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受伤维权 法庭调解获赔偿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3-13 10:34 3

摘要:2025年2月28日,74岁的赵大爷拿着“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化纠纷;司法为民,心系百姓倾真情”的锦旗来到武陟县法院沁北法庭,向法官和调解员表达感谢之情。

2025年2月28日,74岁的赵大爷拿着“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化纠纷;司法为民,心系百姓倾真情”的锦旗来到武陟县法院沁北法庭,向法官和调解员表达感谢之情。

原告赵某甲与被告赵某乙系多年好友,2023年9月1日,原告接受被告赵某乙的邀请去某家户翻修房屋,不料干活时因脚手架侧翻导致原告跌落受伤。经鉴定,原告赵某甲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形成纠纷,赵某甲向武陟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63041.44元。

沁北法庭受理此案后,庭长赵向辉在深入分析案情、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前提下,联合驻庭调解员乔小瑞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了解,原告赵某甲已经七十四岁,家庭经济条件比较拮据,平时会打一些零工赚点生活费,谁料出了意外,花了不少医疗费,给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而被告赵某乙的家庭条件也很普通,没办法一次性拿出太多赔偿款。

为了尽快帮助赵大爷要回赔偿,法官指导调解员首先从法律层面解答当事人的疑惑,明确双方在本次事故中形成的法律关系和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其次从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等方面,帮助双方算清金钱账、友情账,力求找到一个既能保障原告权益,维系双方友好关系,又能让被告接受的调解方案。经过多轮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双方对赔偿金额及支付时间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被告一致同意以被告支付原告30000元了结此案,协议约定被告赵某乙于2025年2月25日前支付原告10000元,剩余20000元分期支付。协议达成后,被告将10000元赔偿款按时支付给了原告。

至此,双方纠纷得以化解。近年来,武陟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并积极构建“法官+调解员”的调解模式,促使专业司法力量与民间调解智慧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实现了“1+1>2”的良好解纷效果。

来源:少年时刻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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