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药”追踪(上):毒品犯罪的反向推理与法律责任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07 18:24 2

摘要:2025年5月6日,《今日说法》播出的由河南鹤壁警方侦查的“迷药”追踪案,上集引发了社会关注,如:迷药认定为毒品为何请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欲知其中的法律“奥秘”,还得从警方接到的一起举报说起。

2025年5月6日,《今日说法》播出的由河南鹤壁警方侦查的“迷药”追踪案,上集引发了社会关注,如:迷药认定为毒品为何请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欲知其中的法律“奥秘”,还得从警方接到的一起举报说起。

今日法律重述:“迷药”追踪(上)

2021年3月的一天,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到举报,有人在网络上大肆贩卖三唑仑、咪达唑仑等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为了掌握证据,举报者还购买了两种迷药,并给贩卖者支付了3 100元。

两款迷药来自德国和日本,化验结果显示确实含有三唑仑和咪达唑仑成分,并非假药。为了彻底摧毁迷药走私网络团伙,鹤壁警方决定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预感到案件的复杂性,为了确保法律上的准确,警方请求当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侦查员首先沿着两个邮寄包裹的线索,对邮寄者身份进行了调查。从山东邹城邮寄过来的包裹,地址并不具体,只写了一座大厦的名称,而人名和电话号码都是假的;从广东惠州邮寄过来的包裹,没有寄出地址,只有人名和电话号码,而虚拟号段电话无法确定身份。

通过快递包裹追查无果,侦查员转而对资金进行了调查。王士奇是山东潍坊一名普通打工者,对他的银行账户流水进行了排查,很多金额相同的汇款似乎与多人存在交易。侦查员据此判断,王士奇可能只是非法贩卖网络里最底层的代理商。

对王士奇银行流水进一步梳理,侦查员发现了一个新目标。2021年2月至3月,王士奇向一个名为史黎鸣的人汇款19笔,合计金额达到33 600元;每笔汇款的金额大小与类似货款接近,侦查员据此判断,史黎鸣应该是王士奇的上家。

史黎鸣是江苏溧阳一家商场的工作人员,他的生活背景比较简单、接触的人员有限;不像是能够从境外走私大量迷药的上家,且王士奇汇给他的货款也转汇出去。侦查员据此判断,史黎鸣也只是一个底层代理商。

对史黎鸣银行流水进一步梳理,侦查员又发现了一个新目标。2021年1月至3月,史黎鸣给一个名叫徐靓的人汇款18笔,共计金额达到21 100元。徐靓是江苏苏州人、无正当职业,他会是迷药的幕后商家吗?

银行流水显示,下家汇给他的货款在徐靓他手上同样没有过多停留;侦查员据此判断,他还是一个底层代理商。考虑到抓获底层代理商,惊动上家的可能性不大;在前期侦查不畅的情况下,警方决定对王士奇、史黎鸣等人“收网”。

根据徐靓的交代,侦查员方又追查到了一个温姓女子的银行账号。这个账号的银行流水与代理商不同,货款到账后在这里“沉淀”了下来,且大多用来购买虚拟币;侦查员据此判断,温某可能就是从境外走私大量迷药的上家。

温某是广东省中山市人、年近六旬,长期生活在农村;她与外界交流不多,甚至上网都很少。侦查员据此认为,温某的银行账号使用者并非她本人;侦查员通过资金流无法确定嫌疑人,鹤壁警方只能通过当地警方配合。

有人或许追问,警方通过资金流为何无法确定嫌疑人?如:调取支付宝的登记信息,警方便能很快确定嫌疑人,此为行政诉讼管辖讨论的话题。

为了“论证”网络行政诉讼管辖应废止,不合理,作者以警方调取支付宝登记信息为例加以说明。警方依法调取支付宝登记信息的行为至少可以评价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是从重处罚的行为。

当“迷药”追踪中的侦查员持有调取支付宝登记信息的合法证明,支付宝经营者不得拒绝,否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的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等行政责任”。

倘若公安机关对上述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了行政处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多数人据此可以得出结论,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管辖,仍是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如:金融监管部门对网贷经营人作出行政处罚等。

