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全球贸易和投资的扩大,中国企业“出海”已成为战略必然。然而,在欧美、东南亚、非洲等海外市场开展业务时,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IP)相关的法律风险日益凸显。这些风险具有跨行业的普遍性,包括侵权纠纷、注册滞后、技术泄密、许可合
引言
随着全球贸易和投资的扩大,中国企业“出海”已成为战略必然。然而,在欧美、东南亚、非洲等海外市场开展业务时,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IP)相关的法律风险日益凸显。这些风险具有跨行业的普遍性,包括侵权纠纷、注册滞后、技术泄密、许可合同纠纷、维权困难、权利归属不明、品牌管理不善、资产估值与转让、恶意诉讼(非实施主体NPE)以及技术出口管制等十类主要问题。下文由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章虎律师及团队汇编整理,将分类梳理这十大风险,每类均阐释其典型表现、列举真实案例或权威数据,并提出可行的法律防范建议。
为便于概览,以下汇总了主要风险类别及其典型案例或数据:
侵权纠纷风险
德国法兰克福消费品展上,海关查扣中企疑似侵权产品1100件,启动27起刑事程序。
注册延迟风险
海信商标在德遭抢注,耗时6年斥资50万欧元方购回“HiSense”商标权。
技术泄密风险
南非等国无完备商业秘密法,中企核心技术外泄后维权困难。
许可合同风险
部分跨国许可合同含禁止挑战、捆绑许可、独占回授等不公平条款,中国政府出台规制予以反制。
维权困难风险
中国是美337调查涉案最多国,中企败诉率达60%,比全球平均高26%。
归属不明风险
德国等国要求员工发明须给予补偿,未约定易引发专利归属纠纷。
品牌管理不善风险
瑞幸咖啡标志在泰国被本地公司抢注并山寨,诉讼缠讼多年才撤销对方商标并获赔偿。
估值与转让风险
2021年A股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达4.48万亿元,仅15.7%为明示的IP资产。
恶意诉讼(NPE)风险
2018–2023年美国NPE诉讼数降43%,中国增6倍;NPE年侵权案约2000起。
出口管制风险
2018年中兴因违犯美国管制被禁供货并罚款14亿美元,一度濒临停业。
下文将对上述各类风险展开深入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法律应对策略。
一、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风险
(一)风险定义与表现:侵权纠纷风险是指中国企业在海外因涉嫌侵犯当地现有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而卷入法律争端的可能性。这种风险源于各国知识产权环境的差异和复杂性:如果对东道国的知识产权布局缺乏了解,企业在产品设计、生产或营销过程中可能无意间触碰他人在先权利,从而遭遇侵权指控。此外,随着中国企业全球供应链日益延伸,海外代理商或供应商的不合规行为也可能使中国企业被牵连进当地的侵权诉讼。侵权纠纷往往以诉讼告终,包括民事索赔、禁令救济,严重时甚至涉及刑事责任。例如,在美国,权利人常通过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或使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337调查机制寻求进口禁令;欧洲各国也有各自的诉讼及海关执法渠道。一旦被裁定侵权,企业可能面临高额赔偿、产品禁售和商誉受损等后果。
(二)案例与数据:中国企业频繁面临海外侵权指控。美国ITC的337调查就是突出例证之一:中国已成为337案涉案最多的国家,相关统计显示中国企业涉及的337调查数量为全球之最,且在已有裁决的案件中中方企业败诉率高达60%,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26%。这表明相当比例的中国企业在此类纠纷中处于劣势地位。一个典型案例是德国贸易展会突发侵权执法事件:2024年初德国法兰克福消费品展上,德国海关依据参展产品涉嫌侵犯专利和商标的举报,查扣了某些中国公司展出的1100件疑似侵权产品(如兼容特定打印机型号的墨粉盒,被控抄袭了专利设计)并扣留相关宣传品。此次行动引发了27起刑事诉讼,海关并要求展商缴纳共计4.15万欧元保证金。虽然这些被扣产品的侵权情节并不严重,最终可能仅面临轻微处罚,但突如其来的执法扰乱了展会计划,在潜在客户中造成负面影响。又如通信电子领域的OPPO公司海外专利诉讼:2023年起日本松下公司在英国高等法院及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等多个法域对OPPO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历经一年多拉锯,至2024年底统一专利法院裁定OPPO侵权并发布欧洲范围禁令,所幸双方最终于2025年初全球和解。这些案例表明,中国企业在海外可能同时面对多地平行诉讼,一旦应对不力将遭遇禁售令等严厉制裁。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中国企业因经验不足或诉讼成本顾虑,往往选择不应诉,甚至“谈337色变”——这种消极应对易导致缺席裁决,对企业更为不利。
