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弛 | 干戈与玉帛——石峁文化的战争和贸易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9-10 21:44 1

摘要:战争与贸易是人群交往的常态,是文化交流的一体两面,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因战争无可避免,化干戈为玉帛才成为人类族群共同的愿望。史前社会和文化互动也不例外,几乎所有的社群和区域文化处处都可以找到相关的遗存。战争与贸易的痕迹在石峁文化特别是河套地区的石城分布区中尤

战争与贸易是人群交往的常态,是文化交流的一体两面,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因战争无可避免,化干戈为玉帛才成为人类族群共同的愿望。史前社会和文化互动也不例外,几乎所有的社群和区域文化处处都可以找到相关的遗存。战争与贸易的痕迹在石峁文化特别是河套地区的石城分布区中尤显突出,体现在景观与城防、手工业及其产品、观念与仪式等多个方面。对石峁文化,特别是石峁社群的战争和贸易的研究,已经出现了一些成果[1],但仍有可以进一步开掘的余地。

一、石城的防卫设施与军事景观

河套地区史前石城在发现之初,其军事防卫特征就引起了广泛关注[2]。迄今为人所知的石城已经超过500座,选址一般都在临河的山坡或山峁之上,分布在包头以东的河套、陕北和南流黄河两岸地区,年代集中在庙底沟二期文化和龙山文化时期,而以石峁文化时期最多。

石城并不是大型聚落所独有的,小型聚落也有石砌寨墙。最为简单的形式,是沿山脊砌石墙,城内山坡挖窑洞形成聚落。例如内蒙古河套地区大青山南麓“两坡夹一沟”的窑洞式聚落,在沟两边山坡上掏挖窑洞,在上面两条山脊砌筑石墙,汇聚于山顶,经过发掘的凉城老虎山[3]、西白玉[4]和板城遗址[5]都是这种形式,聚落面积都在10万平方米左右。

大型聚落也以窑洞为普通民居,但聚落占地面积太大,“两坡夹一沟”不足以容纳,会覆盖更为多样的地貌,石城城垣也就无法只利用山脊兴建,还要跨过其他地形,而且很多地点还不止一圈石城,近年来发掘的神木石峁、兴县碧村和清水河后城咀都是这种情况。

石峁城址占地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6],背靠秃尾河崖岸,这里沟壑纵横,城内就有16个梁峁单元。整个城址由西北崖岸边的皇城台向东南依次排布内城和外城。内城面积约210万平方米,修建的年代早于外城,外城围住的范围约190万平方米,应当是扩建的部分。外城南门外隔沟300米处的樊庄子地点还发现外圆内方的石砌台基,上面应当有木构的高架建筑,推测是哨所一类的防卫设施(图一)。碧村和后城咀也都有内外两道城墙(或城壕),只是不知道是否分年代早晚,即便外圈城墙是后建的,两者也曾经共存。

图一石峁城址结构与调查、勘探、发掘所见遗迹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制作)

石峁内外城城墙在大多数地方沿山脊修建,特别利用了山崖绝壁,在断崖部位堑山砌石,碰到平缓坡地和台地,则要挖基槽起墙。城墙墙体以修整过的砂岩石块垒砌,交错平铺,用草拌泥粘结,墙面石块朝外的一面打琢平整。石峁城垣总长达10公里左右,宽2.5米以上,残高达5米,若以平均高度5米计,使用石料约12.5万立方米。内外城城垣各发现4座城门,城门地表可见墩台、瓮城等石构建筑。城垣的拐折处和邻近城门处还修建角台和马面等城防设施,可以辨认出的在20处以上。

近年来,石峁、碧村和后城咀等三座大型城址的结构逐渐被揭示,可以看出它们有着高度一致的设计理念。这种理念优先考虑了军事防卫的整体性,而不仅仅是围起一圈石墙那么简单,甚至在景观上,放弃了大型复杂社会通常在聚落规划上优先考虑核心建筑群高度可视性的原则。这三座城址都选择了临河建城,将核心建筑群置于河岸一侧的最低处,而在另一侧的最高处修建了防卫设施完备的主城门,城内外都可以看见这座城门。

石峁城址在秃尾河河边崖岸修筑了城内核心建筑区——皇城台。皇城台是一个被修整过的山峁,底部面积24万平方米,上部面积8万平方米,四面石护坡最多有11级,顶上修建了石护墙“大台基”和池苑等建筑,出土的数十件大型雕像不见于其他地点,可知这里是整个聚落的仪式中心。但皇城台却是在整个聚落的最低位置。以皇城台为中心,向外(东)约1000米处有半圈环抱的山峁。早期的内城城墙就是沿这圈山峁的山脊修建,内城东城门则建在这圈山峁最高的一座。后建的外城城垣则在往外约500米的半环形山峁山脊上,外城东门矗立在最高的一座山峁顶部,外城发现的其他三座城门则在稍低的山峁上。

