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网红界和娱乐圈因为一对网红兄弟“四川芬达”掀起了不小的风浪,这事儿还牵扯上了罗永浩,三方的碰撞让网友们看得那叫一个热闹。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咱们一起来唠唠。
最近,网红界和娱乐圈因为一对网红兄弟“四川芬达”掀起了不小的风浪,这事儿还牵扯上了罗永浩,三方的碰撞让网友们看得那叫一个热闹。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咱们一起来唠唠。
先来说说“四川芬达”这俩兄弟,他们在短视频平台上靠着模仿各路明星艺人走红。一开始,他们模仿过不少主播,可随着拍摄内容越来越匮乏,他们就把目光投向了明星艺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模仿杨坤的视频爆火,从此便踏上了模仿杨坤的道路。他们的模仿视频里,不仅造型穿搭像模像样,还在背景板上P了类似《中国好声音》LOGO的图形,更是把杨坤当年的“32场演唱会”梗玩得贼溜,表情动作那叫一个夸张,也因此收获了不少关注。
本来呢,模仿明星在网络上是挺常见的事儿,很多人就靠这涨粉赚钱。可他们这模仿,渐渐变了味儿。在杨坤看来,“四川芬达”的模仿已经远远超过了正常范围,变成了打着“模仿”旗号发布侮辱丑化他的视频,部分内容还充斥着低俗擦边元素,这就完全脱离了“模仿”的本质。比如说,他们把杨坤的歌词改成“他们向我扔粑粑”,还做一些“撅屁股”“挂挡”之类的低俗动作,这些行为让杨坤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早在之前,杨坤就已经口头警告过他们,还答应过对方私下和解的要求。可“四川芬达”这边呢,嘴上答应着,实际却变本加厉。在杨坤上诉,要求他们删除视频并道歉的时候,他们不但没照做,还利用网络卖惨,疯狂圈了大波流量,甚至还专门写了一首歌《你礼貌吗》来嘲讽杨坤。这一系列操作彻底激怒了杨坤,于是在今年3月10日,杨坤一纸诉状将“四川芬达”告上法庭,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要求他们立即删除涉嫌侵害名誉权的视频,发布道歉声明,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面对杨坤的起诉,“四川芬达”一开始还在媒体面前喊冤,说自己并非恶意模仿,毕竟他们在视频里从未提及杨坤的名字,还说“长相和声音是父母给的,像谁我们也没办法”,并且承诺此后不再制作模仿秀内容。可光嘴上说没用啊,杨坤这边态度坚决,不接受他们的这套说辞。
到了4月11日,“四川芬达”发视频向大众以及杨坤道歉,表示过去的直播和短视频可能冒犯到了杨坤,还说自己深感害怕和内疚,以后网名也改成“四川芬达(阿芬阿达)”,希望杨坤能给他们一次机会。但杨坤根本不买账,他觉得“四川芬达”不是真心悔过,只是想借着道歉来炒作赚流量。事实也证明,他们道歉之后,粉丝不但没减少,反而暴增上百万,还靠着直播继续获利。
4月24日,杨坤发布长文,明确表示绝对不会撤诉。他说自己作为公众人物,不是不能接受玩笑和模仿,但“四川芬达”的行为已经严重践踏了他人尊严。他选择法律维权,不只是为了自己的名誉,更是要为整个行业划出一条不能逾越的红线,坚决反对以伤害他人为代价的“流量生意”。
眼看到了5月2日,“四川芬达”又发布了新的声明,再次向杨坤道歉。他们在声明里说自己不是网络施暴者,只是单纯的模仿者,内心非常尊重杨坤,从来没有诋毁过他。还说以前的视频是尺度没掌握好,冒犯到了杨坤,希望他能原谅,并且愿意把涉及杨坤后的直播收益全部赔偿给对方。他们还诉苦说自己也不想在直播间装疯卖傻赚那点微薄打赏,就是为了养家糊口,求杨坤给他们留条生路,别断了他们的饭碗。最后,他们还特别感谢了罗永浩对他们的声援。