(三)影响范围:侵权纠纷在电子、高科技制造、消费品等多个行业频发。美国每年知识产权诉讼超过数千件,其中大量涉及中国企业作为被告。在欧盟市场,执法机关和海关对侵权产品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各国展会和市场频现针对中国商品的查扣事件。在发展中国家,虽然整体诉讼量较低,但近年来随着本地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也出现针对中国企业的维权行动。总体而言,侵权纠纷已成为中国企业出海面临的常见且高风险法律问题之一。
(四)防范建议:面对侵权纠纷风险,中国企业应当提前布局、主动防范:
1、尽职调查与专利检索:在进入新市场前,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检索目标国家相关专利和商标。分析主要竞争对手的IP布局,确保自身产品方案在设计阶段尽量避开他人权利雷区(freedom-to-operate分析)。
2、申请核心IP保护:及时在主要出口国为核心技术和品牌申请专利和商标,建立防御性专利池,以便反制潜在指控。运用《专利合作条约》(PCT)和马德里商标体系等国际机制,加速全球布局。
3、合规管理供应链:强化供应链知识产权合规,把控代工厂、分销商的产品质量和来源。与供应链伙伴签署保障条款,如确保其提供的部件不侵犯第三方IP,一旦引发纠纷应承担责任。
4、参展风控与预案:海外参展前,应审核展品是否可能侵犯当地知识产权。如有疑义的产品或宣传材料应及时调整或撤下。同时准备好展会紧急预案,包括法律顾问联系方式、产品专利资料,以便在遭遇检查时迅速应对。
5、积极应诉或和解:一旦被指控侵权,切忌消极逃避。应在当地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必要时考虑和解谈判或许可协议了结争议。中国政府现已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基金”并鼓励保险机制,企业可善加利用。
通过未雨绸缪的风险管理,中国企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海外侵权纠纷的发生率和破坏性影响。
二、知识产权注册延迟风险
(一)风险定义与表现:注册延迟风险是指企业没有及时在目标市场获得专利或商标注册,从而导致权利真空或保护滞后,给竞争者可乘之机的情形。这一风险通常源于对不同法域注册制度差异的不熟悉、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不善或当地审查效率低下等因素。各国IP法律差异巨大,例如商标方面,美国采取“在先使用”原则,而大多数国家采用“在先申请”原则;在专利方面,各国审查周期和要求各不相同,有些新兴市场的审批流程漫长冗繁。这些差异可能让中国企业误判时机。如果没有抢先申请保护自身品牌和技术,可能被他人抢注,或者在漫长的注册等待期间遭遇侵权而无法有效制止。此外,一些国家知识产权局积压严重,注册延迟往往以年计,在此期间企业相关产品已推向市场却尚未拿到证书,处于权利真空状态,风险凸显。
(二)案例与数据:最典型的案例之一是海信商标案。早在1999年,中国家电巨头海信发现其英文商标“HiSense”已被一家德国公司抢先注册。由于德国奉行商标注册在先原则,海信被迫放弃原有品牌,在欧洲改用近似的新品牌“HSense”,但仍难避免侵权嫌疑——德国商标持有人甚至将海信告上法庭。海信随即在德国提起撤销诉讼,但整个争夺过程耗费了6年时间。最终在2005年3月,在中德两国政府协调下,海信支付了50万欧元巨资才从德方手中买回“HiSense”商标权。这起案例严重延误了海信拓展欧洲的步伐,推高了营销成本。类似的事情屡见不鲜:“先用未先注”导致商标被抢已成为中国企业海外拓展中的常见教训。例如,福建某运动鞋品牌因未及时在美国注册商标,被当地投机者抢注后索价高昂;又如一些中企汉语拼音商标在东南亚被恶意抢注,企业不得不改名或打官司夺回。专利方面,部分中国企业没有尽早通过PCT途径进入目标国,待产品热销海外才发现竞争对手已就相似技术提交专利申请,陷入被动。还有的企业即使申请了海外专利,但由于当地审查缓慢(例如在印度获取发明专利通常需要数年时间),导致专利证书迟迟未下发,在此空窗期内仿制者趁机涌现。可见,注册滞后会直接削弱企业的先发优势和法律保护力度。
