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投行夫妻涉内幕交易,“赚了”6万元,被罚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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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宁波证监局和宁波市公安局作客宁波广播电视台《高朋满座》栏目,对今年查处的一起内幕交易违法案件进行普法教育,向全社会传递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和力度。

转自:东南财金

近日,宁波证监局和宁波市公安局作客宁波广播电视台《高朋满座》栏目,对今年查处的一起内幕交易违法案件进行普法教育,向全社会传递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和力度。

这起内幕交易违法案件涉及的正是上市公司宁波精达(603088.SH)对无锡微研100%股权的收购交易。

今年1月23日,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王某雨和陈某可于2024年4月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他人账户累计买入“宁波精达”股票9万股,获利6.54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王某雨系上述并购案中投行工作人员,系内幕信息知情人,王某雨与陈某可系夫妻关系。

处罚决定书详细披露了宁波精达并购无锡微研一案中的内幕交易案件经过(截选涉案人员部分)——

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4月22日,宁波精达与无锡微研就收购一事展开沟通商议并确定交易方案。

其间,在2024年3月4日,宁波精达工作人员联系华泰联合投资银行业务条线负责人,表示想咨询上市公司并购流程和注意事项。

3月5日,涉案人王某雨先后参与赴宁波通商与宁波精达工作人员就上市公司并购流程及运作方式进行沟通商议;在微信“通商并购群”中发送《通商集团沟通记录_0305》,具体提及宁波精达拟通过发行股份和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预期交易作价3.6亿元至4亿元之间;在华泰联合投行系统发起“春雷(并购项目代号)并购项目启动流程审批”。

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本案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不晚于2024年1月8日,终点为2024年4月23日。王某雨是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晚于2024年3月5日知悉了本案内幕信息。

处罚书显示,王某雨1994年11月出生,陈某可1992年7月出生。两人系夫妻关系,共同居住生活,经常商议股票交易。王某雨在知悉本案内幕信息后,向陈某可提议在敏感期内寻找他人证券账户交易“宁波精达”股票获取利益。且两人多次讨论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和交易“宁波精达”股票情况。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某可使用“万某莲”账户于4月18日、4月19日共买入“宁波精达”股票9万股,累计买入金额675430元;4月22日,卖出1万股“宁波精达”股票;5月6日,卖出剩余8万股,上述交易获利6.54万元。

江西证监局认为,王某雨、陈某可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并对王某雨、陈某可没收违法所得6.54万元,同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中,对王某雨处以40万元罚款,对陈某可处以20万元罚款。)

宁波证监局通过以案释法,并从案件主体身份、案件典型特征、警示教育意义等维度进行剖析,同时,从行政执法、刑事犯罪等角度阐释监管理念与执法目标,释放“零容忍”的监管信号。

值得注意的是,自去年9月“并购六条”推出以来,在政策鼓励下,A股并购重组持续升温并在今年得以延续。然而,一些上市公司在筹划并购重组事项停牌前,股价就已“抢跑”,或有“神秘人”埋伏其中,引发公众对于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质疑,同时也对并购重组市场的健康发展构成挑战。

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2024年证监会查办内幕交易案件分别为194件、178件。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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