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三月份文明礼仪教育月专题活动安排,配合“文明礼仪伴我行”、“好习惯伴我成长”等活动,营造文明整洁、健康和谐、催人奋进的校园氛围,在我校掀起“争做文明事、争当文明之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三月份文明礼仪教育月专题活动安排,配合“文明礼仪伴我行”、“好习惯伴我成长”等活动,营造文明整洁、健康和谐、催人奋进的校园氛围,在我校掀起“争做文明事、争当文明之星”的活动热潮,学校决定开展“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全体学生
二、 评选条件
1.尊敬老师、长辈。与同学关系融洽,谦恭礼让,乐于助人,得到众人认可。
2.文明守礼,礼貌待人,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
3.仪容仪表端庄,着装符合中学生形象,言谈举止文明,发型规范,讲究卫生。
4. 勤学善思,遵守课堂或自习纪律,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携带手机进校园。
5.不在校内骑自行车、电动车,骑电动车规范佩戴头盔,维护公共秩序,服从安全管理。
6.勤俭节约,文明餐饮。不讲究吃穿不和同学在生活上攀比,有朴素的作风。
7.具有合作意识。在学习或活动中,为了共同的目标,能与他人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积极合作,表现出优秀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责任意识。
8. 具有积极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
三、评选办法
第一阶段:3月 7日--3月14日,各班级广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3月15日--3月22日,实施评比阶段,每班评选出1名同学为班级文明之星。
第三阶段:在班级文明之星的基础上,每级部评选出10名校级文明之星。
四、表彰办法
1.对评选出来的“校园文明之星”,学校颁发荣誉证书,通过国旗下讲话、校园网、校园广播、黑板报、文化长廊等阵地进行宣传表彰,树立榜样。
2.学校将对获评“校园文明之星”的学生建立档案,在评优评奖中作为优先考虑。
五、整理汇总
各级部将评选出的10名学生须填写好事迹材料(电子稿附着校服照片一张),于3月25日前统一汇总后发送至学生处邮箱。
来源:校园的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