在石峁的城门中,皇城台城门、内城东门和外城东门最为复杂也最为高大,三者形制几乎完全一样,分别是核心建筑群、早期城(内城)和晚期城(外城)的主城门。只是皇城台城门没有两边的马面,多出了门口的广场。而内外城城垣的马面和角台集中出现在城门两边,外城东门城墙的马面和角台隔40米就有一处。出皇城台唯一的东门,沿山脊通向内城东门和外城东门有一条城内主干道,被称为“皇城大道”。

经发掘的外城东门址,由外瓮城、南北墩台间的门道和内瓮城三部分构成,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图二)。外瓮城是由正对南北墩台间的门道、平面呈“凹”字形的石砌障墙构成,障墙长21、宽2.3米,北端和南端分别内拐8米和3米,将门道完全遮蔽,由障墙两端缺口进入城门。城门门道宽9米,南北两边各有1座夯土包石墙的墩台。北墩台顶部夯土长16、宽14米,石墙厚2.7~4.1、石护墙厚1.5~2.8、残高6.7米,南墩台长17、宽11米,石墙厚4.2、石护墙厚2~2.5、残高5.6米。门道两侧以3道短石墙隔出了两两对称的门房(门塾)4间,门塾应有屋顶,门道有前后双重木门[7]。内瓮城由贴南墩台内墙砌出来的“L”形石墙构成,石墙向西长18、北折32米,墙宽2.5、高4米。墙内壁原有壁画,可见这里应有顶棚。依照墩台和墙体的现存厚度,城墙复原高6米,墩台、角台、马面复原高8米。

图二石峁外城东门址

(据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神木县石峁遗址》图四,《考古》2013年第7期)

碧村城址在蔚汾河汇入黄河的夹角内,城内面积约75万平方米,城中由西向东有四个逐级抬高的山峁,分别为寨梁上、小玉梁、殿乐梁和城墙圪垛。最西面河边的寨梁上与石峁皇城台的位置一样,也修建了多层石头护坡[8],东面最高的城墙圪垛修建有最为宏大的外城东城门[9](图三)。这座东门址南北跨度约74米,东西进深48米,由东、南、北三个石包土芯大墩台呈“品”字形围合而成。三座墩台分隔出内外两重瓮城,其中外瓮城的障墙为半圆形,内瓮城为方形,中间还设置墩台,隔成前后两个空间(图四)。这座城门的构筑物细节与石峁东城门多有不同,但设计理念和整体结构是一样的。

图三碧村遗址

(据张光辉等:《山西省兴县碧村遗址》,见《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成果(2022)》,文物出版社,2023年)

图四碧村外城东城门

后城咀南依浑河,东西两侧为大冲沟,占地面积138万平方米,地势北高南低。城内核心区在浑河岸边,四周砌多层石墙或护坡,往北有内外两重城墙,还有外壕,外城北门也就是主城门在最高处[10](图五)。这座外城北门的设计与石峁、碧村外城东城门不同,由城墙上的城门、门道外的两重半圆形外瓮城构成(图六)。城门在城墙开口的外侧修建了石砌门房或城楼,门房内侧两边各有一排柱洞,可见这里原有房顶,城门两边各有1座马面。出城门的第一重外瓮城由石墙、石墙上向内的马面和正中2座墩台构成,石墙外还有外壕。最外面的第二重外瓮城也由石墙、马面和墩台构成,但有内壕。在第一重瓮城的东、西两边各发现了4条和2条地道,地道向外连通2条外壕,有的通到城外,有的开口于第一重外瓮城内空地上,地道深入地下2.3~3米。

图五后城咀遗址

(据党郁等:《内蒙古清水河县后城咀石城》,见《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成果(2022)》,文物出版社,2023年)

图六后城咀外城北门

石峁、碧村和后城咀这样的规划,并不是只在大型的城址才能见到。老虎山那种“两坡夹一沟”的聚落,两道石墙汇聚的山顶上都有石头建筑,也应当属于防卫设施。如老虎山在山顶上建有1座边长40米的方形围墙,里面发现1座石砌房屋。临近老虎山的板城遗址在西北山顶上有5座一字排开、结构基本一样的“石方坛”。可见以军事防御为核心是石城聚落景观的通例。

