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春风拂面,新绿初绽。3月12日,在第47个植树节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淇滨区法院积极响应淇滨区委义务植树活动号召,组织干警齐聚大河涧乡肖横岭村荒山,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用法治精神守护绿水青山。
春风拂面,新绿初绽。3月12日,在第47个植树节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淇滨区法院积极响应淇滨区委义务植树活动号召,组织干警齐聚大河涧乡肖横岭村荒山,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用法治精神守护绿水青山。
活动现场:挥锹培土,播撒绿色希望
上午8时,植树活动正式启动。法院干警与其他区直单位分工协作,搬运树苗、挖坑培土、浇水灌溉,各个环节井然有序。区法院院长吕文涛表示:“植树造林不仅是美化环境的公益行动,更是维护生态平衡的法律责任。《环境保护法》明确要求公民履行义务,法院将以司法力量保障绿色发展。”经过一上午协同奋战,新种植的树苗一排排、一列列挺拔屹立着,错落有致地扎根沃土,为复绿项目注入了一片绿色屏障。
法治与生态:双轮驱动,守护绿色家园
近年来,淇滨区法院持续强化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去年,针对本辖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该院联合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淇滨分局共同会签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专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审理的一起非法砍伐公益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补种树木并赔偿生态损失。此次植树活动,正是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推动“扩绿、兴绿、护绿并举”理念的具体实践。
结语
一锹土,一桶水,凝聚法治与生态的共识;一棵苗,一片绿,见证司法与民心的同行。淇滨区法院以植树节为契机,将司法权威融入生态保护,用行动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未来,该院将继续探索司法与生态治理的创新路径,为建设美丽城市筑牢法治根基。
来源:海哥原石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