说到罗永浩的声援,那也是引发了不小的争议。罗永浩在直播中力挺“四川芬达”,他直言“这杨坤是没红过吧”,这话一出口,瞬间在网上炸开了锅。在罗永浩看来,“四川芬达”的模仿顶多就是低俗恶搞,还没到要告上法庭的地步。他还拿自己举例,说全网有2000多个模仿自己当年扇耳光的视频,他一个都没告过,还说公众人物被恶心一下也活该,毕竟还有那么多人喜欢、支持自己呢。他觉得如果是涉及商业利益的翻唱赚钱,那告侵犯著作权没问题,但单纯的恶搞就没必要较真,有点名气的艺人通常都不会去计较这些。
罗永浩和杨坤之间,其实早在多年前就结下了梁子。那时候杨坤在直播时说罗永浩“卖人设”,虽然罗永浩当时忍了,但心里肯定是记着这事儿的。这次“四川芬达”事件,正好让罗永浩找到了出这口恶气的机会,他就站出来支持“四川芬达”,暗讽杨坤“欺负”年轻人。
“四川芬达”这篇道歉声明发出来之后,网友们的看法也是各不相同。一部分网友觉得“四川芬达”是真的认识到错误了,他们又是道歉,又是愿意赔偿收益,还保证以后不再模仿杨坤,言辞恳切,姿态也放得很低,挺可怜的,杨坤应该给他们一个机会,得饶人处且饶人嘛。毕竟他们也就是普通的小网红,靠互联网赚钱养家,要是因为这事儿被断了生计,也挺惨的。
但另一部分网友却认为,“四川芬达”这是在故技重施,打着道歉的幌子进行道德绑架。他们之前的种种行为就很过分,被起诉后还利用网络卖惨炒作,这次道歉说不定还是为了继续博眼球、赚流量。而且他们道歉声明里强调自己生活不易,拿家庭、孩子说事,还提到贫富差距这些敏感话题,明显就是想利用大众的同情心来给杨坤施压,这种行为太不地道了。杨坤坚持不撤诉是对的,必须要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要不然以后这种毫无底线的模仿恶搞会越来越多,整个网络环境就更乱套了。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四川芬达”的模仿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他们的行为是否超出了合理的界限,是否对杨坤的名誉造成了损害。如果他们的模仿只是正常的娱乐,没有侮辱、丑化他人的意图,那倒也无可厚非。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们的一些行为确实存在问题,比如对杨坤歌曲的恶意改编、低俗动作的模仿等,这些很可能被认定为侵害了杨坤的名誉权。一旦法院判决他们侵权成立,他们不但要承担经济赔偿,还可能面临账号被封等处罚,以后在互联网上发展就难了。
对于公众人物来说,他们确实需要有一定的容忍度,毕竟身处聚光灯下,难免会被调侃、模仿。但这种容忍是有限度的,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益是完全正当的。杨坤这次起诉“四川芬达”,也是给其他公众人物树立了一个榜样,告诉大家面对侵权行为不能一味忍让,要敢于站出来说“不”。
再看看整个网络环境,如今很多网红为了吸引流量,不惜采用各种夸张、低俗甚至违法的手段,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相关部门也在加大对网络环境的整治力度,“清朗行动”就是为了净化网络空间,抵制恶意营销、违规引流等不良行为。“四川芬达”事件也给所有网红和内容创作者敲响了警钟,在追求流量和利益的同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底线,不能为了博眼球而不择手段。
这次“四川芬达”发文求杨坤谅解,罗永浩反向声援事件,表面上看是一场网红和明星之间的纠纷,实际上却反映出了当前网络环境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希望通过这件事,能让大家对网络行为有更深刻的反思,也让整个网络环境朝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来源:爱的魔力娃小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