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做临床研究设计的时候,有四个基本原则是一定要掌握的: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真实性(validity)、可比性(comparability)和显著性(significance)。这四个原则,是整个研究设计是否科学、严谨的关键。
做临床研究设计的时候,有四个基本原则是一定要掌握的: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真实性(validity)、可比性(comparability)和显著性(significance)。这四个原则,是整个研究设计是否科学、严谨的关键。
在你开始写研究计划书之前,必须先对自己的研究内容有一个清晰的构想。也就是说,你得知道自己要研究什么、怎么研究,然后才能根据这四项原则来具体设计整个方案。
第一,代表性
研究对象的代表性非常重要。因为临床研究通常只研究一部分人(也就是样本),如果这部分人不能代表整体人群,那研究结果就很难推广。所以,我们需要根据研究的类型,选择合适的抽样方法。比如是随机抽样、分层抽样还是整群抽样,都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只有保证研究对象具有代表性,研究结果才有意义。
第二,真实性
真实性指的是研究数据要真实、可靠。我们在设计研究、收集资料和分析数据的过程中,都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控制各种可能的偏倚(bias)。比如选择偏倚、信息偏倚、观察偏倚等等。如果不控制好这些偏倚,研究结果就可能是“假”的,是受干扰、不准确的。所以真实性是确保研究质量的核心。
第三,可比性
可比性是临床研究中的一个关键原则。无论是在研究对象的选择和分组,还是数据收集的方法、观察指标的确定、以及后续的数据分析过程中,都要确保研究各组之间是可以比较的。举个例子,如果你研究两种治疗方法,那接受不同治疗的两组人,最好在年龄、性别、病情等方面尽可能接近,这样才能比较出治疗效果的真实差异。如果两组人差距太大,结论就会不靠谱。
第四,显著性
因为临床研究用的通常是样本而不是全体人群,所以我们必须通过显著性检验来判断结果是否成立。换句话说,我们要通过统计分析来确定,研究中发现的某个关联(比如治疗和疗效之间的关系)是不是真实存在的,还是可能只是因为抽样误差而造成的“假象”。只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才能有足够的证据说,这个结果在整体人群中也可能成立。
总的来说,这四个原则是设计临床研究时必须认真对待的。如果代表性不够,结果就不具推广性;真实性不足,数据就不可信;可比性差,分析就不准确;没有显著性检验,结论就站不住脚。把这四点做到位,才是一个科学、严谨的临床研究设计的基础。
来源:言身医社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