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夜十二点,偌大的客厅里只有我一个人。智能音箱顶部的光环闪烁两下,传出冰冷的电子女声:“对不起,没有在曲库中找到这首歌,为您推荐王洛宾的其他歌曲……”
【想你了,你是我此生最深情的牵挂】
引子
“小爱同学,播放《在那遥远的地方》。”
深夜十二点,偌大的客厅里只有我一个人。智能音箱顶部的光环闪烁两下,传出冰冷的电子女声:“对不起,没有在曲库中找到这首歌,为您推荐王洛宾的其他歌曲……”
我挥了挥手,“不用了。”
光环熄灭,客厅重新陷入死寂。我没哭,只是觉得屋里太干,眼睛有点酸。
这首歌,是父亲生前最爱哼的调子。他总是在那个掉漆的木椅子上,捧着一个军绿色的旧水壶,眯着眼,不成调地哼着。壶里永远是烫得恰到好处的热水,他说,人这一辈子,肠胃要暖,心才不会凉。
那个水壶现在就摆在我的书柜上,和一堆奖杯、证书格格不入。我每天擦拭一遍,不敢让它沾上一点灰尘,好像这样,就能留住父亲身上那股淡淡的烟草和阳光混合的味道。
三年前,也是这样的一个深夜,我接到老家姑姑的电话,声音抖得不成样子:“涛子,你快回来,你爸……不好了。”
我买了最快一班的高铁票,八个小时的车程,我却觉得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手机在手里攥得发烫,我一遍遍地看我和父亲的通话记录,最后一次是半个月前。他说,没什么事,就是想问问你那边天气怎么样。我说,挺好的,爸,我这儿忙,先挂了。
“忙,先挂了。”六个字,像六根针,三年来,夜深人静时就一根根扎进我的心里。
我起身,从书柜上取下那个军绿色的水壶,拧开盖子,里面空空如也,却仿佛还能闻到岁月的味道。
我对空荡荡的客厅说:“爸,我想你了。”
回答我的,只有加湿器喷出的、带着凉意的水雾。
我打开手机,订了一张回老家的票。这一次,我不忙了。
第一章
高铁在铁轨上发出规律的“哐当”声,窗外的景色飞速倒退,像一部被按了快进键的默片电影。我靠在椅背上,闭着眼,却怎么也睡不着。
前面座位上,一个年轻人正不耐烦地教他父亲如何使用手机上的健康码。“哎呀,爸,跟你说多少遍了,点这个绿色的!你别总点那个广告啊!”
老人“哦哦”地应着,手指在屏幕上笨拙地戳着,镜片后面的眼睛里,满是茫然和一丝讨好。
我的心猛地一缩。
我想起了父亲。
第一次带他去坐地铁,他站在闸机前手足无措,不知道那张小小的卡片该往哪里放。我有些烦躁,从他手里拿过票,“滴”一声刷开,然后回头催他:“爸,快点啊。”他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慌忙跟了上来,脚下踉跄了一下。
那一年,我升了职,在北京买了房,把父母接过来小住。我以为这是孝顺,是让他们享福。可我忘了,他们像两棵被连根拔起的老树,离开了熟悉的土壤,每一天都过得小心翼翼。
母亲还好些,能去菜市场跟人聊聊天。父亲却彻底沉默了。他一辈子在小县城的工厂里当工人,习惯了邻里街坊高声谈笑的日子。到了这个连对门邻居姓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区,他像一只被困在笼子里的鸟。
他唯一的乐趣,就是每天算好我下班的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小区门口等我。无论春夏秋冬。
有一次,公司临时开会,我忘了告诉他。深夜十一点,我疲惫地走出地铁站,远远就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在路灯下被拉得好长好长。北方的冬天,风像刀子一样。他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蓝色棉袄,不停地跺着脚,时不时把手揣进袖子里暖一暖。
看到我,他眼睛一亮,快步迎上来,把一个用塑料袋裹着的东西塞进我怀里:“快,还热乎着呢。”
是一个烤红薯。
“爸,你怎么还在这儿等?不是说了不用等我吗?”我有些生气,更多的是心疼。
他嘿嘿一笑,露出被烟熏黄的牙:“没事,我溜达溜达。你赶紧回家,别冻着。”
他转身往回走,我才发现,他的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有些驼了。那个在我记忆里能把我轻松举过头顶的男人,那个能一拳打跑欺负我的大孩子的男人,真的老了。
“爸,”我叫住他,“下次,下次我带你去坐高铁,去看看长城。”
他回过头,满是皱纹的脸上笑开了花,用力地点点头:“好,好!”
