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当今社会信息传播极为迅速的时代,“被精神病”的信息却相对匮乏,这一现象背后存在诸多深层次原因。 首先是病耻感在作祟。精神疾病在大众观念里常被污名化,一旦被贴上精神病的标签,无论是患者本人还是其家庭,都会遭受异样眼光和社会歧视。因此,即便遭遇“被精神病”的不公
在当今社会信息传播极为迅速的时代,“被精神病”的信息却相对匮乏,这一现象背后存在诸多深层次原因。 首先是病耻感在作祟。精神疾病在大众观念里常被污名化,一旦被贴上精神病的标签,无论是患者本人还是其家庭,都会遭受异样眼光和社会歧视。因此,即便遭遇“被精神病”的不公,当事人及其家属也往往因忌惮这种耻辱烙印而选择沉默,不愿将如此私密且敏感的经历公之于众,生怕成为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进一步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其次,法律维权的艰难险阻也使得这类信息难以大量涌现。尽管有相关法律条文保障公民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被精神病”的认定过程异常复杂。当事人不仅要面对繁琐的司法程序,还要承担沉重的举证责任,需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与金钱。对于许多受害者而言,这无疑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高墙,无奈之下只能放弃维权,信息自然难以传播开来。
再者,医疗机构与相关部门在事件中的角色也对信息传播产生影响。部分“被精神病”事件可能涉及医疗诊断失误或个别人员的违规操作,相关方出于维护自身形象与声誉、逃避责任追究等目的,会极力封锁消息,阻碍信息的外流与扩散。
此外,社会大众对“被精神病”现象缺乏足够的重视与深入了解。多数人仅将其当作个别极端事件,未意识到其背后可能隐藏的普遍性问题及对公民权利的严重侵害。这种关注度的缺失,导致媒体报道相对有限,进一步减少了此类信息在公众视野中的曝光度。 “被精神病”信息的稀少,是多种因素相互交织的结果。它反映出我们在社会观念、法律制度、监督管理等多方面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深刻反思并积极行动,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与人格尊严。
来源:律人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