路,深入社区在A物业公司、B物业公司、业主三方之间反复协调。

经过努力,三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至此,35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顺利结案。

多元共治

凸显治理成效价值

在排污系统改造案例中,面对涉及民生利益的棘手问题,收案后,该院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立即启动多元解纷机制,将该批案件委托至家政物业调解室开展先行调解。

该院副院长张泰东带队,邀请于莉等人共同组成“法官+代表+调解员”专业调解小组,深入小区实地勘查调研。调解小组冒着酷暑,仔细察看小区地势状况、排污泵运行情况及一层住宅受损程度。他们发现,由于设计缺陷,小区排污系统确实存在严重问题,每逢雨量稍大就会产生严重积水。

在张泰东的主持下,调解小组组织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进行面对面沟通。根据现场勘查的实际情况,调解小组提出一个根本性解决方案:由物业公司牵头,业主委员会配合,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小区排污系统改造项目,实现与市政管网的并网连接。

这一解决方案获得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一致认可。排污系统改造完成后,将彻底解决困扰小区多年的污水淤积和墙体返潮问题,大幅提升居住品质。

业主代表张先生欣慰地说:“没想到法院这么重视我们的民生问题,领导亲自来小区调研调解,这真是把我们的烦心事办成了顺心事!”

物业公司经理也表示:“通过法院的调解,我们与业主建立了更好的沟通机制。今后,我们将积极配合推进工程改造,为业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数据显示,从2024年5月10日至今年8月15日,该院家政物业调解室共受理家政、物业服务类纠纷904件,成功调解545件。

延伸职能

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该院不仅注重个案调解,更将职能延伸至纠纷预防和行业治理。

该院定期与人大代表会商,总结调解经验,分析纠纷成因与趋势,针对调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由该院向相关企业、行业主管机关发出司法建议或风险提示。

2024年5月,该院联合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全市80余家物业公司负责人,组织召开物业服务行业法律指导培训会,针对当前物业服务纠纷呈现的特点、物业服务纠纷多发的起因、改善物业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的建议等三个方面开展培训。同时,通过发放司法建议,大力开展物业纠纷法治宣传,通过送法进社区活动,指导完善物业服务合同,发布物业纠纷典型案例,深入普及物业纠纷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物业企业服务意识和业主的法治意识。

楚军荣表示:“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家政物业纠纷矛盾化解有效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大格局,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用小和谐推动大和谐。”

于莉深有感触地说:“物业纠纷看似小事,却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作为人大代表,我有责任发挥桥梁作用,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

物业服务牵动大民生,从矛盾多发到共商解决方案,从相互指责到共建美好家园,该院家政物业调解室正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汝州经验”,用法治力量守护万家灯火。

来源:平安河南一点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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