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坤终于出手了!网红被告侵权哭诉喊冤,网友:一点都不冤!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3-12 18:48 2

摘要:“我们被杨坤告了,天塌了!”3月10日,网红“四川芬达”兄弟在视频中哭诉被杨坤起诉,评论区瞬间炸锅。有人心疼“农村出身”的草根博主,有人嘲讽杨坤“小题大做”——直到原视频流出,网友集体倒戈:“杨坤,你告得太晚了!”

“我们被杨坤告了,天塌了!”3月10日,网红“四川芬达”兄弟在视频中哭诉被杨坤起诉,评论区瞬间炸锅。有人心疼“农村出身”的草根博主,有人嘲讽杨坤“小题大做”——直到原视频流出,网友集体倒戈:“杨坤,你告得太晚了!”

“四川芬达”由蒋某和李某运营,主打夸张模仿。他们穿上蓝色亮片西装、压着沙哑嗓音,复刻杨坤的“踩烟头”动作、“32场演唱会”梗,甚至P上《好声音》LOGO当背景板。虽然从未提“杨坤”大名,但一句“阿坤是中国内地实力偶像,开过32场演唱会”,几乎把杨坤的身份信息贴在了屏幕上。

靠着“杨坤分坤”的人设,账号吸粉35.9万,视频播放量条条百万。直到去年10月,他们的作品被平台下架、账号封禁,却仍继续“顶风作案”,最终收到法院传票。

普通人被起诉侵权时,多数人会感到意外,并第一时间确认是否对方搞错了,担心承担法律后果。可“四川芬达”兄弟却在视频中委屈喊冤:“没点名没批判,凭啥告我们?”虽然嘴上喊冤,表现得一脸委屈,但网友并未看出他们真心知错,反而疑似利用视频蹭热度,甚至搬出“农村出身”“文化不高”的标签博同情。然而,当网友扒出原视频,画风突变:

称杨坤为“拉布拉坤”“七度坤间”等。

篡改歌词:“别人扔泥巴种荷花”变成“扔白菜炒盘菜”

嘲讽刀郎“让乐坛倒退15年” 。

这哪是模仿?简直是“黑化版杨坤真人秀”。

事件发生后,有律师指出:不点名≠不侵权,即便未使用真名,只要内容具有明确指向性且丑化他人,即构成侵权。比如在视频中提到的“32场演唱会”、“阿坤”的动作造型,足以让公众联想到杨坤,而“拉布拉坤”“七度坤间”等侮辱性称呼更是踩中《民法典》名誉权雷区。

更严重的是,这类模仿往往伴随商业收益(如直播打赏、广告分成),还可能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

四川芬达的哭诉,引起网友广泛热议:

这不是模仿,这是在侮辱人,杨坤也太能忍了,起诉的太晚。

虽然不喜欢杨坤,但这种必须起诉。

此次事件也警示了创作者:搞笑≠无底线,幽默的底色应是尊重;

创作自由≠为所欲为,真正的创意永远生长在责任的土壤里。

最后,送所有创作者一句话:“玩梗有风险,恶搞也不能无下限。你可以模仿明星,但请别践踏他们的人生。”

你觉得“四川芬达”冤不冤?如果你是杨坤,会如何处理这类模仿?

来源:梦城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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