石峁外城东门不是唯一的城门,碧村外城东门和后城咀外城北门可能也不是唯一的城门,甚至可能不是经常出入的城门,利用这个门经常出入非常不便。但这个城门却是整个城内的制高点,控制了该城门就控制住了全城,因此这个城门的各种防卫设施也最完备。后城咀北门址还有多条地道,瓮城一旦被占据,可以潜出城外实施反包围,以获攻守平衡之效。这就说明,争夺外城主城门的战斗经常发生,以至于城防机关和守门的战术已经臻于极致。

墩台、马面和瓮城这类防卫性建筑设施的设计理念,最早出现于西亚[11],至迟到龙山时代,中亚地区的大型城址也已经采用了类似的设计,例如中亚巴克特利亚-马尔吉亚那文化(BMAC)的土库曼斯坦戈诺城(Gonur),就有马面、角台和瓮城,只是戈诺城是以土坯建造。在黄土丘陵地貌上建造石城,特别是石城防卫优先的景观设计,则是庙底沟二期文化至龙山文化时期河套地区的独创。

二、人祭、人殉与新式武器

石峁遗址人祭现象集中发现于东门址。这里发掘共发现“人头坑”6座,但“坑”并不清晰,其中外瓮城和门道处各发现1座(K1、K2)(图七),各埋入人头24颗,东门址北端石砌城墙的墙体基础之下有4座,各有人头1~16颗。城门其他位置,如城墙通道和地表活动面还发现数十颗人头。6座“人头坑”加上其他地点所出人头,共计来自104个个体,经过体质人类学鉴定,绝大多数年龄14~55岁,且以壮年期(24~35岁)为最多,共40例,青年期(14~23岁)只有18例,没有14岁以下的少年和儿童,56岁以上的老年只有2例[12]。女性稍多,男女性别比为0.62,还有15例性别不明。青年女性(11例)远少于壮年、中年女性(40例),与新石器时代自然死亡的情况下女性青年个体较多明显不同。这些人头骨均无颅后骨,14例头骨残留黑灰痕迹,1例有火烧痕迹,5例颅顶或额骨有钝器所伤形成的凹陷,以及劈砍、戳刺留下的破裂和划痕。据碳十四测年数据,同坑的人并不是一次性死亡。可知这些人头经过人为的选择,死亡于战事的可能性最大,而且不少人头是长期积攒下来的。人头坑和人头集中见于东门址,与献俘、出征、祝捷、奠基等军事仪式密切相关。

图七石峁外城东门址K2

(据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神木县石峁遗址》图一五,《考古》2013年第7期)

石峁墓葬还多见殉人。其中新近发掘的皇城台西侧墓地显然属于居住在大台基上的社会上层。这个墓地以石墙划分出葬区,目前清理了三个墓区中的石峁文化墓葬38座,其中至少24座在墓主的葬具(木棺)外有殉人,每墓殉葬1~3人,多为被绑缚的青少年或年轻女性,不少墓葬还殉狗[13](图八)。石峁城内的普通民居为窑洞,分布于山坡之上。韩家圪旦地点的窑洞旁有墓地,发掘墓葬41座,多数为竖穴土坑墓,至少2座有殉人,已发表的M2殉人鉴定为女性,手臂被绑缚,年龄16~17岁,双手戴指环[14]。M1除墓主棺外一侧殉葬1名女性,脚下还葬1名儿童和1只狗[15]。后阳湾发掘竖穴土坑墓2座[16],其中2012M1殉葬年轻女性1人。

图八石峁皇城台M19平面图

1、5.陶高领壶2.陶斝3.陶双耳盆4.陶折肩瓶6~9.串饰

(据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神木石峁遗址皇城台墓地2022-2023年发掘简报》图四,《考古与文物》2024年第11期)

石峁文化石城分布区中多个遗址的墓葬中有殉人[17],如神木神圪垯梁、新华,府谷寨山庙墕,伊金霍洛旗朱开沟、白敖包。神圪垯梁发掘墓葬28座,仅M7有殉人,墓主为中年男性,在棺外一侧有1名20~25岁的女性,侧身屈肢,四肢呈捆绑状[18]。寨山庙墕墓地发掘21座土坑墓,3座有殉人,均为女性,位置在棺外,棺内墓主为男性。其中 M4殉人“侧身直肢,上半身侧向墓主,面向棺内。双臂微曲置于身前。殉人身上遗留多处劈砍痕迹,上颌骨、耻骨被砍下放于上腹部,左肱骨上有密集劈砍痕迹。殉人身上亦涂抹朱砂,身下有铺垫物”[19](图九)。神圪垯梁和寨山这几座殉人墓都是两个遗址的墓葬中规模最大的,墓室面积达10平方米,也多有玉器、陶器等随葬品。朱开沟[20]、新华[21]和白敖包[22]的殉人墓则较小,几乎没有随葬品。这种棺外殉人还见于石城分布区之外的忻州游邀[23]、武威皇娘娘台[24]和永靖秦魏家[25]等同时期遗址。

