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15| 消费者 法院干警为你避坑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3-14 18:24 3

摘要: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南川区法院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鼓楼坝广场,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单位,开展“优化消费环境 共筑满意消费”主题宣传活动。

新重庆-重庆日报 记者 黄乔 实习生 马厚雪

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南川区法院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鼓楼坝广场,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单位,开展“优化消费环境 共筑满意消费”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巡回审判车滚动播放日常消费小提示、消费陷阱大揭秘、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普法小视频,吸引过往市民驻足观看。

法院干警则摆起了普法“摊位”,通过典型案例释法明理,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亮点内容,结合当前消费者的高频“踩坑”行为,面对面普法、手把手支招。

“阿姨,你知不知道,商品标签或宣传瑕疵也可能构成欺诈。”法院干警向群众讲解说,比如,食品包装夸大营养成分但实际未达标,可能面临三倍赔偿。同时,若标签或宣传内容误导消费者,即使不影响质量,仍可能被认定为欺诈,需承担惩罚性赔偿。

此外,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直播间买假货……这些“坑”,消费者要关注!

禁止价格歧视,保障知情权。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设置差异化价格或收费标准,促销活动需确保消费者充分知情。针对“大数据杀熟”或隐藏收费规则等问题,明确要求透明化营销。

自动续费需显著提醒。自动续费服务须在消费者接受前及续费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示,避免消费者因疏忽被扣费。例如,APP会员续费需在界面显著位置标注,而非通过小字条款默认勾选。

禁止强制搭售。经营者不得通过技术手段或捆绑销售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组合销售需显著提示。如购票平台默认勾选保险或附加服务的行为将被限制。

直播销售透明化。直播间需标明实际销售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平台须在争议发生时提供运营者信息及交易记录。消费者若在直播间买到假货,可要求平台提供主播及商家的详细信息以便追责。

打击“霸王条款”。禁止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如“不退不换”“仅限本地诉讼”等均属违规。典型案例包括汽车销售合同中单方面限制消费者变更合同的权利。

来源:新重庆-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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