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发展 | “海右名士”专业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支持政策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3-13 05:33 3

摘要:支持长期在济南市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等工作,水平领先、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每3年选拔1次,每次选拔120人左右,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500元,管理期3年。

支持长期在济南市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等工作,水平领先、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每3年选拔1次,每次选拔120人左右,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500元,管理期3年。

支持对象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优秀人才和市属机关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人才。

支持政策

1. 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开展政治理论、国情、市情、业务等方面研修。

2.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各类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支持等。

3.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优先参评市级以上各类重大人才工程、奖项等。

4. 年度考核合格的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500元。

5. 参加统一组织的短期考察、休假考察和健康体检等活动。

6. 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D类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应的专项服务。

7. 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市级相关人才工程人选待遇不重复享受。

8. 之前已获评终身“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的人选,继续在相关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发挥作用,且成果贡献突出的,可享受健康查体、休假考察、国情市情研修等相关待遇。

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关心支持济南建设发展,并符合

下列条件:

1. 市属事业单位、济南地区各类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员,市属机关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近3年在专业成绩方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人员。

(2)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两位人员、二等奖的首位人员;获两项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首位人员。

(3)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在研究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并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

(4)获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首位发明人,且专利已实施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5)在工程建设等方面,获得国家优秀设计一等奖的前三位人员、二等奖的前两位人员、三等奖的首位人员,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两项省优秀设计二等奖的首位人员,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6)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领域成绩突出,在常设的全国性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评奖中获奖的首位人员;在体育工作中,培养出打破全国纪录、多年保持省纪录或参加奥运会等世界大赛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7)在学校管理、人才培养和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发挥重大作用,获国家教学成果奖或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首位人员、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等;或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能发挥学科领域的带头示范作用,在学科建设或学生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获省级以上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8)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医疗卫生技术和临床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多次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业绩和医德为同行公认并形成科研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坚持中西医并重,注重推荐选拔中医药领域优秀医疗卫生人才。

(9)在农业生产科研方面,通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有效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在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级以上认定,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10)担任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5年以上,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发挥较好示范带动作用。

(11)专业技能水平高超,绝招绝技被行业内公认,或代表济南市参加国内外重大评奖或竞赛获得优异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12)在信息、金融、物流、财会、审计、法律、刑侦、审判、检察、社会工作等行业专业领域,精通业务,成绩突出,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被公认为济南市专业学科学术、技术、行业带头人,专业成绩获得省级以上认定,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2. 中央、省驻济事业单位中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与济南市企事业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积极贡献,且下一步有明确的合作目标;

(2)近3年通过兴办实业、成果转化等形式,直接参与济南市经济建设,取得良好业绩,且下一步发展前景良好。

3. 下述人选不列入推荐选拔范围:

(1)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在公检法、党校、社科等单位从事一线专业技术研究工作的除外);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市管以上领导干部;

(3)已累计3次(含3次)被评为拔尖人才的人选。

申报时间

拔尖人才每3年选拔1次,每次选拔120人左右,管理期3年。具体申报事宜以当年申报公告为准。

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来源:济南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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