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繁荣发展郫都区文化事业,不断挖掘本土优秀文学人才,推动郫都区文化界对本土文化的深入探讨,推进本区文化事业进一步全面发展,区文体旅局将面向本区广大文学工作者征集文学作品,旨在为广大文学工作者搭建一个展示平台,促进本区文学创作活动进一步繁荣,进一步收获更多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郫都区文化事业,不断挖掘本土优秀文学人才,推动郫都区文化界对本土文化的深入探讨,推进本区文化事业进一步全面发展,区文体旅局将面向本区广大文学工作者征集文学作品,旨在为广大文学工作者搭建一个展示平台,促进本区文学创作活动进一步繁荣,进一步收获更多更好的文学硕果。
01
征集对象
凡年满18周岁、籍贯为郫都区或长期生活、居住在郫都区且有文学成果的文学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02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
03
征集要求
01
主题内容
作品须围绕“本土作家讲本土故事”“郫都人民幸福美好生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郫都传承弘扬和发展”等主题进行创作,思想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崇尚新风尚,弘扬中华文化精粹。
02
作品要求
1.征集的作品须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原创作品。
2.作品类别为正式出版的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诗歌集(含古体诗词集)、散文集、文艺评论集、故事集、中、短篇小说集,以及市以上(含市级)专业文学期刊和报纸文艺副刊上发表的单篇文学作品。舞台剧文学剧本和曲艺类文学作品的征集范围,除出版、发表之外,凡参加市以上(含市级部门)组织的征文获奖作品、舞台调演、电视台映出、广播电台播出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影视文学剧本须为郫都题材。以上类别的作品曾获郫都区宣传、文旅部门奖项,均包含在征集范围内。
3.凡应征作品,均视为作者已同意征集活动主办方对征集作品除享有归档建库的权益外,还包括如下使用权:在展览场所向公众公开展示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在内部资料上使用征集作品、在群众文化宣传活动中用征集作品改编为其他文艺样式投入活动使用等。
4.征集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套写他人作品,所有入选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争议的著作权和版权,若有由此所产生的权益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04
材料报送
(一)所有应征者都须按要求填写《郫都区文学作品创作成果征集活动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电子档1份(需作者签字,PDF扫描件或JPG格式照片均可)。
(二)应征作品是书籍的,还须提供样书1本,刊物发表的单篇作品,还须提供刊物封面和目录的照片以及该应征作品电子稿全文。应征作品若是报纸上发表的,还须提供报头照片和应征作品的报纸版面照片以及电子稿全文。应征作品若是舞台剧文学剧本、曲艺类作品,除了在报纸刊物发表的,只要能提供该作品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部门调演的有效证明(如奖状或节目单或报刊上对该调演活动报道中提及该应征作品等),均可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电影电视文学剧本和大型舞台剧文学剧本只需单独提供该作品完整的电子稿全文即可。
版权声明(见附件2)电子档1份(需作者签字,PDF扫描件或 JPG 格式照片均可)。
活动相关材料须于2025年4月20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或地址(以快递抵达时间为准),投稿文件请注明“郫都区文学作品创作成果征集活动+艺术形式+作者+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郫都区望丛中路998号
收件人:黄老师
邮箱:1612459619@qq.com
05
成果应用
此次收集的作品将以多种形式不定期进行展示,包括但不限于收录成册、陈列展览、线上展示等,同时,优秀获奖作品将有机会优先参与作品优化,并有机会推选参加省、市相关文化活动。
06
其他事项
1.凡参与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主办方的各项约定。
2.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附件:
1.《郫都区文学作品创作成果征集活动作品申报表》
2.版权声明
来源:郫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