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77年9月份,我给《浙江日报》写了一篇新闻稿,题目是《王店公社发展湖羊生产》,200多字。寄给报社后,隔了一个星期,报社为慎重起见,将稿子编好后打印成小样,寄给我单位领导审核。单位领导在确认报道中的数字、内容无误后,郑重地盖上公章,又寄回报社。接下来的日子
清楚地记得,我领到的第一笔稿费是在1977年11月,那时新闻单位刚恢复稿酬制不久。刚好是5元,是《浙江日报》寄的。
1977年9月份,我给《浙江日报》写了一篇新闻稿,题目是《王店公社发展湖羊生产》,200多字。寄给报社后,隔了一个星期,报社为慎重起见,将稿子编好后打印成小样,寄给我单位领导审核。单位领导在确认报道中的数字、内容无误后,郑重地盖上公章,又寄回报社。接下来的日子便是等待。当时我心情很复杂:如果用了,那是我第一次署上自己的大名刊登的第一篇报道;如果被“枪毙”,说明我的新闻写作还够不上见报水平。一个月后的一天,我正在茧站帮助收购中秋茧。茧站分管会计工作的张顺生拿着当天的《浙江日报》,指着第二版对我说:“小王,你的大名上报纸了!”我迫不及待地从他手中抢过报纸,细细地浏览起来。在《大力发展经济,保证社会供给》的通栏标题下,见到了我的那篇小稿《王店公社发展湖羊生产》,跟小样上的内容没有变动,文后署上了我的名字。那是我第一次用我的名字刊登的第一篇稿子啊!以前由于“文革”时期,新闻单位取消了稿酬制,而且刊登的稿子都不署真名,一般都署“××报道组”。之前,我在乡下,先后给浙江日报、浙北报、嘉兴县广播站写稿,都是以大队报道组的名义刊登或播送(那时《嘉兴日报》还没有创刊),而且都是义务的,没有稿酬。谁知我给《浙江日报》写的稿子刊登后的一个月,接到报社寄来的5元钱稿费,真可用“欣喜若狂”来形容我当时的心情。稿费是通过邮局汇来的,寄款人是用蓝色的浙江日报社印章。
收到汇款单后,我去王店邮局领取。那时负责汇兑款的是一位解放初就在邮政部门工作的老同志,叫张荣根。他接过汇款单,笑着对我说:“不错啊,小王!这可是文革后我们镇上的第一笔稿费啊!”他还勉励我今后多多写稿。
取回5元稿费后,我想与单位的同事一起分享一下快乐。因当时我的月工资仅35元,5元钱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于是,晚上我约了单位里的小曹、小杨一起,三人来到王店镇上当时最有名的“得意楼菜馆”。我们点了4只菜:韭菜炒肉丝,0.26元;炒三鲜,0.35元,另外点了一盆白斩鸡和一盆蔬菜,加上酒水。结账时,一共花去1.25元。
酒席间,三人你一言、我一语,谈工作,谈生活,最后谈到我的写稿上。他们说:“小王,今后你要多写写,我们可以多靠靠你的福,饱饱口福。”我说:“我从1965年开始写稿,写了不少稿子,尤其是嘉兴县广播站,几乎经常播送我写的稿子,可一直没拿到过稿费,纯粹是义务劳动。这次浙江日报给的5元钱,可是我生平的第一笔稿费啊!”说话间,自然显出我的激情和喜悦。
由于本人的喜好和工作需要,我经常给新闻单位写稿。当然不仅仅是为了稿费。由于我的努力,我先后20次被《浙江日报》评为积极通讯员,也多次被《嘉兴日报》评为优秀通讯员和积极通讯员。我写的稿子还上过《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新华社还播发过我写的社会新闻稿。
第一笔稿费是我终生难忘的,也是我写新闻报道的一个转折点。人生有追求,也就有希望。如今我已是七十多岁的人了,我唯一的爱好仍然是写稿、写稿、写稿……
来源:嘉兴往事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