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两会代表再提:以惩罚性赔偿为利剑,斩断假冒伪劣产业链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3-12 21:46 3

摘要: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再度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从影视盗版到食品药品造假,从技术窃密到电商售假,假冒伪劣已渗透至社会经济的毛细血管,多位人大代表以数据和案例为矛,以制度建设为盾,呼吁通过“违法成本高于收益”的震慑效应

2025年两会代表再提:以惩罚性赔偿为利剑,斩断假冒伪劣产业链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再度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从影视盗版到食品药品造假,从技术窃密到电商售假,假冒伪劣已渗透至社会经济的毛细血管,多位人大代表以数据和案例为矛,以制度建设为盾,呼吁通过“违法成本高于收益”的震慑效应,重构市场秩序。假冒伪劣商品,犹如一颗毒瘤,长期侵蚀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健康肌体。从定义来看,那些生产、经销的商品,若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质量、性能指标无法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甚至是无标生产的产品,都属于伪劣商品范畴。而假冒商品,常冒用他人品牌、商标,以假乱真,混淆视听。它们形式多样,从日常生活的食品、化妆品,到关系生产安全的农药、农机配件等,几乎无处不在。

一、影视盗版:从“猫鼠游戏”到法律重拳

2025年春节档,现象级动画《哪吒之魔童闹海》票房高歌猛进,但与之相伴的是盗版链接以0.9元的低价在电商平台疯狂传播。数据显示,2024年影视盗版给视频平台造成的年经济损失已超200亿元。

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指出,当前维权成本与侵权收益严重失衡。她建议,司法层面应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将赔偿标准提升至制作成本的三分之一。全国政协常委丁世忠也呼吁,对恶意侵权行为适用加倍惩处,通过刑事手段严打造假分子,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威慑力。

二、食药安全:惩罚性赔偿的“双刃剑”效应

在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早已成为遏制违法的利器。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指出,该制度通过“十倍价款赔偿”“最低千元赔付”等规则,极大提高了消费者维权积极性,并迫使违法者“停手”。例如,重庆法院曾判决某商家向购买问题竹笋的消费者支付10倍赔偿,既守护了“舌尖安全”,又倒逼行业工艺升级。于企业而言,严重损害名优产品信誉,侵犯合法权益,威胁生存发展。云南玉溪卷烟厂曾为打击假冒 “红塔山” 名烟,一年花费高达 1.2 亿元,该厂负责人无奈感慨 “不怕竞争,就怕假冒”。西安 “太阳牌” 锅巴也曾因假冒商品泛滥濒临亏损,农业领域,假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坑农害农,严重影响农业生产。河南汝城县农林牧种源公司非法销售假杂交稻种,致使浙江、安徽、湖南三省 6 个县 8 万亩水稻减产,4 万亩绝产,3 万多农民陷入缺粮断炊困境。广大消费者更是深受其害,身心与经济遭受多重创伤。黑龙江、河南等地多起假酒案致死 68 人,致残百余人;山东、河南等地儿童、妇女因注射假冒针剂失去生命。

三、平台责任与系统治理:构建共治新格局

打击假冒伪劣不能仅靠司法“单打独斗”,系统治理理念正成为共识。最高法提出,通过司法建议推动行业整改,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例如,针对老人机话费偷扣案,法院不仅判决犯罪者赔偿,还推动运营商优化系统,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司法层面,要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生根。最高法可将高额赔偿典型案例纳入案例库,为法官审判提供参考,确保司法裁判的一致性与公正性。简化立案程序,提升审判效率,降低受害者维权成本,让消费者和企业更有底气维护自身权益。加强司法执行力度,确保惩罚性赔偿判决得以有效执行,避免 “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的尴尬局面。

五、未来展望: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正如陈宜芳所言:“治理假冒伪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民事赔偿、刑事制裁、行政监管、公益诉讼与社会监督共同发力。”

唯有如此,方能真正实现“良币驱逐劣币”。

来源:星火维权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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