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1日上午,朔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介绍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体工作和朔州市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方面的总体情况。
3月11日上午,朔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介绍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体工作和朔州市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方面的总体情况。
赵俐: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朔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介绍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体工作和朔州市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方面的总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天我们邀请到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宇,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培新,朔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郝新林向大家介绍朔州市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情况。
首先,请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宇介绍朔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总体工作情况以及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宇:欢迎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再过几天,就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首先,我谨代表朔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朔州市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诚挚的问候!
过去的一年,朔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在朔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聚力高站位党建引领、高效能综合治理、高质量服务保障、高标准风险防控,抓重点、抓创新、抓突破、抓维权,持续夯实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基础,通过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开展专项整治等措施,不断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持续创优消费环境,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抓重点守牢安全底线。严防严控严管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风险隐患,朔州市共开展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抽检8661批次,对184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取缔“九小场所”违规承压使用的常压锅炉15台,推动朔州市192所学校投资1000余万元对食堂进行了升级改造。全系统共查办案件466起,入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典型案例1起、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典型案例9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及线索41起,朔州市“三品一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是抓突破助力经济发展。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14个,11家企业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家企业产品入选“山西精品”培育品牌。围绕省级专业镇建设,扎实开展“惠企服务”直通车活动,帮助指导怀仁陶瓷协会建立团体标准2项,26家陶瓷企业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陶瓷产品抽检合格率连续两年均为100%。“怀仁陶瓷”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现朔州市“零”的突破。
三是抓创新打造朔州样本。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率先创新开展信用监管标准化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双体系”建设。制定发布包含信用修复规范、包容审慎监管等9项省市地方标准在内的信用监管标准化体系,其中6项填补国内空白,3项填补山西省内空白,在全国首家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相关工作经验被《山西改革信息》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刊载,为探索构建新型监管模式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抓维权创优消费环境。线上维权服务以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为抓手,现已入驻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529家ODR企业,线上和解成功68件,全部按时处理完成;线下维权服务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为抓手,目前朔州市共建站286家,调解纠纷11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43万元。深入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活动,2024年朔州市参加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466家,全年线下无理由退货742件,退货金额约6.7万元。朔州市12315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10330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3.17万元。
2025年,朔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规范市场秩序、服务发展大局、提升治理能力、防范化解风险,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作出市场监管新贡献。概括讲就是要做到“六强六新”。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在建设过硬队伍上开创新局面。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在规范市场秩序上实现新突破。三是强化服务帮扶,在助力发展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四是强化安全保障,在守护民生福祉上彰显新担当。五是强化效能提升,在深化改革创新上打造新亮点。六是强化协同共治,在优化消费环境上取得新成效。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让我们携手并进、一起努力,统筹凝聚各方力量,充分释放消费潜力,齐心共创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谢谢大家!
赵俐:接下来,请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培新同志发布朔州市2024年市场监管十大典型案例。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培新:朔州市2024年市场监管十大典型案例:
一、朔州某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经营的天然气压力管道,未按照规定开展定期检测,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50000元。
二、山阴县某金银珠宝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
执法人员日常监测发现,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广告中含有“保佑众生敬财、求财、招财、护财”“有求必应”“应之必灵”等迷信内容,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0000元。
三、朔城区某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取首次水卡费、门禁卡补办费、出入证押金
执法人员根据交叉检查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违反《朔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朔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高于成本价收取门禁卡补办费用,未退还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向首次办理水卡的业主收取办卡费,违规收费合计53541元。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价款53541元,并处罚款53541元。
四、朔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电动自行车案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205元、并处罚款18990元。
五、朔州市某房地产公司发布广告未载明预售房销售许可证书号案
执法人员根据日常监测,朔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微信公众号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7月24日发布的销售房产广告中,均未标注预售房销售许可证书号,其行为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鉴于当事人属首次违法,社会危害性较小,并及时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六、朔城区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掺杂掺假食品案
执法人员根据食品抽检结果线索开展源头追溯,对朔城区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羊肉砖”进行抽检,经动物源性检测,检出猪成分和鸡成分,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520元,处罚款70000元。
七、朔州经济开发区某汽配经销部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案
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货架上呈列贴有本田“HONDA”商标的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火花塞产品,经认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产品,处罚款9800元。
