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ST东方于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应诉通知书》((2025)京74民初624号、(2025)京74民初625号、(2025)京74民初626号、(2025)京74民初627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信用证纠纷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东财Choice金融数据显示,2025年4月10日,*ST东方成交额820.3万元,主力净流出177.62万元。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9日,*ST东方发布关于涉及诉讼及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ST东方于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应诉通知书》((2025)京74民初624号、(2025)京74民初625号、(2025)京74民初626号、(2025)京74民初627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信用证纠纷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HEFUINTERNATIONALLIMITED、公司等提起诉讼,诉讼标的金额10.3亿元及利息等。
*ST东方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涉及金额合计19.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24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经查明,2020年至2023年,*ST东方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ST东方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ST东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二、对张宏伟处以1,000万元罚款;三、对孙明涛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四、对党荣毅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五、对康文杰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六、对戴胜利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七、对张惠泉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八、对吕廷福、刘艳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18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6月18日收盘时仍然持有*ST东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东方涉诉关系12条,开庭公告14条,立案信息5条。
来源:雷达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