图九寨山2020M4平面、剖视图

1~5.陶器6、7.细石刃8.石镞10~12.玉器

(据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府谷寨山遗址庙墕地点墓地发掘简报》图一六,《考古与文物》2022年第2期)

上述案例表明,殉人不论在石峁遗址还是在石峁文化中都是普遍现象,而且使用殉人不分阶层,区别仅在于社会上层殉人的几率更大,一次性殉人的数量更多。石峁东门址的人祭案例中,死者大多是中年和壮年,青年很少,没有少年儿童,女性稍多于男性。而各个墓地的殉人则均为青年女性和少年儿童。两种情况都不符合自然死亡的性别和年龄比。两者结合起来,接近实际的人口年龄分布,但男性又偏少,更为符合战争消灭和俘获人口的性别、年龄特征。也就是说,这些死者都应该来自对周边社群频繁的争战。青壮年和中老年人战死或处死,头颅被收集起来用于祭祀,俘获的青年女性、少年儿童则很可能作为家养奴隶,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日常葬仪中用以随时殉葬。人祭和人殉资源,特别是大规模的人祭和人殉,都不会出自本社群,而是来自敌对社群或者外族。

石峁遗址的墓葬多被盗扰,盗洞的位置一般位于木棺正中,墓主的尸骨被扰乱,随葬品被盗走,侥幸留下来墓主身旁的随葬品,如皇城台M81中就有1柄骨柄细石叶石刃长矛。石峁遗址还出土骨矛头或匕首(未见木柄,不知长短)。神圪垯梁 M8墓底发现的3件打制“石刮削器”或许也是骨梗石矛的叶片。

石峁文化墓葬的随葬品中更常见一种“石刃”,通常单件与成套陶器、羊骨一道出于壁龛,见于石峁皇城台的多座墓葬和寨山庙墕墓地的2019M3、2016M5。有时也随葬于墓主身边,如被盗的韩家圪旦M2中,M2∶1就与墓主尸骨一起发现于盗洞中(图一〇,1)。“石刃”也常见于居址,石峁遗址早期调查中就有发现[26],皇城台獾子畔弃置堆积、韩家圪旦居址、寨山庙墕居址[27]、新华遗址[28]和碧村遗址[29]都有。同时期的西北地区遗存中也比较常见,如酒泉西城驿遗址第一期[30]。这种“石刃”在壁龛中与羊骨、饮食器具同出,通常被认作刀具,但皇城台 M17壁龛有“打制石刃”(图一一,1)、骨柄(图一一,2)各1件,骨柄M17∶8尖端两边有“V”形镶嵌凹槽,柄尾端有一个穿孔,显然是匕首,如果尾端穿孔是为了绑缚木柄的话,“石刃”就是卸下木柄的矛头。对比来看,寨山庙墕墓地2020M4壁龛中出土2件“细石刃”2020M4∶6、7(图一〇,3、2),1件“压剥石镞”2020M4∶8(图一〇,4),形态均不同于上述“石刃”,而这三件石器更像是大型骨柄石刀的刃部叶片[31]。单个“石刃”恐怕不是骨柄刀具或者匕首叶片的全部。

图一〇石峁文化墓葬出土石器

1~3.细石刃(韩家圪旦M2:1,寨山庙墕墓地2020M4∶7、6)4.石镞(寨山庙墕墓地2020M4∶8)

(1据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神木县石峁遗址韩家圪旦地点发掘简报》图一六,《考古与文物》2016年4期,2~4据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府谷寨山遗址庙墕地点墓地发掘简报》图一九,《考古与文物》2022年第2期)

图一一皇城台M17出土遗物

1.打制石刃(M17∶7)2.骨柄(皇城台M17∶8)

(据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神木石峁遗址皇城台墓地2022-2023年发掘简报》图四四,《考古与文物》2024年第11期)

