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12日,济南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网信办等19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走在了全国省会城市的前列。
2025年第3期 | 总第3期| 儿童福利专题
以政策和实践创新推动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2月12日,济南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网信办等19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走在了全国省会城市的前列。
该方案指出,对于在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流动儿童,可视具体情况纳入监测范围并提供关爱服务,拓展了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的范围。该方案提出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的三大行动:开展监测摸排、完善制度措施和加强关爱服务。明确了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的关爱服务基础清单,涉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6大领域的21项服务内容,并明确了具体责任部门,为行动落实提供了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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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统计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人口基金2023年发布的《2020年中国儿童人口状况:事实与数据》,我国0-17岁流动儿童有7109万人,对比2010年数据,流动儿童10年间增加了3528万人,增幅达98.5%。在当前新型城镇化与人口流动家庭化的双重驱动下,我国流动儿童群体规模仍维持在高水平,因此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2024年,民政部等21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首次将流动儿童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明确了流动儿童的教育、医疗、基本生活等保障制度及家庭教育、心理关爱、文化生活、城市融入等关爱服务的内容清单和部门分工,填补了我国民生保障领域政策空白。随后,浙江、广东、湖南、广西、河北、青海、重庆、四川、山西、内蒙古、江西、海南、上海市、贵州省等省份出台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济南市、山西省长治市等地方城市也陆续印发具有地方特点的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对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有力推进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程。
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层级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健全纵向与横向的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落实就近入园、入学、居住地参加高考等教育保障政策,将流动儿童纳入公办义务教育体系。同时,也需要细化鼓励专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流动儿童社会关爱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专业机构参与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如流动儿童心理健康关爱、家庭教育指导和社会融入服务等。此外,建议加大监测与评估力度,加强对试点干预项目的效果评价和经济学评价,强化关爱保护服务的证据收集和经验总结,为后续政策制定和试点推广提供借鉴和参考。
1. 上海市民政局等24部门联合引发《上海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实施方案》
2. 山西省长治市民政局等19部门联合印发《长治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3. 贵州省民政厅等23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的若干措施》
4. 山东省济南市印发《济南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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