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女)与姚某分手后,姚某持续发布诽谤内容,平远法院这样判……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3-12 23:12 2

摘要:黄某(女)与姚某于2023年7月确定恋爱关系,同年12月分手。2024年1月至5月期间,姚某通过抖音平台和微信朋友圈,持续发布不实视频和内容,对黄某及其家人进行造谣、诽谤和人格侮辱。黄某不堪其扰,多次报警求助。后黄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姚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

分手后恶意诋毁

对网络暴力说“不”

黄某(女)与姚某于2023年7月确定恋爱关系,同年12月分手。2024年1月至5月期间,姚某通过抖音平台和微信朋友圈,持续发布不实视频和内容,对黄某及其家人进行造谣、诽谤和人格侮辱。黄某不堪其扰,多次报警求助。后黄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姚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不实视频和内容,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平远法院经审理认为,姚某未经黄某同意,擅自公开发布能分辨出属于黄某相貌的视频,构成对黄某肖像权的侵害。姚某在抖音平台发布不实视频,引起不少社会人员的转发和评论,客观上对黄某及其家人名誉造成一定程度的贬损,致其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黄某名誉的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判决姚某立即删除侵权视频,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妇女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法官提醒,女性在遭遇网络暴力时,应及时固定证据,可要求平台限制、删除相关信息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也可向妇联、工会等寻求帮助,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来源:梅州日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为商业用。文字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叔学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