总之,石峁文化遗址中,居址和墓葬都常见细石叶骨梗长矛、打制“石刃”和以石片或石叶为素材打制的各种骨柄石刀、匕首叶片。碧村出土的石器,研究者用打制石器类型学名称将这类石制品称为“两面器”和“尖状器”[32]。“尖状器”与同时期的凹底石镞(图一二,8)不同,是可以区分的。碧村出土打制石器469件,其中有细石叶1件、两面器11件、尖状器4件,显然都应当是骨梗石矛、骨柄石刀和骨柄匕首的叶片(图一二,1~7)。

图一二碧村遗址出土石器

1~4、7.两面器(2016XBT077071∶1、2017XBT087021(2)c∶1、2017XBT117071(3)b∶1、H 2 4∶4 0、H 2 4∶41)5、6 .尖状器(2 016 X B T1470 51D 8 7∶4、2017XBT137051H43∶7)8.镞(2016XBT9H21∶1)

(据任海云等:《山西兴县碧村遗址石器研究》图7,《人类学学报》2020年第1期)

中国新石器时代原生的专门武器只有石钺和石刀这类用于劈砍的短兵器,缺乏突刺类或投掷类长兵器,也少见近身肉搏所用的锋利匕首。龙山文化时期,黄土高原南部仍然以使用石钺为主,兼用石刀。石峁文化和西北地区龙山时代出现的骨梗石矛和匕首这类新式武器,在草原地带的塞伊玛-图尔宾诺文化和安德罗诺沃文化中也常见[33],或许源自草原文化。石峁遗址和石峁文化虽然多见玉钺和玉刀,但材质珍贵,通常被切割得很薄,发现于城墙墙体和祭祀坑中,用于仪式的功能十分明显,并不是实用武器。石峁人常用的武器应该就是骨梗石矛和骨柄匕首,这类新型武器的山地作战效率显然高于钺和刀这类短兵器。同时,石峁文化的各种磨制石镞、骨镞,打制石镞更是多样,与石矛、匕首一道用于石城攻防战。即便是经常用于肉食加工的骨柄石刀,割取人头的效率也更高。石峁文化武器的种类增多,但肉食来源中野生资源减少,可鉴定标本数一般不足5%[34],可见武器大都用于战争和掠夺而非狩猎。

三、玉帛贸易

贸易在考古证据上很难获得和确认,但在石峁文化区,特别是石峁遗址有很多值得关注的线索,尤其是这里出土的“玉帛”。

石峁皇城台有最多达11级的石护墙,目前经过发掘的只有东护墙北端的上部(也称獾子畔)一小段,清理的堆积物称为“弃置堆积”,也就是皇城台上居民的日常生活垃圾、大台基上建筑物和东护墙上部的倒塌堆积。这里面的出土物除了石、土、瓦等建筑材料,显然还包括了石峁社会上层日常生活消费品和手工产品的边角料、残次品。相关发现的材料尚在整理中,根据已公布的简要信息,有陶器、骨器、石器、玉器、铜器、漆器、海贝和丝织品等各类遗物数万件。

这些遗物中,与专门化手工业密切相关的至少有骨器制作业的各种遗物,其产品包括了针、镞、锥、匕、凿、甲、口簧、笄、针筒、纺轮、指环、梳以及数量很多的几何形骨、牙饰片,也有这些产品的原料、半成品、残次品和废料。同时出土的还有超过1万件以燧石为原料、以打制和压剥技术制作的石器、石制品的废料及其残次品,其产品除了骨梗石刃、石镞,还有大量钻具和刀具,是骨器制作的主要工具。骨器以针为大宗,数量超过1万枚,占出土全部骨器的八成以上;其次为镞和锥。骨针多以羊掌骨和跖骨作为原材料,而皇城台“弃置堆积”中的羊骨估计有超过十万之数。可知皇城台上就有石器、骨器制作作坊和工匠。须知,皇城台东护坡北端上部的发掘面积不过是整个皇城台护坡的几十分之一。

制骨业的产品中,数量巨大的骨针显然超出了一般日常生活的用量。骨针制作工艺简单,原料也不贵重,产品的交易量不会很大,应该是多用于皇城台自己的纺织业。皇城台东护坡出土了一些纺织品残片,其中6件样本和后阳湾出土的1件样本包含了苎麻和桑蚕丝两种材质,其中桑蚕丝出自家养蚕。石峁纺织业还可能利用了羊毛,同时期的陶寺和二里头遗址都有羊毛利用的迹象[35]。石峁的织物全部为平纹织物,丝织品的经线密度为80~85根/厘米,纬线密度约35根/厘米,经纬线密度远高于麻织物,接近现代丝绸织物。样本中有两片是四层织物上下叠压,经缝线缝合而成,也有内外两层织物分别缝合的样品,有的有明显的折痕和缝边,可知石峁出土织物为服装或饰物的残片[36](图一三)。大量骨针出土于皇城台,应当说明这里有纺织和制衣业。燧石工具、制骨业和纺织业等成系列的专门手工业是与石峁社会上层套嵌为一体的,对手工业产品贸易的控制是当时社会权力的重要来源。