(三)影响范围:注册延迟风险对各行业中国企业都有影响,尤以品牌驱动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为甚。对于消费品和互联网企业来说,商标在目标市场的提前注册是品牌战略要务;对于制造和高科技企业而言,专利的全球同步申请攸关市场竞争格局。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近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商标和专利申请量虽增长迅速,但仍有不少企业对海外布局重视不足或行动较慢。一些“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中国家由于行政资源有限,商标专利审查周期长达3-5年也并不罕见。因此,凡是计划出口或投资海外的中国企业,都应将及时注册知识产权作为必备动作,否则就须承担延误所致的法律风险。
(四)防范建议:针对注册延迟带来的隐患,企业应采取如下预防措施:
1、提前规划全球申请:根据企业国际化战略,制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计划。核心商标应及早在主要目标市场递交申请(可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多个国家);关键技术在国内申请专利的同时,通过PCT途径在优先期内进入海外主要国家。切勿等产品出口在即或已上市后才匆忙申请。
2、关注域外制度差异:深入了解目标国家/地区的IP法律特点。例如牢记美国等采用使用优先的商标规则,在这些市场要确保在实际销售前即获得商标权利或保留使用证据;反之在采用注册优先的国家,务必抢先递交申请。针对个别国家审查慢的问题,可考虑加快审查程序(如PPH专利审查高速路)或采取临时保护措施。
3、建立监测和预警机制:利用专业检索和监控服务,关注自身商标、专利在海外的申请进展和公告情况。一旦发现被他人抢注相同或近似的,立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无效宣告等救济。很多国家提供商标异议期或专利公众意见制度,企业应善加利用,防止“生米煮成熟饭”。
4、借助外部专业支持:委托有经验的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办理海外申请和维护事务。他们熟悉各国流程,可减少因语言和文化差异造成的申请失误。同时建立内部IP管理制度,确保国内外申请工作同步推进、信息共享。
5、妥善利用宽展宽限:有些国家对发明公开、商标使用有宽限期。若因客观原因错过申请时机,可评估利用宽限制度(如发明新颖性宽限期)补救。但应慎重判断法律适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通过超前的申请布局和精细的过程管理,中国企业可将“注册延迟”风险降至最低,确保在海外市场快人一步地获得IP保护。
三、技术泄密风险
(一)风险定义与表现:技术泄密风险指中国企业在与海外合作、投资或运营过程中,机密技术和商业秘密遭非法披露、盗取或滥用的可能性。企业的核心技术包括配方、工艺、算法、设计图纸、源代码等,一旦泄露,将削弱竞争优势。这种风险在跨境经营中尤为突出:企业可能需要与当地合作伙伴、分销商甚至政府机构分享技术信息,但他方的保密意识和法律约束不足,导致机密外泄。另外,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或收购当地公司时,人员流动和文化差异也可能引发内部泄密。某些国家和地区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相对薄弱,执法不力,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从黑客网络攻击、恶意员工到不诚信的合作伙伴,都可能成为技术泄密的源头。例如,有报道称个别非洲代理商在拿到中国厂商的产品图纸后,转手交由低成本制造商仿制生产,原厂蒙受损失。此外,企业参加国际展会、发表技术论文不慎披露关键信息,也属于技术泄密风险范畴。
(二)案例与数据:由于企业往往出于声誉考虑,对技术泄密事件保持低调,公开报道的具体案例有限。但从制度层面可以管窥风险之高。一方面,发达国家虽有完善的商业秘密法和救济途径,但在举证等方面对权利人要求严格,跨境取证难度大;另一方面,不少发展中国家甚至缺乏专门的商业秘密立法。比如南非至今没有颁行专门的商业秘密法,相关纠纷主要依据普通法上的不正当竞争原则处理。再如尼日利亚、肯尼亚等国商业秘密主要靠合同约定和普通法保护,没有专门法规。法律的不完善意味着,当中国企业的技术在当地被泄露或侵占时,可能难以找到明确的法律武器维权。曾有中国高新企业在某东南亚国家合作研发过程中,发现合作方私下将联合开发的技术申请了本地专利,导致中方丧失新颖性而无法在其他国家申请专利,最终通过外交途径交涉才部分解决。还有中国制造企业反映,其输出到一些非洲国家的设备遭遇大规模仿冒产品冲击,而仿冒源头疑与早前合作伙伴泄露技术资料有关。这些现象表明,技术泄密给中国企业造成的损害隐蔽且深远。据《中国企业海外安全环境报告》调查显示,知识产权泄露(尤其是技术秘密)已被列为中国“走出去”企业的重大安全关切之一,占比仅次于合规和政治风险。总体而言,技术泄密风险具有高危性,一旦发生往往难以完全弥补损失。
