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相亲男自称在机关年入35万到40万?人为造假!律师:已干扰正常网络社交生态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3-12 17:21 2

摘要:近日,“太原青柚街坊”“成都优圈恋爱”账号相继发布视频,一男子在相亲时自称“在山西太原省级机关工作、年收入大概35到40万”,相关视频遭到众多网友质疑。

转自: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3月12日讯(记者 郭一鹏) 近日,“太原青柚街坊”“成都优圈恋爱”账号相继发布视频,一男子在相亲时自称“在山西太原省级机关工作、年收入大概35到40万”,相关视频遭到众多网友质疑。

3月11日下午,平台方发布通告,称经过核查,涉事账号“太原青柚街坊”“成都优圈恋爱”相关视频内容属人为造假,并利用视频诱导他人加入粉丝群。目前,平台已对账号处置禁止投稿、评论30天。后续如继续违规,将升级处罚。而据相关媒体报道,太原警方经过缜密工作,发现上述视频系虚构摆拍内容,太原、成都警方正进一步调查。

3月12日,太原市委网信办也回复了此事。经核实,该视频内容存在虚假摆拍行为,涉嫌发布不实信息。据调查,视频中的男子并非太原省级机关的正科级干部,其身份和收入情况均为虚构。据了解,“太原青柚街坊”“成都优圈恋爱”属于相亲平台的账号,还拥有一定数量的粉丝群体。目前,两个账号均已不再显示。

对此,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指出,此类在婚恋领域的造假拍摄行为,危害不容小觑。它不仅破坏了网络环境的真实性与诚信根基,干扰正常的网络社交生态,更对公众尤其是有婚恋需求人群的情感信任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亟待引起重视并加以整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进一步恶化,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骗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助造假身份等手段,在真实的婚恋交往过程中骗取对方数额较大财物,便可能构成诈骗罪。按照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李小亮律师介绍说,在众多婚恋诈骗案例中,不乏有人伪装成 “高富帅”“白富美”,以恋爱之名,编造各种理由骗财骗色。此外,如果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也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犯此罪者,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像此次事件中男子冒充省级机关工作人员,若其行为不仅局限于视频摆拍,而是延伸至实际生活中以此虚假身份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有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

李小亮律师认为,为有效遏制婚恋领域造假拍摄现象,需多方协同发力。平台作为内容传播的重要载体,应切实肩负起责任,大力加强内容审核工作。一方面,平台可组建专业的审核团队,成员涵盖法律、社会学、心理学等多领域专业人才,对婚恋相关视频进行严格筛查;另一方面,运用先进的智能审核技术,通过关键词识别、图像比对、行为分析等手段,精准识别虚假内容。同时,建立健全审核流程,对新注册账号、高流量账号以及涉及敏感信息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核。若平台未能有效履行审核责任,导致虚假信息大量传播,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面临罚款、暂停业务整顿等处罚。

同时,公众自身也要提高警惕,面对网络上形形色色的 “高富帅”、“白富美” 人设,切不可盲目轻信。在与对方建立深入联系前,务必核实其真实信息。可以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对方工作单位的真实性,要求对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收入证明,并运用交叉验证的方法,从多个角度确认信息的可靠性。若在交往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照片视频等关键证据,并向平台客服、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举报。公众还应积极学习婚恋诈骗防范知识,参加社区、网络平台组织的反诈宣传活动,提升自身识别诈骗手段的能力。

校对 王丽丽

来源:扬眼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