“下次”,人总是这样,拥有时觉得理所当然,失去了才明白,那一声声的“下次”,就是最残忍的谎言。
列车广播响了,提醒前方到站。我睁开眼,窗外,是既熟悉又陌生的站台。
我回来了,爸。可您想坐的高铁,我是一个人坐回来的。
第二章
老家的钥匙,还挂在我北京家里的钥匙串上。那是一把黄铜钥匙,被岁月磨得光滑温润。我插进锁孔,轻轻一拧,“咔哒”一声,门开了。
一股混杂着灰尘和旧时光的味道扑面而来。
房子不大,两室一厅,是父亲单位分的房子。我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墙上还贴着我上学时的奖状,已经泛黄卷边。客厅的桌子上,扣着两个茶杯,旁边是一个玻璃烟灰缸,里面还留着半截烟头。
一切都好像昨天才有人离开。
我走到父亲的房间。他的床铺得整整齐齐,豆腐块一样的被子,是部队里养成的习惯。床头柜上,放着一副老花镜,和一个小小的笔记本。
我鬼使神差地拿起了那个笔记本。
翻开第一页,上面用铅笔歪歪扭扭地画着一个手机屏幕的轮廓,里面是几个APP的图标。微信的图标旁边,标注着两个字:“儿子”。
我愣住了。
一页一页翻下去,我看见了父亲的“学习笔记”。
“怎么给儿子发消息?”下面画着对话框的草图,一步一步分解。
“怎么打开那个叫‘朋友圈’的东西?”旁边写着一行小字:“能看到涛子最近在干嘛。”
“视频聊天怎么弄?要花钱吗?”
“怎么发那个红色的包?过年的时候,涛子给我发的那个。”
……
最后一页,是一行写了又擦,擦了又写的字,笔迹很重,几乎要划破纸背:
“想你了。”
后面没有内容了。也许是想发给我,却不知道怎么按那个发送键。也许是觉得打扰我,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了。
我的手开始发抖,笔记本从手里滑落,掉在地上。我蹲下身,想去捡,却怎么也直不起腰。视线瞬间模糊,有什么滚烫的东西从眼角滑落,一滴,两滴,砸在陈旧的地板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痕迹。
我想起我给他买的那部智能手机。他总是问我这个怎么用,那个怎么弄。
“爸,这个很简单的,你自己研究一下。”
“爸,我正忙呢,回头再说。”
“哎呀,你学不会就算了,打电话不也一样吗?”
我曾经那么不耐烦,我曾经觉得他那么“笨”。我以为我给了他最好的手机,就是孝顺。却不知道,他只是想离我的世界近一点,再近一点。他只是想在他想我的时候,能看到我的样子,听到我的声音。
而我,亲手关上了那扇门。
我捂住脸,压抑的哭声从指缝里溢出来,像一头受伤的野兽。在这个空无一人的房间里,我终于可以不用伪装成一个成熟、稳重的中年男人。我只是一个失去了父亲,追悔莫及的儿子。
“爹,你这是何苦嘞……”我用家乡话喃喃自语,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
我好像看到了他,就坐在床边,戴着老花镜,佝偻着背,就着昏暗的台灯,一笔一划地,在那个小本子上,描摹着对儿子的思念。
那一刻,我才真正明白,有些话说了就是一辈子,有些话,一辈子都说不出口。而他没说出口的,和他写下来的,都是同一句:
想你了。
第三章
我在老房子里住了下来。
没有叫保洁,我亲手打扫每一个角落。我用抹布擦拭那张父亲坐了一辈子的木椅子,擦掉灰尘,露出发亮的包浆。我清洗那个玻璃烟灰缸,好像还能闻到父亲常抽的“红梅”牌香烟的味道。
我睡在父亲的床上,盖着他晒过无数次的被子,上面有阳光沉淀下来的味道,闻着闻着,心就慢慢静了。
白天,我像父亲还在时一样生活。去楼下那家开了三十年的早点铺,要一碗豆腐脑,两根油条。老板娘还认得我:“哟,这不是林厂长的儿子涛子嘛!回来啦?”
