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纪委监委2025年竞争性比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09 18:33 2

摘要:为加强专业人才选拔和梯次培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市纪委监委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所属事业单位比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加强专业人才选拔和梯次培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市纪委监委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所属事业单位比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和数量

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比选工作人员共2名,均为业务辅助岗位,占事业编制,其中市纪检监察工作保障中心比选1人、市纪检监察数据中心比选1人。

二、比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赤峰市各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一般应当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6.具有纪检监察数据分析工作经验者优先。

7.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取得与报名学历相对应学位,专业要求法学、侦查学、会计学、审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

8.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4月9日(不含)以后出生;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者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4月9日(不含)以后出生。

9.应当为事业单位管理岗8级以下或专业技术岗8级及以下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也可以参加此次比选。

10.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且未补满服务期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苏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任期制的干部违反任期制相关规定的。

8.调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4月(含)。

三、实施步骤

比选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由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和机关纪委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本次竞争性比选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赤峰市纪委监委2025年竞争性比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所在单位和旗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00至2025年4月16日17:30。竞争性比选的报名人数与比选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比选职位。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推荐表扫描件进行报名,报名邮箱:cfjw2012@163.com。报名后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告知。

2.资格审核。报考者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入党志愿书》复印件等党员身份材料,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编制部门盖章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及电子版),事业单位录用文件、聘用审批表复印件等进入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符合优先条件者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的,相应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复印件等进入公务员(参照管理)队伍的有关材料,并填写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报考承诺书。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将上述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核贯穿比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岗位(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取消比选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重点测查掌握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水平,以及职位所需要的数据分析等能力。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3.发放面试通知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比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笔试结果,并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单》,未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汇总形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合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考察人数与比选计划数的比例为2:1。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范围。

总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参考,不作为最后确定比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四)考察

市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对此次比选进入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将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是否存在不得比选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考察对象廉政意见。

考察结束后,根据被考察人成绩和考察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由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比选调动人员。考察阶段因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

市纪委监委组织拟比选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拟比选人员自行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比选资格。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的,按考察情况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岗位试用期

1.公示。在市纪委监委机关和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

2.岗位试用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竞争性比选人员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岗位试用期结束后,由市纪委监委对拟比选调动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比选职位分配岗位,办理比选调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通知比选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比选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岗位等级(职务职级)。在公示、试用期阶段出现缺额的,可按有关规定递补一次。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赤峰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1.赤峰市纪委监委2025年竞争性比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赤峰市纪委监委2025年竞争性比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赤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赤峰市监察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

来源:草原古都生活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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