图一三皇城台出土纺织品

左.织物5右.织物4

(据路智勇等:《陕西神木石峁遗址出土纺织品观察与研究》图二、图七,《考古》2023年第5期)

与其他同时期遗址相比,石峁遗址玉器的用量特别巨大。石峁遗址在2011年正式发掘之前流失玉器多达三四千件。主要包括20世纪前半叶流失海外的一大批,1966~1976年高家堡农副公司陆续收购的一批,数量在1500件以上,神木龙山文化研究会的收藏品至少有五六百件,神木张姓收藏家手中有数百件,已经卖出者数量不明。这些玉器应当出自石峁遗址被盗掘的大型土坑墓、城墙和门址、祭坛或祭祀坑中[37]。同时期的新华遗址距石峁遗址不远,面积3万平方米,不及石峁的百分之一,但祭祀坑K1中就有36件玉器[38],可以想见石峁用玉量会有多大。

石峁流失和征集回来的玉器有牙璋、刀、铲、牙璧、环、斧、钺、琮、柄形器以及各种鹰、蚕、鸟、人头等偶像。近年发掘出土的只有牙璋、琮、钺、环等少数几种(图一四)。牙璋、刀、钺、铲都很轻薄,从厚重玉琮切割下来的改制品也很多,皇城台就出土了1件切割尚未完成的玉琮,可见当地玉料十分稀缺。从出土地点来看,这些玉器无疑是公共仪式活动所需的礼仪用品,由具有组织能力的社会上层所掌控、分配和使用。但石峁东门址、皇城台和韩家圪旦、后阳湾、呼家洼等经过大面积发掘的地点却从未发现与玉器制作各个环节相关的遗物,如玉料、废料和残次品,可知石峁并不是这些玉器的产地。

图一四皇城台弃置堆积中出土玉器

(据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石峁遗址皇城台地点2016~2019年度考古新发现》图一〇,《考古与文物》2020年第4期)

通过肉眼观察包括石峁出土玉器在内的“华西系统”玉器,邓淑萍分辨出至少三种典型原料,包括青白玉,有白色宽带包围的绿玉和从牙白、牙黄到灰蓝、灰褐色的闪玉[39]。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的76件石峁玉器(戴应新采集)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检测,其中有透闪石玉72件,蛇纹石玉、白云岩玉和云母质玉各1件,1件未检出结果。推测玉料来自甘青地区的马鬃山、马衔山、旱峡玉矿,以及临洮的布丁石矿。墨黑色系牙璋、玉刀的玉料来源不明[40]。石峁东门址出土的16件玉器经红外光谱和便携式pXRF 无损测定,其中12件主要矿物为透闪石,4件为碳酸盐岩及蛇纹石,其中透闪石可以分为至少四种材料来源,数量最多的两种很可能来自甘肃中部的马衔山和甘肃西部,一种应当来自青海格尔木,墨黑色玉料同样来源不明[41]。可见石峁玉器的玉料来源广泛,具有大范围远途贸易的特征,石峁并不出产玉器,但玉器使用量巨大,因此玉器贸易乃是石峁社群一项重大的开支。类似的玉器也见于石峁文化分布区域的各个遗址。

除了大宗“玉帛”,皇城台还出土铜器、象牙制品、海贝(图一五)、漆器、鳄鱼骨板和绿松石等稀缺物品。海贝显然是由远途贸易链条获得,同时期西北地区的马厂文化和齐家文化(早期)也很常见。铜器数量不多,有锥、环等和小铜片,石峁的有齿铜环也见于南西伯利亚草原[42]。当然可能还有众多难以被发现的贸易货品如粮食、牲畜、皮毛、奴隶等,有待将来的研究确认。

