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夜深人静时分,一份长达15页的声明,如平地惊雷,直接甩在了公众面前。
胖东来15页长文怒怼宋清辉:越界评论,造成重大伤害!
“言”字,有时候真得反过来看。
话从嘴出,可以春风化雨,也能瞬间掀起惊涛骇浪。
这不,零售界的“清流”胖东来,最近就罕见地动了真怒。
夜深人静时分,一份长达15页的声明,如平地惊雷,直接甩在了公众面前。
矛头直指财经评论员,宋清辉。
这梁子,算是结下了,而且看起来,要动真格的了。
这件事还得从2023年12月说起。
那时候,宋清辉老师在微博上放话,说“部分区域零售企业依靠地方保护形成价格垄断”。
虽然没指名道姓,但吃瓜群众们火眼金睛,觉得这说的八九不离十就是胖东来。
毕竟,胖东来在河南许昌、新乡那块儿,确实是神一样的存在。
这第一波,还算隔空喊话,有点“指桑骂槐”的意思。
时间快进到2024年3月。
宋老师在一次财经论坛上,火力升级了。
直接点名批评胖东来“模式难持续”,还说那让人羡慕的“员工高福利”本质上是“营销噱头”。
这话可就有点扎心了。
胖东来那边没含糊,立马发了律师函,要求删帖道歉。
本以为事情会降降温,谁知道,这只是前奏。
真正的爆发点,在2024年4月。
4月5日,胖东来发布《胖东来关于侵权行为的处理公示(五)》。
白纸黑字,点名道姓,说要起诉宋清辉。
理由是宋老师的言论,比如“胖东来靠流量活着”等等,严重贬损了品牌形象。
胖东来的诉求也挺刚:索赔不低于100万元。
这下,宋老师也坐不住了。
第二天,4月6日,立马回应,四个大字:“死磕到底”。
他认为自己的评论是在揭露“企业流量乱象”。
反过来指责胖东来“制造噱头转移经营压力”。
火药味,已经浓得化不开了。
双方的核心争议点,其实挺清晰:
宋清辉这边,主要论点是:
胖东来看似风光,实则缺乏核心竞争力,高薪福利不过是吸引眼球的营销手段。
他还批评胖东来的管理方式“土味”,比如干涉员工私生活啥的,甚至称其为“河南企业的反面教材”。
用词不可谓不犀利,甚至带上了地域标签。
胖东来那边的反驳,也针锋相对:
我们员工的高薪、高福利,还有对食品安全的较真,都是实打实干出来的,不是作秀。
你宋清辉的言论,已经超出了正常商业评论的范畴,这是诽谤,是恶意中伤,损害了我们的商业信誉。
4月8日,胖东来那份刷屏的15页长文声明出来了。
里面一条条,一款款,详细回应了宋清辉的各种指控。
态度很明确:这官司,打定了!
法律圈的朋友估计已经开始分析了。
这案子,很可能要围绕《民法典》第1024条关于名誉权的规定来掰扯。
核心就是判断,宋清辉的言论,到底算是受保护的学术批评、舆论监督,还是过界的诽谤侵权?
这期间,胖东来也没闲着。
同期,他们还把另一个网红“两个小段”给告了(就是那个“红内裤过敏”事件)。
看来,胖东来这次是铁了心要维护自己的名声,谁来碰瓷都不行。
目前看,双方都挺硬气,谁也不肯退让。
这事儿,已经从口水战升级到了法律战场。
后续怎么发展,得看法院怎么判了。
在我看来,胖东来这15页长文,字里行间透着一股委屈和愤怒。
他们反复强调自己的“初心”,不仅仅是做生意,更是想“传播先进的文化理念”,“分享对生活的美好认知”。
他们觉得宋清辉的言论,歪曲了他们的经营使命,丑化了他们的管理模式,把他们帮助同行的行为说成是“作秀”、“蹭流量”。
这种伤害,胖东来认为,是“重大”的。
这里就牵扯出一个老话题:评论的边界在哪里?
尤其是对于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评论员,或者说“大V”。
他们的每一句话,都可能被放大,被解读,甚至被曲解。
这就要求他们发言时,得有那么点“注意义务”。
批评,当然可以。企业做得不好,或者模式有争议,拿出来讨论,是正常的。
但批评不等于人身攻击,不等于污言秽语。
宋清辉言论中那些“小老板”、“无赖”、“耻辱”、“邪恶势力”的字眼,说实话,确实超出了就事论事的范畴。
这就有点像古代的“清议”和“攻讦”的区别了。
“清议”是士大夫基于公心,对时政、人物进行评议,目的是为了匡正得失。
虽然有时也尖锐,但出发点是“公”。
比如魏征对唐太宗,那是有名的犯颜直谏,但目的是为了国家好。
而“攻讦”,就往往夹杂私心,甚至是为了打倒对手,无所不用其极,搞人身攻击,造谣诽谤。
明末党争,东林党和阉党互相攻击,很多时候就是攻讦,早已偏离了讨论国事的轨道,变成了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
宋清辉对胖东来的评论,究竟更接近哪一种?
他自称是揭露“企业流量乱象”,是履行评论员的监督职责。
但其言语之激烈,定性之严厉,甚至涉及人身攻击,难免让人质疑其动机和评论的客观性。
胖东来作为一个现象级的企业,它的模式、它的文化,确实值得深入研究和讨论。
它是不是完美无缺?肯定不是。
它的模式能不能复制?能不能持续?这些都是可以探讨的商业问题。
但讨论,应该建立在事实和理性的基础上。
把商业模式的探讨,上升到对创始人人品的否定,对整个企业的恶意揣测,甚至用上“耻辱”、“邪恶势力”这样的词汇,这恐怕就不是正常的“评论”了。
这更像是一种情绪的宣泄,或者说,是一种刻意的“打击”。
胖东来在声明里说,宋清辉的言论“对胖东来及家人们(指员工)分享价值理念,传播先进文化,追求生命美好,带动行业及社会共同健康发展的行为,造成了重大的伤害和打击。”
这话听起来有点“上价值”,但也能理解他们的感受。
一个努力想做好事、传递正能量的企业(至少他们自己是这么定位的),却被扣上各种难听的帽子,这种心理落差和被误解的痛苦,恐怕是真实存在的。
这起风波,也折射出当下网络舆论场的一些问题。
流量至上的时代,有时候,刻意制造对立、使用极端言论,反而更容易获得关注。
理性的分析、客观的评价,往往淹没在喧嚣的口水之中。
企业面对负面舆论,尤其是带有攻击性的言论,如何应对?
胖东来选择了硬刚,直接诉诸法律。这是一种选择。
但法律能解决所有问题吗?
官司赢了,能完全修复受损的声誉吗?能改变那些已经形成的刻板印象吗?
这恐怕很难说。
说到底,言论自由,从来不等于可以口无遮拦,恶语伤人。
如同作家茨威格在《断头王后》里描绘的那样,谣言和诽谤,是如何像潮水一样,一步步将玛丽·安托瓦内特推向断头台的。
文字的力量,可以载舟,亦可覆舟。
而当口诛笔伐越过边界,商业的归商业,人格的归人格,这界限,又该谁来守?
或许,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评论”二字的重量。
无论是评论者,还是被评论者,亦或是围观的我们,都需要多一点理性,少一点戾气。
多一点就事论事,少一点诛心之论。
否则,今天可以是胖东来,明天,又会是谁呢?
来源:丁妈妈说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