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抖音直播带货,上车288元,下车500元。”这句话频繁在某高校校园群内出现。近日,该信息发布者安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移送樊城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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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校园群(482)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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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直播带货
AQ
上车288元,下车500元。
9:30
Hop土豆
还有这好事?麻烦吗
今天吃什么
赚个零花钱……
“抖音直播带货,上车288元,下车500元。”这句话频繁在某高校校园群内出现。近日,该信息发布者安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移送樊城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据安某供述,自己发布的信息是收买实名认证抖音账号的广告,每个账号事成后会给号主500元作为报酬,但是需要号主缴纳288元的押金,而安某将收买的账号交给上线并从中抽取好处费,为了赚取更多费用,安某利用学生身份,在校园群、班级群中大肆宣传,甚至还招聘了代理帮忙找人。其间,安某买卖的账号多次出现直播间被封以及仲裁罚款等异常提示,但安某依然存在侥幸心理,继续收买抖音账号,直至一名电信诈骗被害人通过安某出售的账号被骗百万元。
经樊城区检察院审查发现,安某明知上线收购抖音账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向上线出售80多个抖音账号并非法获利两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安某已被抓获,出售账号的多名大学生均已受到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上涉案的抖音账号基本都是在校大学生为了兼职赚取零花钱而轻信他人出售的。为了蝇头小利,轻松赚钱,轻易将自己实名认证的账号出售给他人,认为自己没有直接参与犯罪行为,不仅被骗取押金,而且还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行为提供了便利,涉嫌违法犯罪。
检察官提醒
切勿因贪图一时的小利,向他人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实名认证的账户等,尤其是在校大学生,更要提高警惕,学习反诈知识,谨防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洞庭湖边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