(三)影响范围:高科技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的企业尤为敏感,因为其核心竞争力高度依赖技术秘密。不仅欧美发达市场存在技术外流风险,在一些知识产权制度不健全的国家(如部分非洲、南亚国家),中国企业更要提高警惕。据统计,目前全球仅有约一半国家制定了专门的商业秘密法律或条款,法律保护水平参差不齐。这意味着无论中国企业走向哪里,都需将防范技术泄密作为合规运营的重要内容。
(四)防范建议:为降低技术泄密风险,企业应从法律和管理两方面同时着力:
1、签署严格的保密协议 (NDA):在向海外合作方、员工披露任何机密信息前,务必签署书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范围和违约责任。协议应符合法域要求,并尽可能约定争议解决适用中国法律或中立法域,以提高可执行性。
2、设置访问控制和加密:对核心技术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和最小化披露原则。利用技术手段对敏感文件加密,限定访问权限,记录访问日志。远程共享时可使用数字水印,标识来源,一旦泄露便于追溯责任。
3、了解当地法律环境:提前摸清东道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程度和执法情况。在法律薄弱地区,更需强调合同约束和自我保护。例如,可在合同中约定若当地法律救济不足,则可在中国或第三国提起诉讼,适用较严格的法律标准。
4、人员管理与培训:对外派人员、本地员工开展定期的IP保密培训,培养其保密意识与忠诚度。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职务发明和商业秘密归属,以及竞业限制条款。对于接触核心技术的关键人员,可考虑在合同中增加特别违约金条款,以儆效尤。
5、监控与紧急应对:持续监控市场上是否出现可疑的类似产品或技术。一旦发现疑似泄密迹象,立即展开内部调查并启动法律程序(如申请禁令、证据保全)。同时通报国内外相关执法机构寻求协助。在救济上,可以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临时禁令阻止侵权产品扩散,并追究泄密者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如果当地法律允许)。
6、通过完善制度和主动防范,中国企业可以将技术泄密的几率和损失降到最低。在当今国际商业环境下,技术秘密的安全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战略问题。
四、许可合同风险
(一)风险定义与表现:许可合同风险指企业在跨国知识产权许可交易中因为合同条款不当或履行不善而遭受法律和商业损失的可能性。包括中国企业引进海外技术、品牌许可经营,或将自身IP许可给国外合作方等情形。在这些许可合同中,若存在不公平或不明确的条款,将埋下重大隐患。例如,某些技术许可合同附加禁止被许可方质疑许可IP有效性的条款、将无关IP打包许可(搭售)、要求受许方将改进技术独占回授给许可方等。这些条款可能使中国企业陷于不利地位:作为受许方,可能长期支付高额费用却无法摆脱不合理限制;作为许可方,则可能因合同表述不清导致IP权利归属纠纷、许可范围被滥用甚至核心技术流失。另外,跨国许可常涉及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问题,如果事先考虑不周,发生争议时可能面临管辖权和法律冲突,增加解决难度。许可费的支付、税务处理以及监管审批(如技术进出口管理)也是潜在风险点。一旦合同各方对许可范围、期限、地域或排他性理解不一致,就可能引发诉讼或仲裁。
(二)案例与数据:中国企业在海外许可方面既有“吃亏”教训,也有维权实践。作为受许方,早期中企引进国外技术时签订的不平等条款屡见不鲜。例如上世纪90年代一些国外公司在与中方合资时,强迫加入“封锁式”条款:中方在合资期限内不得自行研发相关技术。又如有的外方合同禁止中方日后挑战其专利有效性,导致即便发现专利实为无效或过期,中方仍被迫支付高价许可费。中国政府已注意到这些问题,国务院于2020年发布的《外商投资条例》就明确禁止技术合作中的强制性技术转让和不合理条款。而在2025年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中,亦将遏制不公平许可条款作为目标之一。例如其中规定:若外国IP权利人通过许可合同禁止被许可人质疑权利有效性、强制打包许可或要求独占回授,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可进行调查并将该权利人列入“反制清单”。这些措施反映出许多跨国许可确实存在不合理条款,需要加以规制。