图一五皇城台东护墙北段上部弃置堆积出土海贝

四、结 语

黄土高原在龙山时期出现的半农半牧新型经济,突破了当地原生的旱作农业瓶颈[43]。追逐这种生业方式,河套地区涌入了大量人口,随即出现了密集的石城,其中不乏像石峁、碧村和后城咀这样规模庞大的城址。这些石城不论大小,都沿山脊修建石墙,并在石墙汇聚的山顶建有哨所或墩台。大型城址的城墙上还有角台和马面等防御性构筑物。石峁、碧村和后城咀不但有双重城防,而且在聚落景观的可视性上优先考虑军事防御功能,将外城主城门建在了整个城址的最高点,城内社会上层居所的位置最低,但也最安全。这三个城址的外城主城门结构复杂,包括了内外瓮城或双重外瓮城、墩台、马面、门道和门塾。后城咀还有外壕和城内通向外壕的多条地道,使得外城主城门成为整个城防的防御枢纽。可见石城攻防战在彼时已经成为了生活常态。

外城主城门还是出征、献俘等军事仪式的展演地。石峁外城东门址就发现了多个祭祀“人头坑”,城门倒塌堆积中也有不少人头,这些人头原来很可能悬挂于城墙之上。石峁文化不论大小聚落,葬仪中殉人都很常见,皇城台统治阶层的大墓殉人更为普遍且殉人数量更多。石峁东城门人祭使用的人头应当是频繁征战中积攒下来的,性别有男有女,均为成年人。殉人则都是年轻女性和儿童,殉人为不定期的需求,应当有稳定的来源,显然出自奴隶,这类奴隶当然也是战利品。

石峁文化的兵器也更加丰富,除了磨制的石镞、骨镞,还有特别多更加锋利的燧石打制石镞。河套地区少见石钺和石刀等传统近战使用的兵器,更多使用骨梗石矛这种草原地带常见的突刺类兵器。贴身近战还应当使用了骨柄石刃匕首或石刀,在社会上层葬仪中用于墓主近身随葬。箭镞和突刺类、投掷类武器更加适合石城攻防战。

贸易也是石峁文化的一大特色。石峁皇城台的燧石工具、骨器制作业和纺织业都很发达,超出了自身的需求。玉器在石峁文化各种仪式的使用量巨大,但石峁却不是玉器生产地点。玉帛贸易在石峁这种大型社会应当也是生活的常态。此外,石峁上层还有对铜器、象牙制品、海贝、漆器、鳄鱼骨板和绿松石等稀缺物品的需求。这类稀缺物品是来自贸易、贡纳还是掠夺,目前无法证明。不过,真实的贸易也时时处处充满欺诈和强权,与战争之间并无截然可分的界限。

军事与贸易是人类社会,当然也是史前社会的常态。只是石峁文化的社会生活中,这两项活动占据了更为重要的位置,具有经常性和制度性的意义,较之其他新石器时代文化有着更为突出的作用,是支撑河套地区这一时期如石峁、碧村和后城咀这类大型社会群体的重要支柱。在人类学理论中,战争和贸易都是促成大型社会乃至国家形成的重要机缘。石峁文化的大型社群征伐频繁、蓄奴众多、贸易距离遥远,社会上层尤其擅长这两种活动,也许更加接近古典进化论中的“军事民主制”社会机制[44]。而征伐、掠夺、人祭、人殉和蓄奴等活动在此后的历史传统中更像我们所知的商代社会,而非以中原龙山文化晚期和二里头文化所代表的“夏”。同时,河套地区龙山时期突出的战争与贸易文化形态,也成为此后长城地带文化和社会地理特征的滥觞。

附记:本文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项目“中国原生农业文明起源的路径”(项目编号2024JZDZ053)成果。

[1] a.Li Zhang, et al., When Peripheries were Centers: A PreliMinary Study of the ShiMao Centered Polity in the Loess Highland, China, Antiquity, 92:364, 2018. b.Zhouyong Sun, et al., The First Neolithic Urban Center on China’s North Looess Plateau: The Rise and Fall of ShiMao, Archaeological Research in Asia, vol.14,2018.

[2]孙金松、党郁:《内蒙古中南部南流黄河两岸地区龙山时代石城研究》,《草原文物》2021年第1期。

[3]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岱海考古(一)——老虎山文化遗址发掘报告集》第199~391页,科学出版社,2000年。

[4]393~457页,科学出版社,2000年。

[5]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日本京都中国考古学研究会:《板城遗址勘查与发掘报告》,见《岱海考古(二)——中日岱海地区考察研究报告集》,科学出版社,2001年。

[6] a.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神木县石峁遗址》,《考古》2013年第7期。b.邵晶:《试论石峁城址的年代及修建过程》,《考古与文物》2016年第4期。c.孙周勇等:《石峁遗址的考古发现与研究综述》,《中原文物》2020年第1期。