“嗯,回来了。”我笑着应。
“你爸可是我们这儿的名人,总跟我们念叨你,说你在北京有出息。”
我端着碗,热气熏得眼睛发涩。原来,在我不知道的地方,父亲是这样骄傲地谈论着我。
我去了他生前常去的那个小公园。一群老人正在下棋,旁边围着一圈看热闹的。我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石凳,那是父亲的“专座”。他以前总是在那里,一看就是一下午。
一个头发花白的大爷拍了拍我肩膀:“是涛子吧?跟你爸年轻时候一个样。”
是父亲的棋友,张大爷。
“张伯伯好。”
张大爷叹了口气,指了指那个空着的石凳:“你爸走得急啊。前一天,还在这儿跟我杀了一盘。他说,等天暖和了,要去北京看你,看看你住的地方,看看天安门。”
我的心又被攥紧了。
“他还说,”张大g爷顿了顿,从口袋里摸索着掏出个东西,“这个,他说下次见了给你。”
那是一张被摩挲得有些起毛的火车票,不是高铁票,是绿皮火车的硬座。从我们县城到北京,要坐十七个小时。
日期,是我生日的前一天。
“他说,他用不来那个网上买票,怕买错了。就提前去火车站排队买的。他说坐这个慢车好,晃晃悠悠的,能多看看风景。他说他想看看,你一路从小县城到北京,沿途都是什么样的风景。”
“他还说,怕坐高铁太快了,怕你来接他,一眨眼就错过了。”
我拿着那张小小的、轻飘飘的火车票,却觉得有千斤重。它烫在我的手心,一直烫到我的心里。
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学用那个智能手机了。他不是为了自己,他是怕。他怕自己一个人到了北京,找不到我。他想学会用导航,想学会在微信上给我发个定位。他怕给我添麻烦。
那个一辈子要强的男人,在对儿子的爱面前,变得如此卑微,如此小心翼翼。
我背过身,不想让张大爷看到我的失态。我抬起头,看着灰蒙蒙的天,拼命地眨着眼睛,想把那股酸涩逼回去。
“有些爱,说得太多,就浅了。你爸那样的,不吭不声,才深。”张大爷在我身后,悠悠地说。
是啊,他的爱,就像他常喝的那杯白开水,看似无色无味,却是我生命里最解渴、最不可或缺的存在。
第四章
整理父亲遗物的时候,我在他衣柜最深处,发现了一个上锁的木箱子。
锁是老式的铜锁,钥匙早就找不到了。我找来锤子,犹豫了很久,还是一点点把锁撬开了。
箱子打开,没有想象中的贵重物品,只有一沓沓用红绳捆得整整齐齐的信,和几个笔记本。
最上面的一封信,信封已经泛黄,邮戳的日期是三十年前。是我刚上大学时,写给家里的第一封信。
“爸,妈:我在学校一切都好,勿念……”
我一封封地看下去,从大学到工作,从恋爱到结婚,我写回家的每一封信,他都留着。有些信纸的边角已经磨损,上面还有干涸的水渍,不知道他曾看过多少遍。
信的下面,是几个笔记本。不是他学用手机的那个,是更早的。
第一个笔记本的封面上,写着“涛涛成长日记”。
翻开,是父亲那手刚劲有力的字。