作为许可方,中国企业近年来也遇到许可执行难的问题。如某软件企业授权非洲代理商使用其商标和软件,当地合作方擅自超范围销售并向第三方转授,侵害了中方利益,中方诉诸法律但因合同措辞模糊在部分请求上未获支持。另外,大型电信企业之间也曾发生许可合同纠纷:2017年华为公司在美国起诉美国公司InterDigital,指控对方违反FRAND原则(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中应公平合理无歧视)收取过高费率,最终美国法院判定InterDigital的部分许可费不合理并调整了费率。这表明中国企业也开始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在许可合同中的合法权益。
(三)影响范围:许可合同风险几乎影响所有“技术出海”企业。根据中国商务部数据,2022年中国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额达数百亿美元,其中既包含引进,也包含输出。许可合同内容繁杂,稍有不慎就可能埋下争议。在医药、电子通信等专利密集行业,海外专利交叉许可和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普遍存在,条款谈判极为专业复杂。在消费品和服务业领域,品牌商标和版权内容的授权同样需要精细管理。如果风险未被重视,小则导致经济损失(如支付不必要的费率、陷入诉讼),大则可能丧失自主创新空间甚至痛失核心IP。因此,许可合同风险是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必须严控的一环。
(四)防范建议:为避免陷入不利的许可合同陷阱,企业应在签约和履约各阶段做好以下工作:
1、专业审查合同条款:在跨国许可谈判中,配备懂当地法律的律师团队参与起草和审核合同。重点审视是否存在限制被许可人挑战权利、强制捆绑无关技术、要求独占回授改进等偏颇条款。对许可范围、地域、期限、许可费计算方式等核心条款明确约定,避免语义含糊。
2、注意法律选择与管辖:优先选择在中立且法律完善的法域管辖争议,并明定适用法律。如在中国或新加坡仲裁,可降低偏见和不确定性。充分考虑各国技术进出口管理规定,确保合同履行符合两国监管要求(如必要时取得商务主管部门技术出口许可)。
3、平衡双方权利义务:努力谈判实现权利义务对等。如果不得不接受某些附加条件,应寻求增加补偿或限制条款适用范围。例如,对“禁止质疑专利有效性”条款,可限定仅适用于合同期内特定专利;对“成果回授”条款,可要求新增技术需另行付费许可回授给外方,以保护自身利益。
4、强化履约监控:签约后,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对方严格按照合同使用IP。定期要求对方提供销售报告、许可使用情况说明,必要时进行审计。对于发现的违约苗头(如超范围使用、拖欠费),及时发出警告函并按合同约定追责。很多商标和版权许可需在当地备案,企业应遵守程序以便获得法律保护。
5、妥善应对争议:若发生许可纠纷,首先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协商或调解。无法解决时,尽快收集证据启动仲裁或诉讼。在国际场合也可寻求政府支持(如通过双边磋商解决重大技术许可纠纷)。对明显不合理且具普遍性的外方做法(如歧视性高额收费),中国企业可联合同行向当地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反垄断申诉,以从政策层面寻求纠偏。
通过严把许可合同签约关和全过程管理,中国企业既可更安全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也能稳健地输出自身知识产权,实现技术价值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的平衡。
五、知识产权维权困难风险
(一)风险定义与表现:维权困难风险是指中国企业在海外遭遇知识产权被侵犯时,主张权利、制止侵权面临种种障碍的情况。这种风险涵盖了跨境维权的各个环节:包括发现侵权线索困难、举证取证难度大、诉讼周期长成本高、判决执行不力等。例如,中国企业发现其专利或商标在境外被侵犯,往往需要在陌生的法律环境中发起诉讼。但各国司法制度差异很大,证据规则、诉讼程序均不相同,导致即使在本国赢得侵权判决,要在侵权地执行时可能困难重重。在有的国家,即便法院作出有利判决,由于缺乏跨境执行机制或对方资产转移,胜诉也难以真正阻止侵权或获得赔偿。此外,海外维权往往耗时耗财:聘请当地律师、调查取证和支付诉讼费等成本高企。据统计,在美国打一场专利官司平均花费约300万至400万美元,一般中小企业难以承受。许多中国企业由于法律和语言障碍,对当地维权渠道不熟,导致维权不及时或放弃维权。再者,在某些司法不完善的地区(包括部分发展中国家),腐败、人情或保护主义因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中国企业作为“外来者”维权成功率更低。这些因素共同造成中国企业“维权难、难于上青天”的局面,严重时纵使权利在握,却眼看侵权行为猖獗却束手无策,知识产权形同虚设。