[7]国庆华等:《石峁外城东门址和早期城建技术》,《考古与文物》2016年第4期。

[8]山西省考古研究院等:《2023年山西兴县碧村遗址寨梁上地点发掘简报》,《文物季刊》2024年第2期。

[9]张光辉等:《山西省兴县碧村遗址》,见《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成果(2022)》,文物出版社,2023年。

[10] a.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内蒙古清水河后城咀龙山时代石城瓮城发掘述要》,《考古与文物》2022年第2期。b.党郁等:《内蒙古清水河县后城咀石城》,《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成果(2022)》,文物出版社,2023年。

[11]国庆华:《龙山文化晚期石峁东门中所见的建筑文化交流》,《中国建筑史论汇刊》2016年第2期。

[12]陈靓等:《陕西神木石峁城址祭祀坑出土头骨研究》,《考古与文物》2016年第4期。

[13]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神木石峁遗址皇城台墓地2022~2023年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24年第11期。

[14]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神木县石峁遗址韩家圪旦地点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16年第4期。

[15]陕西省考古研究院:《2014年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考古调查发掘新收获》,《考古与文物》2015年第2期。

[16]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神木县石峁遗址后阳湾、呼家洼地点试掘简报》,《考古》2015年第5期。

[17]裴学松:《石峁文化墓葬初探》,《考古与文物》2022年第2期。

[18]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神木县神圪挞梁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16年第4期。

[19]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府谷寨山遗址庙墕地点墓地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22年第2期。

[20]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鄂尔多斯博物馆:《朱开沟——青铜时代早期遗址发掘报告》第142页,文物出版社,2000年。

[21]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榆林市文物保护研究所:《神木新华》第261页,科学出版社,2005年。下引此书,版本均同。

[22]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等:《伊金霍洛旗白敖包墓地发据简报》,见《内蒙古文物考古文集》(第二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

[23]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等:《忻州游邀考古》第72页,科学出版社,2004年。

[24]甘肃省博物馆:《甘肃武威皇娘娘台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0年第2期;《武威皇娘娘台遗址第四次发掘》,《考古学报》1978年第4期。

[25]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甘肃工作队:《甘肃永靖秦魏家齐家文化墓地》,《考古学报》1975年第2期。

[26]吕智荣:《陕西神木县石峁遗址发现细石器》图二,《文博》1989年第2期。

[27]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府谷寨山遗址庙墕地点居址发掘简报》,《文博》2021年第5期。

[28]《神木新华》第208~213页。

[29]任海云等:《山西兴县碧村遗址石器研究》,《人类学学报》2020年第1期。

[30]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甘肃张掖市西城驿遗址2010年发掘简报》,《考古》2015年第10期。

[31]同[19]。

[32]同[29]。

[33]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王鹏在2024年10月16日“石峁遗址突出普遍价值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发言。

[34] a.胡松梅等:《陕北靖边庙梁遗址动物遗存研究兼论中国牧业的形成》,《第四纪研究》2022年第1期。b.常经宇:《陕西榆林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动物资源的获取和利用》,《考古》2021年第8期。

[35]李志鹏等:《中原地区新石器时代到青铜时代早期羊毛开发的动物考古学研究》,《第四纪研究》2014年第1期。

[36]路智勇等:《陕西神木石峁遗址出土纺织品观察与研究》,《考古》2023年第5期。

[37]孙周勇、邵晶:《关于石峁玉器的出土背景的几个问题》,见《玉魂国魄——中国古代玉器玉传统文化学术讨论会文集》(六),浙江古籍出版社,2014年。

[38]《神木新华》第114~123页。

[39]邓淑萍:《“华西系统玉器”观点形成与研究展望》,《故宫学术季刊》2007年第2期。

[40]董洁:《石峁玉器材质检测结果试析》,见《陕西历史博物馆论丛》第31辑,三秦出版社,2024年。

[41]丘志力等:《石峁遗址东门址出土玉器的科学测试:玉器、玉料的类型及其指示》,《中山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中英文)2024年第6期。

[42] J. Rawson, ShiMao and Erlitou: New Perspective on the Origins of the Bronze Industry in Central China, Antiquity,91:355,2017.

[43]张弛:《原生新石器社会走了多远——论中国史前复杂社会的三次区域性兴衰》,《文物》2023年第6期。

[44]李仰松:《试论中国古代的军事民主制——纪念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发表一百周年》,《考古》1984年第5期。

原文刊于:《考古》 2025年 第7期

责编:昭晣韩翰

来源:中国考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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