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这两类人户口将被注销,土地也会被收回,要重视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9-10 08:51 2

摘要: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化农村户籍与土地制度改革",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生效)及各地配套实施细则,全国范围内启动农村户籍清理专项行动。此次调整聚焦两类特定群体,旨在规范户籍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同时强化农民合

#优质图文扶持计划#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化农村户籍与土地制度改革",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生效)及各地配套实施细则,全国范围内启动农村户籍清理专项行动。此次调整聚焦两类特定群体,旨在规范户籍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同时强化农民合法权益保障。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户籍注销与土地收回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死亡人员需在一个月内申报注销,承包地由集体依法处置;进城落户农民可自愿选择保留或流转土地权益,但不得长期撂荒。安徽省淮北市等试点地区已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9月起加强政策执行力度 。

一、第一类调整对象:农村户籍死亡人员

1. 户籍注销程序

依据《安徽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死亡人员亲属需持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司法机关死亡判决书,在一个月内向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注销 。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依据殡葬记录直接注销,并在人口信息系统标注"死亡销户"状态。

2. 土地权益处置

- 承包地: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林地等,若承包户内仍有其他成员,土地承包权继续保留;若整户消亡且无继承人,集体可依法收回并重新分配。

- 宅基地:地上房屋可由继承人依法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流转。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 典型案例:湖南省某村村民张某于2024年去世,其子女均为城市户籍。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其承包地由集体流转给专业合作社,宅基地因房屋倒塌被收回。

3. 特殊情形处理

对长期失联被宣告死亡人员,需经人民法院判决后执行户籍注销。土地权益处置参照上述条款,但需预留两年过渡期供权利人申诉 。

二、第二类调整对象:进城落户农村居民

1. 户籍清理范围

重点针对"空挂户"和"长期不在户"人员:

- 空挂户:户籍登记在农村但实际在城市连续居住满5年,且未参与集体事务的人员。

- 长期不在户:连续8年未在户籍地居住,且在城市拥有稳定住所和工作的务工人员。

淮北市等试点地区要求此类人员在9月30日前主动申报户籍迁移,逾期未办理者将纳入清理范围 。

2. 土地权益调整

- 承包地:进城落户农民可选择保留承包权并流转经营权,或在试点地区申请有偿退出。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承包期(目前耕地承包期至2057年),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如江苏省试点地区每亩补偿3-5万元)。

- 宅基地:允许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或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但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房,违规交易将依法无效 。

- 集体收益分配:户籍注销后,不再享有土地征收补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分红等权益。

3. 权益保障机制

对自愿退出土地权益的农民,地方政府提供"三权分置"过渡期保障:保留3年集体成员资格,期间可参与集体分红;退出补偿款可用于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折算缴费年限最高达15年。

三、实施流程与操作规范

1. 户籍注销程序

- 死亡人员:亲属提交《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填写《死亡注销户口登记表》,公安机关当场办结 。

- 进城落户人员:需提供城市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连续12个月)、不动产登记证书等材料,经村集体审核公示后,由县级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 。

2. 土地处置流程

- 承包地:流转需签订书面合同并报乡镇备案,有偿退出需经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补偿款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支付。

- 宅基地:转让需经村集体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退出补偿标准不低于当地基准地价的70%。

3. 争议解决机制

对处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0日内向乡镇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淮北市设立"农村权益纠纷调解中心",2025年上半年已成功化解纠纷127起 。

四、政策影响与应对建议

1. 对农村发展的影响

- 积极方面: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据农业农村部统计,2025年上半年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同比增长18%,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突破300万家 。

- 挑战方面:需防范集体资产流失,部分地区已建立"三资"监管平台,实现土地流转全程数字化监控。

2. 两类群体应对策略

- 死亡人员家属:及时办理户籍注销与遗产公证,明确土地权益处置方案。建议通过律师见证签订《土地流转委托书》,确保收益合法分配 。

- 进城落户农民:优先选择"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模式,通过代耕托管、入股合作社等方式获取稳定收益。若计划长期定居城市,可申请有偿退出并购买城镇社保。

3. 地方政府实施要点

-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村级广播、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公告,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

-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设立专项资金应对突发情况,如对退出土地农民提供就业培训与创业扶持 。

五、权益保障与争议解决

1. 法律救济途径

- 行政复议:对户籍注销或土地处置不服的,可向县级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期限为60日。

- 行政诉讼:对复议结果不满意的,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受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同比下降12%,调解成功率达68%。

2. 社会监督机制

各地建立"农村权益监督平台",开通12316热线与线上举报渠道,对违规操作实行"零容忍"。安徽省已查处3起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土地案件,涉案人员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

广大农民需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公告,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建议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权益:

1. 定期查询户籍与土地确权信息,确保登记准确;

2. 参与村集体组织的政策解读会,了解最新动态;

3. 遇到争议时,优先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此次政策调整既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农民权益的制度创新。通过规范户籍管理与土地流转,将进一步释放农村发展活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来源:吉米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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