(二)案例与数据:一个典型情形是商标侵权维权难。不少中国品牌在东南亚、南亚或非洲遭遇商标被假冒,但在当地采取行动却步履维艰:执法部门因人手和资源不足,对市场上充斥的假冒商品打击不力;即便成功起诉侵权者,当地法院判赔金额微薄,对侵权者缺乏威慑。例如,某中国服装品牌在东南亚打赢了一系列假冒商标案件,但获得的赔偿金额连律师费都不够,侵权者换个马甲又卷土重来。专利维权也类似:如一家中国机械设备企业发现非洲某国有厂家仿造其专利产品,耗时两年才通过法院赢得禁令,但执行过程中对方声称已更名换壳继续生产,中方维权陷入拉锯战。另有数据显示,自2019年中国最高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以来,受理的跨境IP案件中约10%涉及外国当事人。这表明涉外IP争议并不少见。然而中国企业在海外提起维权的案例相对有限,很多时候选择私下和解或干脆放弃。据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统计,2021-2023年中国企业在美国联邦法院涉诉的知识产权案件呈增长趋势,但与庞大的在美商业规模相比,主动维权仍显不足。另外如前文所述,不少中国企业在面对ITC 337调查时选择不应诉了之。这种消极防御一方面是迫于成本压力和胜算考虑,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维权之难。可以说,中国企业海外维权困难既有客观环境原因,也有主观能力不足的因素,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影响范围:几乎所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走向海外的中国企业都会面临维权难的问题。品牌密集型行业(如服装、小商品、消费电子)在新兴市场常遇假冒伪劣侵权,却苦于当地执法薄弱;技术密集型行业(通信、医药、机械)在欧美高强度竞争市场遇到侵权时,又受制于高昂诉讼成本和复杂法律程序。不论企业大小,只要进入陌生的法律环境,维权就是一场硬仗。据美国AIPLA报告,专利案从起诉到判决平均耗时2-3年,复杂案可拖更久,这对于需要快速制止侵权的企业来说代价高昂。因此,维权困难是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普遍存在且不容忽视的法律风险,处理不好会导致知识产权战略失效。
(四)防范建议:为提升海外维权的效率和成功率,中国企业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事前预防胜于事后维权:最有效的办法是在源头上减少侵权发生。这包括主动监测市场(线上线下)以早期发现侵权苗头,及时发出警告信制止;在合作协议中加入禁止仿制和监控条款;对经销商实施授权管理,规范渠道,从而降低大规模侵权出现的可能。
2、做好证据收集:一旦发现侵权行为,迅速采取行动获取证据。在当地通过公证购买侵权产品、固定侵权现场照片视频,必要时聘请私家调查公司搜集侵权规模和背后源头信息。对于互联网侵权,可截屏取证并借助区块链存证等新技术增强证据效力。完备的证据是海外诉讼取胜的关键。
3、利用多元维权途径:根据不同国家情况,选择行政、民事、刑事多种手段并用。在欧美,可通过海关备案请求边境扣留侵权货物;在一些国家,假冒商标、盗版行为可报请警方介入刑事打击。在电商平台上遭遇侵权,可依平台IP政策投诉下架。在合理范围内,多管齐下给侵权者施压。
4、控制诉讼成本:对于必须打的官司,做好成本评估和预算。可考虑聘请熟悉中国企业需求的当地律师谈定固定或分阶段收费模式,避免无限制计时收费。对于有共性问题的案件,行业企业可联合应诉或集体维权,分摊成本。还可考虑引入诉讼保险或第三方诉讼资助。在国内,政府正推动保险公司推出涉外IP保险,目前已有保险为企业海外维权提供诉讼费、赔偿损失的保障。
5、加强人才和合作网络:培养熟悉国际法律的知识产权团队,或借助外部专业机构。如与常驻目标国的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期合作,加入国际行业协会获取援助。在需要跨境执行判决时,善用国际公约(如《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或两国司法协助条约,提高判决执行力。中国政府近期设立了涉外IP纠纷指导中心和援助基金,可积极对接寻求帮助。
总之,未雨绸缪、内外兼修是破解海外维权困局的关键。中国企业只有提前布局、用足各种手段,才能在异国他乡也打得赢、打得起知识产权保卫战。
(备注:第6--10项中国企业出海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与应对内容,详见下篇)
来源:重庆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