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大民生】2000余株果树存活记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5-23 22:16 2

摘要:法者,治之端也。民法典颁布五年来,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早已嵌入国家治理与百姓生活的肌理,在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发挥着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从捍卫人格尊严到促进家庭和谐,从加强产权保护到倡导诚信经营,从守护头顶安全到净化网络空间……五年来,1260个条文在千万起司

开栏的话

法者,治之端也。民法典颁布五年来,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早已嵌入国家治理与百姓生活的肌理,在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发挥着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从捍卫人格尊严到促进家庭和谐,从加强产权保护到倡导诚信经营,从守护头顶安全到净化网络空间……五年来,1260个条文在千万起司法案件中转化为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更通过潜移默化的普法教育形塑着全社会的价值理念与规则意识。在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开设“‘典’亮美好生活”专栏,通过以案说法、法官讲法、动漫普法等多种形式,讲述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故事,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法官说法

廖群

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人民法庭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虽然老倪和王某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以口头形式就果苗买卖达成协议,双方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王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王某卖给老倪的果苗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品种,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王某表示自己卖果苗的时候也不知情,可以免费更换果苗。老倪则认为,自己辛苦四年才让果树挂果,不仅要换果苗,还得赔偿自己的损失124万余元。违约责任如何承担、老倪的损失如何计算便成了本案的争议焦点。老倪申请对果苗错种的损失进行评估。为了让评估结果更符合客观实际,我和法官助理数次往返水果市场和果园现场,询问了解案涉水果不同品种的市场价差。在一次次拉尺、一颗颗数苗后确定了错苗的棵树和品种。后经评估机构评定,老倪的损失包括人工费、土地流转费等在内一共是47万余元。可这个评估结果双方都不愿意接受,老倪提交了500多页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且坚持要把错了的果树砍掉,换上当初想要的品种。

经过多次恳谈,王某也意识到自己虽非故意,可老倪的损失确已造成,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我向老倪转达了王某的歉意,希望他从现存果树预期经济效益上考量,找到一个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方案。最终,老倪接受了王某的道歉,表示差错已经造成,同意由王某分期赔偿38万元了结此案。

由于当初处理及时,果林挂果的品种也已经及时卖掉,老倪还邀请了专家对果树品种进行改良,避免了又一个四年的等待。本案在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上,充分考虑到农业生产的长期性和不可逆性,果树从种植到挂果需3-5年周期,若简单判决铲除重栽,既加剧双方矛盾,又造成资源浪费,所以在最终责任承担上采取了保留现存树苗品迭部分损失的方式,也是对民法典关于农业资源保护绿色原则的贯彻落实,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代表点评

李慧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部副总经理

“小案”不小办,绘就司法为民同心圆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治深壹度》栏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推出的特别节目第一集《寻真相》中选取的案例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民生案例,其中涉农果苗的货不对板案例更是让我印象深刻。案件涉及果农四年的辛苦耕耘,也涉及农企是否稳定发展,面对双方存在的巨大分歧,判决或许比调解更容易,但办案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不辞辛劳数次深入市场询价和实地调查,从一次调解到多次努力,使得双方在互谅互让中握手言和。2000多株果树得以幸存,两家涉农企业也能继续发展,体现了人民法官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将“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融入案件办理中,力促纠纷一次性解决。

廖群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秉持“小案”不“小办”态度,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深刻内涵。作为人大代表,我也会在自己的岗位上,持续关注民生福祉案例,也希望人民法院在涉民生案件上多做调解工作,强化执行措施,保障老百姓的胜诉权益,让司法的“温度”常留老百姓心间。

评论之声

以法治“沃土”迎乡村振兴“春华秋实”

郑 艳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农户、乡村经济组织常会面临买卖纠纷、土地纠纷等困难和挑战,而法治正是解决这些问题,护航乡村全面振兴、保障乡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武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治深壹度》栏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推出的特别节目第一集《寻真相》中乡村生态农场果树苗被“调包”所引发的纠纷受到关注。春耕、夏耘、秋收,四年辛勤付出,汗洒荒地,本该是漫山果实映秋日,装车上市收获的时节,换来的却是果实货不对板的局面,几十年积蓄或将成为虚无,企业也将面临存亡之忧。

“原告这个农场,后面也许不是他们一家人,应该是一个村,牵扯背后整个农村的利益。”承办法官的这句话让我印象深刻,看似一件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背后却是我国乡村振兴发展历程的缩影。为实质化解纠纷,破解涉农企业发展困境,法官以民法典为依据,通过反复调查走访,沟通协商,不仅成功调解此案,使2000余棵果树得以存活,也使涉案的两家企业得以继续发展,充分彰显了人民法官以“初心”致“匠心”,让我们看到了法治的力量和温暖,坚定了对法治的信仰和追求。

行走于田间地头,穿梭在乡野村落。基层人民法庭的法官们用实际行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为涉农企业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和公正的司法保障,用司法温度与力度推动乡村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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