根据《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则由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管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网络行政诉讼管辖“特别规定”意味着,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其他行政机关对网络经营者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的第一审行政诉讼管辖权“恒定”在上述三个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多数人据此可以得出结论,目前网络“乱象”与特别规定有实质的关联关系;但因特别管辖规定不适合《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行政诉讼学”中并没有介绍。

有人或许质疑,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辖,如: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反向推理规则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不能据此可以批准自己有管辖决定权。

行政诉讼“恒定管辖”

既然网络行政诉讼管辖“特别规定”不合法,国家与社会需要讨论特别规定的“去留”问题,以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如: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迷药”追踪中的虚拟号段电话经营者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有关反向推理规则,在毒品犯罪中也应当适用,法律人如何适用,还需进一步“追剧”。

警方通过资金流无法确定嫌疑人,经进一步侦查,警方掌握了温某银行账号绑定过一个支付宝,实际使用人竟然是惠州的一名小学老师;经视频侦查,侦查员终于掌握了于剑明的行踪,他经常来往于家、学校和一个城中村。

2021年9月9日下午2时许,侦查员将刚从城中村出租屋里出来的于剑明堵在了车上。见到侦查员,于剑明并不紧张,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侦查员从他身上搜出的出租屋的钥匙进到了楼内;一一尝试,最后打开了其中一个房间:

在房间里,侦查员搜出多种被国家管制的药品,其中就有咪达唑仑;外包装也是德文,与之前举报人收到的咪达唑仑外观一模一样。不仅如此,侦查员还搜到多部手机,其中一部手机的支付宝就捆绑了温某的银行账号。

……。举报人购买的迷药有两种,分别是三唑仑和咪达唑仑;警方现在查明咪达唑仑是于剑明从广东惠州寄过来的,举报人收到的三唑仑又是谁邮寄的?请继续关注“迷药”追踪记,下集。

根据《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并不复杂,如:根据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人或许追问,“迷药”追踪中的警方为何预感案件复杂性,并请求当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鹤壁警方之所以预感案件复杂,从刑法适用分析,究其原因,《刑法》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构成要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例如:本类罪的原依据是《关于禁毒的决定》,而根据《禁毒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同时废止。

根据《禁毒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多数人据此得出结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已没有法律根据。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对《禁毒法》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作出了规定,其原因大致为:

多数国家并没有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规定为毒品,如:“迷药”追踪中的德国、日本等;1979年《刑法》也没有此规定,如: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制造、贩卖、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或者其他毒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上述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定点生产企业按照标准规格生产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被用于毒品犯罪的,根据药品中毒品成分的含量认定涉案毒品数量”;有人或许追问,如何解释其他主体相同,或者类似行为?

有人可能认为,法律人可以类推解释上述规定,多数人根据类推可以得出结论,“迷药”追踪中的嫌疑人构成毒品犯罪。然而,归纳推理,或者类比推理是英美法系得出结论的方法,而大陆法系主要是演绎推理、反向推理和当然推理。

由于法理学的学者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推理方式“集中”介绍,如:法考辅导用书采取前述介绍方法;其结果之一为,多数法律人不加区分的加以应用,如:不少法律人可能不知道反向推理规则。

反向推理规则含义之一,“明示其一即否定其余”“例外证实了非例外情形中的规则”;将前述原理切入“国家定点生产企业按照标准规格生产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被用于毒品犯罪的,根据药品中毒品成分的含量认定涉案毒品数量”分析:

第一,国家定点生产企业实施上述行为是“例外”,多数人据此可以得出结论,国家定点生产企业实施上述行为构成毒品犯罪。

第二,国家定点生产企业实施上述行为构成毒品犯罪是“明示”,多数人据此可能得出结论,其他主体实施相同,或者类似行为一般不构成毒品犯罪,如:德国、日本等。

毒品犯罪的反向推理与法律责任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其他主体实施上述行为并不是没有法律责任,如:根据《禁毒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但因《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相应的规定,多数公安机关还是以毒品犯罪对待。

欢迎大家继续关注今日法律重述,具体案情与《今日说法》“同步”;视角不同,内容可能略有差异。上述结论如有不当,敬请各方谅解,或者“留言”批评、指正。

来源:法能量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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