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最新悬赏:发现这15人线索立即举报!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3-24 04:41 2

摘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现本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讲述政法故事

传播政法声音

南充3地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广大市民群众如有线索

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现本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贺松柏,男,汉族

身份证号:51130219******1411

执行案号:(2024)川1304执3344号

执行标的:44880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5%奖励举报人。

刘楠香,女,汉族

身份证号:51132419******1107

执行案号:(2023)川1304执770号

执行标的:11400元

悬赏金额: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

任朝均,男,汉族

身份证号:51292119******543X

执行案号:(2024)川1304执2241号

执行标的:7600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举报人。

袁浩,男,汉族

身份证号:51130419******3018

执行案号:(2024)川1304执3935号

执行标的:10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2000元

本公告发布后,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予以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本院登记有关信息。二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予以登记,并仅对在先提供线索的举报者进行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姚法官

电话:0817-2390110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1日

南部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西充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促使生效法律文书有效执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马良平,男,汉族,生于1972年12月20日,住西充县晋城镇鹤鸣路18号1幢3单元202室,公民身份号码512929197212200019。

执行案号:(2024)川1325执恢684号

案件信息: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3万元及利息

悬赏奖金: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被本院实际控制的,使得案件得以执行,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奖励金。

悬赏期限:2025年3月21至2026年3月20日

举报方式:西充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817-4269786

悬赏条件:

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

不同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时,一般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

不同举报人分别提供不同的财产线索时,由法院根据线索的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悬赏金份额。

不能获得悬赏奖金的情形:

(一)举报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法院已掌握的;

(二)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

(三)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四)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六)法院工作人员或者有举报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金的;

(七)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

(八)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执行到位的;

(九)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十)举报时本院已执行完毕的;

(十一)其他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

郑重承诺:本院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承诺维护举报者利益,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身份及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西充县人民法院

2025年3月21日

来源:南充政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