“一九八零年十月三日,晴。涛涛今天第一次会喊‘爸爸’了,他对着我喊的,不是对着他妈。老婆子有点不高兴,我心里美滋滋的,晚上多喝了一盅。”
“一九八六年六月一日,雨。涛涛今天撒谎了,他打碎了邻居家的玻璃,却说是小猫干的。我打了他屁股,他哭了,我也心疼。晚上给他讲了《狼来了》的故事,不知道他听懂没有。当父母,真难。”
“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晴。今天送涛涛去大学报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校门口,我心里空落落的。回来的火车上,他妈哭了一路。我没哭,我是男子汉。可我就是觉得,我养了十八年的鹰,今天,终于飞走了。”
……
一页页,一年年,从我出生到我离开家,我所有被自己遗忘的瞬间,都被他用笔小心翼翼地珍藏了起来。那些我以为他不在意的、我早已忘记的童年琐事,原来他都记得那么清楚。
我看到了一个我从未了解过的父亲。他不是那个只会沉默、只会抽烟、只会用严厉的眼神看我的男人。他会因为我的一声“爸爸”而偷偷高兴,会因为我犯错而心疼,会因为我的远行而彻夜难眠。
他的爱,藏在这些无声的文字里,藏在三十年的光阴里,浓烈得让我几乎喘不过气。
我合上日记,紧紧地抱在怀里,仿佛抱着父亲温暖的胸膛。
我总以为自己是飞出笼子的鸟,急于挣脱他的管束,去拥抱广阔的天空。到头来才发现,那根拽着风筝的线,一直都在他手里。线断了,我不是自由了,而是飘零了。
第五章
(视角切换:第三人称)
林涛走后,李桂芬(林涛的母亲)一个人在厨房里忙活。
她把排骨焯了水,放进砂锅里,加上玉米和胡萝卜,小火慢炖。这是林涛最爱喝的汤。
老头子走后,这个家就彻底安静了下来。以前,他总爱坐在客厅的木椅子上,看他的抗战剧,声音开得老大。李桂芬总说他:“你个老东西,耳朵聋啦?吵死了!”
现在,再也没人跟她吵了。
她擦了擦手,走到老头子的房间。房间被儿子打扫得一尘不染,可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少了那股熟悉的烟草味,少了那半夜里轻轻的咳嗽声。
她拉开床头柜的抽屉,里面是老头子常吃的降压药。药瓶底下,压着一张小纸条。是医院的缴费单。
日期,是老头子去世前一个月。项目:心脏彩超,冠脉造影。
李桂芬的手一抖,缴费单飘落在地。
她想起来了。那段时间,老头子总说胸口闷,喘不上气。她让他去医院看看,他总说没事,老毛病了。有一天,他出门说是去公园下棋,却很晚才回来,脸色白得吓人。
“你干啥去了?”她问。
“没……没啥,就是跟老张多下了几盘。”他躲闪着她的眼神,径直回了房。
原来,他是自己一个人去了医院。
李桂芬蹲下身,捡起那张薄薄的纸,眼泪再也忍不住了。这个倔了一辈子的男人,到最后,都不肯给家里添一点麻烦。他怕她担心,怕花儿子的钱。
他明明那么难受,却还在电话里跟儿子说:“我挺好的,你安心工作。”
他明明那么想念,却只是小心翼翼地问:“你那边天气怎么样?”