八、怀仁市某医院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劣药案
执法人员根据抽检监测,当事人经营的中药饮片“款冬花”性状、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经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的中药饮片10kg,购进价为620元/kg,销售单价为679元/kg。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怀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尚未销售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3501.6元,处罚款30000元。
九、朔州某美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中,在当事人一楼手术室的医疗器械柜内,发现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无菌配药注射器等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过期医疗器械,罚款20000元。
十、朔州市某美妆日化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店经营的“丝蓓绮沁润臻致滋润洗发露”“丝蓓绮沁润臻致滋润护发露”等化妆品无中文标签,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涉案化妆品,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879元、罚款17000元。
赵俐:接下来,请朔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郝新林介绍朔州市消协2024年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朔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郝新林: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朔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在过去的一年里,朔州市消费者协会认真履职法定职责,全面提升维权能力,积极创优消费环境,助力提振消费信心,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投诉处理环节:2024年,朔州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5件,同比增长8%,办结32件,办结率达到9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38万元。其中,商品类投诉占比41.6%,主要集中在食品、汽车、服装鞋帽等领域;服务类投诉占比58.4%,多集中于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教育培训、健身、物业服务等领域。
在队伍建设方面,2024年,朔州市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开招募了57名消费维权志愿者。通过这一举措,朔州市消费者协会不仅突破了人员编制的限制,还将社会力量有效整合到消费维权体系中,形成由专职与兼职、专业与业余人员组成的多元化团队,有效缓解了基层消费保护力量不足的问题。
在消费教育引导方面,充分利用多元化传播渠道,广泛开展教育宣传活动。通过组织消费维权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普及消费知识,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全年共举办各类消费教育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
消费维权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在此,我们倡导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期望各经营主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坚守诚信经营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同时也希望媒体同仁持续关注并支持消费维权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共同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赵俐: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按照惯例,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山西法治报记者:请问朔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培新:感谢记者的提问。为激发消费潜能,共筑满意消费,朔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自身职能,落实监管为民理念,主要从四个方面优化消费环境。一是推动加强消费维权基础建设。加快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及ODR企业建设进度,积极指导推进规范化运行。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志愿者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就近受理投诉、及时化解纠纷、妥善解决矛盾,打通消费维权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全力推动打造山西省消协维权服务“朔州模式”。二是推动健全完善消费维权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消费者协会、执法队、12315中心协调联动机制,确保消费者诉求快受理、快分派、快处置、快反馈,提升消费投诉举报咨询办理工作效能。推动消费纠纷由“事后处理”转向“事先防范”,消费投诉举报源头持续减量。三是推动破解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实施“守护消费”执法铁拳行动,严惩假冒伪劣、消费欺诈、售后推诿等突出问题。完善不公平格式化条款指引清单,强化合同格式化条款规范整治。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强化直播电商监管,严肃查处夸大产品功能、刷单炒信、违法广告行为。探索建立恶意索赔处置机制,提升投诉举报处理效能。四是推动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加强消协组织建设,支持依法履职,健全公益诉讼,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各部门扎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消费维权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消费维权工作中,逐步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大消保”格局,形成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合力。
山西市场导报记者:请介绍一下今年“3·15”期间朔州市活动安排以及下一步在强化消费维权、促进社会共治方面的具体举措。
朔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郝新林:感谢记者的提问。围绕“共筑满意消费”这一主题,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组织系列宣传活动,携手相关部门在朔州市喷泉广场举办宣传咨询活动,邀请政府、企业及行业协会亲临现场提供咨询服务。二是设立现场投诉举报受理点。三是精选优质企业进行现场展示与宣传。四是现场开展食品快检和真假商品鉴别教育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功能,实现消费投诉在线受理、流转、处理、反馈,使消费者维权过程更加便捷高效。探索成立朔州市首届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发挥律师团队的专业优势,近距离聆听消费者的心声,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帮助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获得赔偿。动员媒体、志愿者、律师团队参与公益诉讼,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合力。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提升消费者的消费知识水平和维权意识。
朔州广播电视台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在首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中介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今年将集中整治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请发言人介绍一下朔州市在集中整治涉企检查方面的工作举措。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培新:感谢记者的提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今年将集中整治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朔州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署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依法监管能力。重点落实“四个提升”:一是提升法治监管水平。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包容免罚清单、裁量基准和裁量规则,努力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着力破解“类案不同罚”问题,推进监管执法公平统一。二是提升信用监管水平。在朔州市系统监管执法工作中全面落实朔州市制定的9项省市地方标准,在监管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覆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监管“双体系模式”,持续打造全国信用监管“朔州样本”。三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强化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配置使用,推广非现场监管、穿透式监管,推动运用智能检测、远程检查、网络巡查等方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不断提升监管数字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四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坚决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做到执法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既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保证必要的检查能够有效开展。
赵俐: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到此结束。非常感谢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位负责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对我们新闻发布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楠楠姑娘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