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原告下载Stable Diffusion模型,随后在正向提示词与反向提示词中分别输入数十个提示词,设置迭代步数、图片高度、提示词引导系数以及随机数种子,生成第一张图片。
在AI大热的当下
越来越多的使用者借助AI
实现了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
那么,当使用者输入创作要求
按下AI按钮
所得到的内容能否被视为作品
AI生成的图片被他人私自使用
算不算侵权呢
观澜君带您结合
全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案
了解AI创作构成作品的判定标准
案例背景
李先生是一名
AI绘图软件爱好者
他没想到
自己的一次维权
促成了AI领域的又一个“全国首例”
图片上的古风女子
是李先生于2023年2月
使用人工智能软件
制作的一张图片
他为其取名“春风送来了温柔”
并加上“AI绘画”等标签
发布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
与大家分享自己的创作成果
△李先生在社交平台分享AI制作的图片
网友刘女士看到图片后
感觉非常契合自己的文章
便直接拿来作为配图使用
还抹去了平台署名水印
△刘女士在平台发文时配图
“这不是我的图吗?这是盗图!”
李先生认为
这一行为侵犯了自己的
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于是,李先生将刘女士
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
图片虽为AI软件生成
但是在设计和制作时
花费了不少小心思
设计人物呈现方式、
调整各种画面参数、
设定提示词、
选定图片
......
这一切都由李先生独立完成
据他向法院提交的
再现“AI文生图”过程的视频
这张图片是这样诞生的
↓↓↓
涉案图片的生成过程
原告下载Stable Diffusion模型,随后在正向提示词与反向提示词中分别输入数十个提示词,设置迭代步数、图片高度、提示词引导系数以及随机数种子,生成第一张图片。
在上述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将其中一个模型的权重进行修改,生成第二张图片。
在上述参数不变的情况下,修改随机数种子生成第三张图片。
在上述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正向提示词内容,生成第四张图片(即涉案图片)。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
涉案图片以线条、色彩构成
有审美意义
可以认定为作品
且具备“智力成果”和“独创性”要件
关于AI作品权利归属问题
著作权法规定
作者限于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本案承办法官朱阁指出
“ 人工智能模型不是法律上的主体
不能成为我国著作权法上的‘作者’。”
法院综合考量后认定
李先生作为图片的作者
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刘女士未经许可
将其作为配图使用且抹去水印
侵害了李先生的
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
△庭审现场画面
这是法院对于AI绘画软件使用者
生成图片享有著作权的首次认可
法院判决
2023年11月
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判定李先生享有该图片的著作权
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
判决刘女士赔礼道歉
并赔偿李先生500元
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据了解
李先生最终放弃了赔偿
在他眼中
相比于判决结果
法院对于AI创作是否构成作品的判定标准
更为重要
△北京互联网法院民事判决书
“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
是否构成作品,
需要个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朱阁认为
关键在于查明人类使用AI模型的技术原理
是否给人以创作空间
以及生成的内容是否体现了
人类的独创性智力投入
“通过设计提示词,
不同的人会生成不同的结果,
这种差异可以体现
人类的独创性智力投入。”
朱阁进一步解释
作为全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案
本案裁判首次明确了
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图片的
“作品”属性和
使用者的“创作者”身份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
来源:北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