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质的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引擎。2024年10月世界银行发布了首份《营商环境成熟度2024》,各地在“新春第一会”也纷纷对标世行标准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推动营商
□王珍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质的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引擎。2024年10月世界银行发布了首份《营商环境成熟度2024》,各地在“新春第一会”也纷纷对标世行标准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推动营商环境建设,需要从根本上对标国际、立足中国,以国际视野和本土视角厚植营商环境沃土。
◆国际视野:从“营商”到“宜商”的创新与发展
世界银行自2003年起基于营商环境评估体系DB(Doing Business),每隔一年发布一次营商环境报告,评估世界上191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但因其数据采集精确度不够、调查主体相对单一以及评价结果的排名导向,报告的权威性受到质疑。2022年,世行发布了宜商环境评估体系BEE(Business Enabling Environment)。从“营商”到“宜商”仅一字之差,却是顺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是在营商环境基础上的进一步升级和优化。
构建了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三位一体”的分析框架。在DB分析框架中营商环境聚焦政府监管效率,探讨如何降低企业在注册、施工、纳税、投资、破产办理等各个环节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其核心在于“政府如何管企业”。在BEE分析框架中,宜商环境不仅聚焦监管制度,还包括公共服务和运营效率,强调市场生态系统的整体效能,包括打造浓厚的商业氛围、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支持、旺盛的市场需求环境、充足的人力资源供给等等,其核心在于“系统如何赋能企业”,体现了从“政府监管”到“赋能服务”的转变。
新增了“数字技术+可持续发展”评价内容。BEE评估体系涵盖了市场准入、获取经营场所、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劳动力、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税收、争议解决、市场竞争以及企业破产等十个一级指标,取消了DB体系中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新增了促进市场竞争指标,其他七个指标在内容上也做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同时还新增了两项跨越指标,包括数字技术应用和环境可持续性,并将其逐一融入十个一级指标中进行考量。例如市场准入指标中的“开办企业的数字服务”、金融服务指标中的“电子支付”以及国际贸易指标中的“电子商务法规的质量”等均体现出数字化技术的特征。市场准入指标中的“环境许可”、国际贸易指标中的“环境可持续的贸易”,税收中的“绿色税收”,企业破产指标中的“环境义务”等均体现出可持续发展特征。
运用了“平衡性+科学性”的评估方法。BEE关注的视角从单个公司业务便利性转向整个私营部门发展的角度,考虑了整个私营机构的增长,更加强调促进共同繁荣的目标。为了保证各个国家数据的可比性,综合采取了专家咨询以及企业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成熟度2024》基于对2.9万多家企业开展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统计,建立了包括数据验证、质量控制和透明度提升的数据治理体系。
◆本土视角:从“营商”到“宜商”的挑战与探索
当前,随着营商环境建设的持续深化,一些浅层次的营商环境需求比如简化流程、压缩时限等“便利营商”的政策供给已经饱和,再加上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加,如何获得更多投资机会、拓宽市场空间、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等可持续性的立业、兴业和守业支持,成为市场投资主体对新一轮营商环境优化的期待,这些需求实际上就是宜商环境建设的核心任务。
各地对标世行宜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积极进行本土探索。在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各地致力构建适合本地发展需要的宜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更加注重政策的精准性、可落地性和企业发展实际感受,打造更加开放、开明、更具开拓性的国际化营商环境。我省出台了《福建省营商环境建设规划(2024—2029年)》,从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便利化水平提出了营商环境主要发展目标,在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出了保税维修、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等一系列制度创新举措。在智能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各地通过推动“数据跑”“邮政跑”“快递跑”的方式代替“企业跑”,打造更加高效、高质、高能的数智化营商环境。我省依托“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建设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搭建数字化行政执法平台和数字政府平台,网上可办率超99.1%。在绿色化营商环境实践方面,各地通过融入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打造更加宜居、宜业和宜游的绿色化营商环境。我省率先建成省级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监测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工程”。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各地通过出台相关文件鼓励市场充分竞争,建立健全公平审查机制,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清理和废除249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未来视域:从“营商”到“宜商”的优化与升级
坚持“修炼内功”与“对标国际”相结合。以“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为指导,结合我省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突出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修炼内功”。对标BEE评估报告,学习和掌握评估新方法,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运用于我省营商环境评估过程,提升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借鉴学习香港、新加坡等的先进经验做法,以福建自贸试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作为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重要窗口,对标环境标准、劳动保护、市场采购以及电子商务等领域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不断进行创造性吸收,在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中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建设。
坚持“数字赋能”与“制度重塑”相结合。进一步拓宽DeepSeek等大数据模型在监测海关“单一窗口”、监管信息互通性、规则信息透明度以及跨境数字贸易等的运用。运用数字技术赋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启动闽粤港“跨境一锁”快速通关模式,做大做强多式联运运营平台。完善统一的企业登记、审批等数字化服务平台,优化“福建易企办”线上涉企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企业全周期的电子化服务、平台化管理,创新“人工智能+互联网+信用+双随机”监管模式。提升数字公共服务在企业准入、监管服务、电子支付等领域的应用情况,提升相关企业信息、不动产在线信息、建筑和环境许可证等的在线可用性以及信息透明度,推动智慧政务流程重塑。进一步健全与数字化治理相关的制度供给,在数字赋能过程中警惕出现“电子衙门”“信息形式主义”等现象。
坚持“徙木立信”与“无事不扰”相结合。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回应群众和企业的关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反映中小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对宜商环境的差异化需求,努力为企业提供具有整体性、协调性、公平性的公共服务。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机制,以经营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制度性障碍开展“地毯式”制度创新。突出强调跨前服务、系统集成性服务,聚焦企业发展关键性问题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激发制度张力,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动向。无事不随随便便打扰企业,让企业有一个更加轻松自在的生产经营环境,心无旁骛地做实业。
坚持营商“软环境”与“硬实力”相结合。树立涵盖金融、法律、人才、基础设施、绿色低碳的大营商环境观。建立多元化的融资基金,为企业发展提供灵活稳定的融资支持。发挥金砖科创基金作用,深化我省与金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知识产权服务等新工业革命领域赋能平台,构建系统完善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保护企业创新成果。设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精准的人才支持。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强与粤、浙、赣管网联通,构建高效便利的交通网络系统,加快全省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建设。运用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国侨智发展大会、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平台,做好“投资福建”品牌宣传推广。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指标纳入政府采购评价,在碳交易试点地区推行“环保信用修复快速通道”,对新能源企业实施环境评价“豁免清单”。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从税收、补贴等方面支持企业在环境领域的投资,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与制度完善,形成绿色营商环境改革范例。
(作者为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本文系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福建自贸试验区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来源: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