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生哭泣照”被恶意盗用!关联“高潮针”、黄色网站等,律师解读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08 18:53 3

摘要:一女大学生在网上发了一张哭泣的照片,没想到却被人拿去放到了境外色情网站上,甚至还被拿去做医美行业“高潮针”的广告,并冠以"高潮针体验者"的名号。

一女大学生在网上发了一张哭泣的照片,没想到却被人拿去放到了境外色情网站上,甚至还被拿去做医美行业“高潮针”的广告,并冠以"高潮针体验者"的名号。

(信息来源:海报新闻2025年5月6日报道)

据海报新闻报道,涉事照片是女大学生梁某在2023年某个深夜拍的,当时她看了一本虐心小说,被某个情节触动后,对着镜子拍下一张挂着泪珠的照片,随后配文并发布在短视频平台。

彼时这张照片仅获百余点赞,很快就被淹没在信息洪流中。

直到2024年4月,梁某突然收到闺蜜发来的截图。根据截图显示,某境外色情网站的首页,赫然挂着梁某的照片,并配文"寂寞少女的深夜独白"。

更荒诞的是,梁某的照片还被用在了"高潮针"这个医美项目推广中,并配上广告词:"使用前VS使用后,她终于尝到了巅峰滋味"。

梁某仔细查看医美广告,发现相关公司竟将她的照片与"高潮针"的注射过程进行视频混剪,播放量甚至突破百万。

梁某多次向平台举报,但迟迟得不到有效回复。

后来梁某在朋友的支持和鼓励下,在网络平台为自己发声,希望不要再侵犯其肖像权。可梁某没有等来支持,反而等来了“批判”。有人直接指责梁某自己乱发照片,那就怪不得别人使用。

目前,梁某打算报案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梁某只是在个人的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张带有个人照片的视频,结果就被人搬运拿去做了境外色情网站的内容,甚至还拿去医美行业做高潮针的宣传,这不仅侵犯了梁某的肖像权,更是对梁某名誉的破坏。

现在因为照片被人恶意剪辑制作,导致梁某还遭到了不少网友的受害者有罪论,让梁某精神极度崩溃。

因此,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民事侵权案件了,可以说已经达到了刑事犯罪的范畴。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但侮辱罪一般属于亲告罪,即梁某要自行去法院控告剪辑人,否则司法机关不会主动受理。

这里就遇到了很大的难题,就是梁某如何取证,又如何找到剪辑她照片的人。

如果将带有梁某照片的色情网站的内容到处传播,该如何处理?

虽然梁某可能无法找到剪辑她照片的人,但如果有谁将色情网站上关于梁某的照片和文章内容乱传,那此人的行为就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当然,如果此人传播后的内容数据很炸裂,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至于将梁某照片拿去医美行业做“高潮针"宣传的,这种行为同样是违法的。

据悉,医美行业单个女性肖像在黑市售价仅几十上百元。但别小看这仅仅的几十上百元,这些侵犯肖像权的背后,可能会撬动数十万甚至上千万的非法利益。

目前,梁某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了。至于能不能维权,还不好说,毕竟得找到实际的侵权人才行。

最后,梁某的照片被弄去色情网站的遭遇的确让人气愤,而那些落井下石的网友更是让人气愤。虽然网友们只是吐吐槽,但这种话无疑像根针一样,扎进了梁某的内心。希望网友们能嘴下留德。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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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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