李桂芬走到客厅,看着墙上老头子的黑白照片。照片里,他穿着那件蓝色的棉袄,咧着嘴笑,眼睛里有光。
“你个死老头子,”她哽咽着,“你骗了我们一辈子……”
厨房里,砂锅“咕嘟咕嘟”地响着,满屋子都是排骨汤的香气。
只是,那个最该喝汤的人,再也回不来了。
第六章
(视角切换:第一人称)
我在老家待了一个星期。
我把父亲的那个小本子,和他所有的日记,都带回了北京。我把它们放在我书桌最显眼的位置。每当我工作到深夜,感到疲惫时,我就会翻开看看。
看着父亲那笨拙的笔迹,看着他记录下的那些琐碎的日常,我觉得他又回到了我身边。他好像就坐在我对面,捧着那个军绿色的水壶,眯着眼,对我说:“涛子,累了就歇歇,别太拼了。”
我开始学着慢下来。
我不再把所有的时间都扑在工作上。我会在周末,关掉手机,陪妻子去逛逛公园,陪女儿搭她喜欢的乐高。
女儿第一次在作文里写“我的爸爸”时,我偷偷看了。她写:“我的爸爸以前像个陀螺,每天转个不停。现在,他像一颗大树,我可以靠在他身上。”
我拿着那篇作文,在阳台上站了很久。晨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我忽然明白,父亲穷尽一生想告诉我的道理,其实就这么简单:家人,比什么都重要。
我给母亲打电话的次数也多了起来。不再是“我挺好,您放心”的敷衍,而是耐心地听她讲邻居家的八卦,听她抱怨菜价又涨了。有一次,我教她用微信视频,教了快一个小时,她还是没学会。
我没有不耐烦,我只是笑着说:“妈,没事,我们慢慢来。下次我再教您。”
说出“下次”这两个字时,我的声音有些哽咽。
我知道,这一次的“下次”,我不会再食言了。
年底,我休了年假,带着妻子和女儿,回了老家。
我没有买高铁票,而是买了绿皮火车的卧铺。火车晃晃悠悠,走了十七个小时。女儿很新奇,在车厢里跑来跑去。我抱着她,指着窗外,对她说:“宝宝你看,这就是爸爸当年去北京时,看到的风景。”
风景没什么特别的,无非是农田、村庄和远山。可我看着,却觉得无比心安。
我仿佛能看到,很多年前,一个年轻的父亲,也是这样,在另一趟列车上,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和对家人的不舍,一路向北。
我们,终将活成自己父亲的模样。
第七章
回到老家,第一件事,就是去给父亲扫墓。
墓碑上的照片,是他穿着蓝色棉袄,笑得一脸灿烂的样子。我把一束菊花放在墓前,又把我那个擦得锃亮的军绿色水壶,装满了热水,放在旁边。
“爸,我们来看您了。”
我蹲下来,用手抚摸着冰冷的墓碑,像是抚摸父亲的脸。
“我带您坐了慢车回来,风景很好。妈身体也很好,您放心。这是您孙女,长高了不少吧?”
女儿似懂非懂地跪下来,学着我的样子,磕了个头,奶声奶气地说:“爷爷好。”
一阵风吹过,松柏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在回应。
我从口袋里,拿出父亲那个学用手机的小本子,和那张他没来得及送出的、去北京的火车票,一起在墓前烧了。
火光跳跃,映着我的脸。
“爸,对不起。以前我总觉得您什么都不懂,现在我才明白,不懂的人是我。”
“您教我的很多道理,我那时不懂,现在,我好像有点懂了。”
“您放心,以后,我会好好照顾妈,好好经营这个家。我会成为一个像您一样,能为家人撑起一片天的男人。”
火苗舔舐着纸张,把那些遗憾和思念,都化作了袅袅青烟,飘向远方。
我想,父亲一定收到了。
我们下山的时候,天边出现了晚霞,金红色的光芒铺满了整个天空。妻子牵着女儿的手走在前面,女儿的笑声像银铃一样。
我回头,最后看了一眼山顶的方向。
我没有再哭。
因为我知道,他从未离开。他化作了我头顶的星,脚下的路,化作了我身体里流淌的血液,和那份沉甸甸的责任。
他是我此生最深情的牵挂,也是我余生最坚实的依靠。
爸,想你了。
但这一次,我不难过了。因为我知道,只要我好好活着,好好爱着我们的家,就是对您最好的思念。
【全文完】
来源:多才西柚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